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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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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全体研究生:

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工作已经启动,请各位申请人务必认真阅读本通知附件中的《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附件1)、《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2022年修订版)》(附件2),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附件材料。

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我校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读研究生(含常熟理工学院联合培养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在规定学制内。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2022年12月毕业的;

(2)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规校纪受到纪律处分的;

(3)参评学年出现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不及格的;

(4)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的(因国际化教育需要,并按照学籍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的保留学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6)超出基本修业年限的;

(7)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

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需如实填写《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请在学生工作处下载专区下载),并和发表论文的期刊原件或检索证明原件,专利授权证书原件,科技竞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其他需要提交的证明、证书原件一同提交。参评成果有效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之间。

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人请在2022年9月20日前将《中国矿业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的纸质版1份(签名处务必手写签名)及各类证明原件交至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经济管理学院B314室),电子版请发至[email protected]。请申请人务必严格按照《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中的具体要求撰写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报送要求详见附件4),在10月8日前将国家奖学金获得者先进事迹纸质版1份交至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经济管理学院B314室),电子版请发至[email protected]

附件1:关于开展我校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中国矿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推荐细则(2022年修订版).docx

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与科研工作办公室

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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