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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计算,小编马上将收集到的信息分享给大家! 个税起征点 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例:假设小王的工资收入为8000元,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扣除1000元,没有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000—1000-5000)×3%—0=60(元)。 个税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个人所得税计算明细=(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缴费税率 1、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 税率:3%;速算扣除数(元):0 2、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 税率:10%;速算扣除数(元):2520 3、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 税率:20%;速算扣除数(元):16920 4、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 税率:25%;速算扣除数(元):31920 5、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 税率:30%;速算扣除数(元):52920 6、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 税率:35%;速算扣除数(元):85920 7、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 税率:45%;速算扣除数(元):181920 个税计算器 计算器说明: 1、填写收入总额 2、扣除部分需要填写包括五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部分 3、点击计算即可计算个税! 点击:进入个税计算器 举例计算 应发工资:应发工资是应发工资的你的汇总薪资,没扣除你月应缴杂项的薪资。 实发工资:扣除了你缴纳项后的实际领到手的薪资。 举例说明:假如小吴在2023年1月份应发工资为8000元,假设他需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1000元,在没有专项附加扣除的前提下,他的实发工资是多少呢?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前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通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元,适用税率3%,速算扣除数为0。 2、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可以计算得出,应缴税款60元。 3、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各类保险-缴税=8000-1000-60=6940元。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公众号深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个税】可获取个税汇算办理入口、汇算办理指南、详细流程图解、个税计算器等有关实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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