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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4-07-06 01: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有意向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2024届毕业研究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和《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学生报表(材料)要求》(附件4),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表并准备齐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9月7日前交送研究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申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关于做好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长人才字〔2023〕5号)等文件要求,为做好我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我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在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且必须符合以下任意一个条件: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生;   2.残疾毕业生;   3.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5. 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6.在我校就读最后学历期间(硕士毕业生应在就读硕士期间,博士毕业生应在就读博士期间)获得过(一次以上,含一次)国家助学贷款(含获得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发放原则   1.自愿申请的原则。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必须有明确的就业意愿,并自主提交补贴申请。   2.公正公开的原则。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高校毕业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高校审核过程必须严密公正,审核结果要公示公开。   3.属地管理的原则。在长春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的部属、省属和市属各类普通高校均属发放范畴,将由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会同各驻长高校组织实施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   4.专款专用的原则。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是就业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中的生活补助等方面的开支。   三、发放方式   学校申报,经长春市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后,由长春市财政局对符合条件的我校2024届毕业研究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发放至申请时填报的本人名下的社会保障卡内。   四、补贴标准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学年内毕业研究生、残疾毕业研究生、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研究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研究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研究生,给予一次性1500元求职创业补贴;学习期间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给予一次性8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   五、申报材料要求   申请本次求职创业补贴的2024届毕业研究生每人只能选择以下一种身份进行申报,并提交相应材料。建议将《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电子版填写后再打印,签名手写。   1.低保家庭毕业研究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附件1);   (2)低保金发放凭证。银行出具近3个月低保金发放对账单原件一份。   (3)学生本人提供所在家庭《居民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低保证明(附件2)原件一份。《居民低保证》需年检,低保证明需由原户籍所在地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   (4)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6)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2.残疾毕业研究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残疾高校毕业生本人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4)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3.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研究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父母一方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   (3)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扶贫办出具贫困家庭证明。   (4)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5)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6)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4.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研究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扶贫手册或扶贫卡原件及复印件,手册或扶贫卡需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3)户口簿复印件一套。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5)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5.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研究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的界定,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16]178号)文件执行。   6.获得过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研究生申报求职创业补贴需提交如下材料:   (1)《2024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一份(需粘贴本人照片一张)(附件1)。   (2)在我校申请获得过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一份,如校园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的合同原件遗失,由学校统一至经办银行办理,学生本人不需提供;   (3)获得过其他银行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提供助学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助学贷款合同丢失,学生需到贷款银行复印贷款合同并在复印件上加盖银行公章,或提供银行开具贷款证明(附件3);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5)学生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   六、工作要求及材料报送   1.请各培养单位有意向申请求职创业补贴的2024届毕业研究生仔细阅读本通知和《2024届求职创业补贴工作学生报表(材料)要求》(附件4),按要求认真填写报表并准备齐相关申请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培养单位要求交给本单位研究生辅导员(秘书)。   2.请各单位高度重视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把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关,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我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研究生都能享受到这一资助政策。   请各培养单位填写《xx学院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汇总表》(附件5),于2023年9月13日下班前,将本单位研究生的申请材料和汇总表报送至行政服务中心师生办事大厅3号窗口(中心校区鼎新楼C区一楼),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姜老师   联系电话:85166338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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