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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疫情防控最新政策(持续更新中)

2024-06-09 12: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导语】:贵州省卫健委针对国内有疫情发生的地区,会发布疫情防控温馨提示,提醒市民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阳性感染者报告所在地级市,明确外来人员管控政策。

  ★贵州省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实施方案★

  一、有序做好政策措施的调整优化

  落实7个“不再”要求。即:

  不再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行隔离管控,

  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

  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

  不再查验健康码和场所码,

  不再对核酸检测阳性人员健康码实行“红码”管理,

  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

  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除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学校等重点场所外,其余人员实行“愿检尽检”,各地要保留充足的核酸采样点,以满足广大群众检测需求。

  二、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符合接种条件的,要尽快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和加强接种,优先采取序贯加强免疫,全面提高全人群特别是老年人接种覆盖率。对于已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的感染高风险人群、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具有较严重基础疾病人群和免疫力低下人群,可有序开展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

  三、切实做好治疗药品及检测试剂的储备

  我们对照国家居家治疗常用药目录,结合我省药品生产企业相关情况,制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常用药参考目录和储备药品品种目录,督促各级医疗机构按要求加强对症治疗药物、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中成药、抗原检测试剂等储备。

  四、着重加大医疗救治保障力度

  全省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门诊(诊室)“应设尽设、应开尽开”。用好“贵州省新冠互联网医疗服务平台”,医疗机构开通24小时线上诊疗、购药、咨询等服务。根据感染患者年龄、临床症状、是否合并基础疾病等情况实行分级分类救治。严禁医疗机构门急诊推诿、拒诊新冠感染患者。

  五、有序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对于65岁及以上老年人合并基础疾病等重点人员,分级分类建立需求清单,制定健康安全保障方案,全力做好辖区群众就医需求保障。村(社区)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协同配合,为辖区居民提供疫苗接种、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用药指导、协助转诊等健康服务。

  六、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

  发挥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网作用,做好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加强医疗资源配置。依托县域医共体,持续提升农村地区医疗保障能力,建立重症患者就医转诊渠道。倡导返乡人员减少聚集性活动。

  ★核酸检测费用★

  2022年11月5日起,各类风险职业人群核酸检测免费(原则上全部实施多人混检方式采样检测)。其他群众按照“愿检尽检”的原则,根据本人工作、生活中对核酸检测结果的需求,自行前往各类核酸采样点自费检测,单检14元/人次,多人混检2.6元/人次。

温馨提示:微信搜索【贵阳本地宝】,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进出黔】,查看贵州省疫情防控政策、核酸检测要求、省内中转及流动要求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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