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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9 15:1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吕思勉也受到梁启超“新史学”建设体系的深刻影响,即接受梁氏对新史学的“立”。按照梁启超的观点,新史学是揭示社会或民族之进化过程及其公理公例的学术体系,即所谓“历史者,叙述人群进化之现象,而求得其公理公例者也。”[7]吕思勉也以此作为新旧史学区分的标准,承认新史学是重视进化和公理公例的:“史学者,合众事而观其会通,以得社会进化之公例者也,夫合众事而观其会通,以得社会进化之公例,非易事也。必先于社会之事,多所记识;然后以吾之意,为之分类;又就各类之事,一一细绎之而得其所以然,然后能立一公例;所积既众,则又合诸小公例而成一较大之公例焉,而史学之公例乃渐出”。[8]与此同时,吕思勉指责旧史学缺乏对历史进化过程的分析与认识,简单地强分古今:“欲明进化之定则,必知事物之因果,然今古之界,既系强分,彼此之名,自然亦系强立”。[9]

同时,新史学重视“人群”的历史,而非个人的历史,即重视“群”史而非重视“君”史。所谓“群”,就是严复《群学肄言》中的群,属于社会学的概念,梁启超称之为“人群”,强调以“人群”为对象进行研究的史学(社会史和文化史)才是“新史学”。吕思勉受此影响,也指出:“且如衣、食、住、行,是人生最切要的事,读某一时期的历史,必须对于这种生活情形,知道一个大概,这是无待于言的了”。[10]对衣食住行的研究,属文化史和社会史,若从聚焦于某一民族内并寻绎其所揭示的特质来看,则无疑属于民族史和民俗史的研究了。

吕思勉对“新史学”的响应和实践,便是放弃“君史”而转向“群史”,即重视民族史和文化史的研究。其文化史的研究表现在他的《吕著中国通史》上册便是“中国文化史”。对于他的文化史研究,此处姑且不论,专就其民族史研究展开讨论。吕思勉的旧学功底很深,其《中国民族史》是用传统考据的方法,将史书上记载的各民族的史料加以排比和解释,是典型的汉学进路;但他用这种旧学功底,不去研究帝王将相,而去研究民族问题,则显然是受到新学的影响。其《中国民族史》堪称新旧结合的结晶,对民族起源和迁移的考证,全用旧法,而民族概念及阐释则蕴含新知。

吕思勉对中国民族史的研究与书写,主要集中体现在他的两部民族史专著和两部通史中。两部民族史专著,《中国民族史》以吕思勉1925—1926年在沪江大学授课讲义为底稿撰成,[11]1934年由上海世界书局出版;《中国民族演进史》1935年由上海亚细亚书局出版。两部通史,《白话本国史》1922年成书、[12]1923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吕著中国通史》上册成书于1939年,下册撰成于1941年。在这些著作中,吕思勉对中国历史上各民族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并结合中国特有的历史阐释了他的民族主义思想。他在20世纪初至30年代从“君学”转入“群学”的新史学浪潮下,以民族史为切入口,迅速改变了传统史学的面貌,践行了新史学的理想。

二、客观立场:尊重民族史之事实

吕思勉在对民族史进行书写时,遵循“新史学”导师梁启超的治史方法,一方面力求客观公正,一方面也不掩饰自己的主观情感。梁启超强调历史应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凡学问必有客观、主观二界。客观者,谓所研究之事物也;主观者,谓能研究此事物之心灵也。”“史学之客体,则过去现在之事实是也;其主体,则作史、读史者心识中所怀之哲理是也。有客观而无主观,则其史有魄无魂,谓之非史焉可也”,“偏于主观而略于客观者,则虽有佳书,亦不过为一家言,不得谓之为史”,强调“和合二观,然后学问出焉”。[13]这一观点对吕思勉民族史的研究与书写有直接的影响。他在写中国民族史时,一方面重视对历史事实的客观描写,一方面也在叙述民族史时敞开心灵,倾注主观情感。

当然,在客观与主观之间,吕思勉特别重视客观。吕思勉在1945年之后撰写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指出:“文学系空想的,主于感情;史学系事实的,主于理智。”在人类思想未甚进步时,“主客观的分别不甚严密”,但人类思想进步了“客观观念渐次明了”。他将“文学趣味”与“科学方法”相对立,批评坚持文学趣味的人“虽然满口客观客观”,其实还是“欢迎主观的叙述的”。[14]这一论述表明他在客观与主观之间,明显倾向于前者。因此,吕思勉在讨论中国民族问题时,尽量做到客观。无论是前期在《白话本国史》中对中国古代各民族的叙述,还是后来所著《中国民族史》对各民族的叙述,都用平允态度来书写。

吕思勉对中国民族史进行研究和书写的基本观点和立场有四点:

第一,承认中国是多民族国家,承认不同民族之间的差异,“忠实叙述”各民族的历史及其相互间发生的冲突,不因现实的需要而将历史上的对立与冲突加以隐讳。他在《中国民族演进史》自序中指出:“民族是民族,国族是国族,这两者是不容混淆的。一国家中,包含数民族的很多,既然同隶一国,自然该特别亲近些;自然当力谋团结。——其实只要没阻碍他的事情,他也自会亲近,自会团结的。——然不能因此而抹杀其实为两民族的真相。中国现在,就是包含着好几个民族的。诸少数民族,对于主要的汉族,已往的关系是如何?现在的关系是如何?这些,谈民族问题的人,都应该忠实叙述。为要求各族亲近、团结起见,将已往的冲突,和现在未能一致之处,隐讳不能尽言,未免是无谓的自欺,本书不取这种态度。”[15]显然,吕思勉在民族史的书写上,秉持的是客观立场和公平理念,是一种尊重历史的态度。

第二,坚持民族平等观念,反对把本国主体民族看得过高,而把本国其他民族贬得太低。抗战结束后,吕思勉批判了民族主义的两种错误,指出:“大抵民族主义误用的弊病有两种:(一)是把本族看得过高,如德、日两国,即犯此弊。(二)则把异族看得太低,如中国人总说蛮夷不知礼义,甚至比之于犬羊便是。这两者之弊,都由昧于事实的真相而起。昧于事实的真相,惟有求明事实的真相可以救之”。[16]其中对中国人“总说蛮夷不知礼义”观点的批评,反映了他反对“大汉族主义”的思想倾向。

第三,在尊重少数民族的前提下,根据历史事实,吕思勉提出了汉族是中华民族主体的见解。吕思勉最集中反映其民族史研究成果的是《中国民族史》,该书除总论外,首先介绍和书写的就是汉族的历史,其后以次是匈奴、鲜卑、丁令、貉族、肃慎、苗族、粤族、濮族、藏族、白种。从该书结构来看,是将汉族视为中华民族的主体。同时,吕思勉不是唯汉族论者,而是认为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民族国家,由许多小的民族融合而成,其中的汉族是这一融合体中的主体。这与1988年费孝通在香港中文大学提出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17]的观念颇为相似,但时间上却早得多。吕思勉一向认为,中国主体民族是文化水平最高的汉族,因此在历史书写时,一直坚持这种认识,从未改变。他在1934年问世的《中国民族史》中指出:“惟我中华,合极错杂之族以成国,而其中之汉族,人口最多,开明最早,文化最高,自然为立国之主体,而为他族所仰望。”[18]抗战间撰成的《吕著中国通史》第十九章坚持了这一观点:“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一个民族国家,这是无待于言的。一个大民族,固然总是融合许多小民族而成,然其中亦必有一主体。为中国民族主体的,无疑是汉族了。”吕思勉的这一观点,符合历史的实际情况,反映了他尊重事实的态度。在讲述汉族何以成为主体民族时,他指出:“他族虽或凭恃武力,陵轹汉族,究不能不屈于其文化之高,舍其故俗而从之,而汉族以文化根柢之深,不必藉武力以自卫,而其民族性自不虞撕灭,用克兼容并包,同仁一视,所吸合之民族愈众,斯国家之疆域愈恢;载祀数千,巍然以大国立于东亚。斯固并世之所无,抑亦往史之所独也”。[19]这一论断与马克思提出的“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他们那些所征服的较高文明所征服”[20]的理论相贯通。吕思勉虽然未必了解马克思的思想,但通过对中国民族史的客观考察,提出了符合中国民族史发展事实的观点。

第四,用民族史冲淡和改造政治史。吕思勉受“新史学”的影响,反对“君史”而重视“群史”,“群史”就是民族史及该民族的文化史、社会史,因此他在撰写中国通史时,注重通过民族史和文化史书写来改变以往以帝王将相为主体的叙述方法,尝试打破以王朝为中心的历史,即所谓的“王朝体系”。他在抗战前写的《白话本国史》开篇第一章便是“汉族的由来”,而不是从三皇五帝开始叙述。第二章是古史的年代和系统,第三、四、五章才分别是“三皇五帝”、“三王时代”、“春秋战国”,第六章是“汉族以外的诸族”,第七、八、九、十诸章则分别为“中国古代的疆域”、“社会组织”、“经济组织”和“宗教文化”,不再按帝王系年叙述。这显然是有意地将以往按王朝体系书写的通史,改造为按民族、文化和社会史书写的模式。抗战中撰著的《吕著中国通史》,上册是“中国文化史”,下册虽名为“中国政治史”,但开篇就是第十九章“中国民族的由来”,故意将历史的主体改为民族群体,以取代帝王将相的个人历史。他指出:“在上册中,我曾按文化的项目,把历代文化的变迁,叙述了一个大略,现在(指下册‘中国政治史’)却要依据时代,略叙我们这一个民族国家几千年来盛衰的大略了。社会是整个的,作起文化史来,分门别类,不过是我们分从各方面观察,讲到最后的目的,原是要集合各方面,以说明一个社会的盛衰,即其循着曲线进化的状况的。”[21]原来,他下册所标的“中国政治史”,不是像“新史学”所抨击的那种帝王史,而反映的是民族国家和社会盛衰、“曲线进化”的历史,走的是“新史学”的道路。

上述吕思勉对中国民族史的书写,遵循的是梁启超“新史学”强调的“客观”的立场。然而,梁启超还强调史学必须有“主观”和“心灵”因素,否则会出现“其史有魄无魂”的缺憾,这也深刻地影响了吕思勉,使他在民族史的书写中,倾注了自己的民族情感乃至灵魂。

三、主观投射:比附中华民族之现实

虽然吕思勉在民族史书写上特别重视客观和公允,但是由于受到梁启超“凡学问必有客观、主观二界”、“和合二观,然后学问出焉”[22]观念的鼓励,以及抗日战争特殊背景的刺激,他在书写中国民族史时,敞开了自己的主观心灵,倾注了深厚的爱国情感,使得其民族史叙述呈现出比较明显的情绪投射,把历史上的汉族比附为当时的中华民族,通过对历史上汉族抵御外民族入侵的赞颂,宣扬中华民族抗击日寇必然胜利的信念。

抗日战争爆发后,身陷“孤岛”中的吕思勉,借中国历史上“夷人”入据中原,影射日寇入侵中国,对汉、夷的书写存在明显的褒贬差异,实是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抗战意志和爱国情怀。类似的情况,也存在于北方沦陷区的其他学者身上。陈垣在日本统治下的北平从事《胡注通鉴表微》的研究与撰写,借揭示胡三省注释中的微言来表达自己的民族大义。[23]

吕思勉抗战时对民族史的书写,集中体现在《吕著中国通史》中。该史成书年代,根据《自序》之末所署“民国二十八年九月二十八日吕思勉识”,则知其上册成书于1939年9月28日,根据全书末尾所题“卅·九·一八于孤岛”,则知此书下册撰成于1941年9月18日,即日本发动“九一八事变”十年后的纪念日。杨宽先生认为:“由于当时出版条件的艰难,上册于1940年由开明书店出版,下册拖延到1944年才由开明书店出版”。[24]其实,除了条件限制外,上、下册写作不同时,也是分开出版的原因。该书上册“中国文化史”和下册“中国政治史”,无论写作还是出版,均在中国抗日战争的艰难岁月中,因此蕴含并展露着明显的“华夷之辨”观念和民族主义思想。杨宽在前言中明确指出:“作者这部书写成于抗日战争期间,上海成为‘孤岛’的时候,因此书中叙述中国历史上民族之间的斗争时,十分强调汉族对于所谓异族的反抗斗争。这是要请读者注意的。”[25]诚如所言,在抗战时期,吕思勉的民族史书写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和波动,更加强调“华夷之辨”,站在汉族立场上,对异族的入侵进行贬斥,实是借汉族代表中华民族,借异族入侵指斥日本侵略。

吕思勉在民族史书写中投射的主观情绪,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民族”、“国家”概念定义的侧重点不同。吕思勉在抗战前写的《中国民族演进史》中是这样界定民族的:“民族,是具有客观条件,因而发生共同(对外即可称为特异)的文化;因此发生民族意识,由此意识而相团结的集团。”[26]比较具有学理性。然而,他在抗战间写成的《吕著中国通史》第十九章“中国民族的由来”中,在解释民族国家时却这样叙述:“文化相同的人民可以结为一体,通力合作,以共御外侮;文化不相同的则不能然,此即民族国家形成的原理”。[27]这种观点直接把民族解释成依文化形成的抵御外侮的共同体。在界定“国家”时,吕思勉更是直接指出:“到被外力侵犯之时,即不得不以强力自卫,此团体即所谓国家”,并进一步阐释道:“世界上现在还有用强力压迫人家,掠夺人家的事情,我们没有组织,就要受到人家的压迫、掠夺,而浸至无以自存了。这是现今时代国家所以重要”。[28]吕思勉在抗战时将国家作为抗击外力侵犯时形成的团体的界定,以及强调当今国家在救亡图存上的重要性等观点,显然是针对日本侵略中国而发,是适应抗战需要而作的新的阐释,里面蕴含着作者的爱国主义情感。

第二,用民族身份标准取代道德评判标准。评价历史人物,有道德的标准,有民族的标准。按道德标准评价历史,那些不忠而篡位的人便会遭到鞭挞,如白脸奸臣曹操、反复无常的朱温等。然而,在抗战背景下,吕思勉的评价标准则以民族为标准,以此来评判历史是非。他在《吕著中国通史》中指出:唐朝衰落后,沙陀族乘机扩张,“汉民族有一个英雄,能够和沙陀抵抗的,那便是朱全忠(朱温)”。又说:“梁太祖(朱温)的私德,是有些缺点的,所以从前的史家,对他的批评,多不大好。然而私德只是私德”,“政治和道德、伦理,岂能并为一谈?”“当大局阽危之际,只要能保护国家、抗御外族、拯救人民的,就是有功的政治家。”“在唐、五代之际,梁太祖确是能定乱和恤民的,而历来论者,多视为罪大恶极,甚有反偏袒后唐的,那就未免不知民族的大义了。”[29]这些论述表达了对朱温的同情。前人认为后唐李克用集团,出身沙陀族,赐李姓后一直不改,助唐平乱,建国时不定都经济发达的汴梁,而坚守破旧的唐朝东都洛阳,都是忠诚唐朝的表现。针对这一观点,吕思勉指出,后唐属于外族,而朱温则属于汉族,要以“民族的大义”为标准来衡量,因此他褒朱贬李,认为李存勖建立后唐,“中原之地,遂为沙陀所占据,”[30]充满着“华夷之辨”的思想。这显然是在抗战的特殊背景下,所形成的带有主观感情的历史书写笔调。

第三,对历史上抵御外侮的将领,从军阀的身份,改写成民族英雄的身份。吕思勉在1922年撰写的《白话本国史》中,对秦桧给予正面评价,而把岳飞视为军阀,认为他“只郾城打一个胜战……郾城以外的战绩,就全是莫须有。最可笑的,宗弼渡江的时候,岳飞始终躲在江苏,眼看着高宗受金人追逐。”[31]411还说:“南北宋之际,大将如宗泽及韩、岳、张、刘等,都是招群盗而用;既未训练,又无纪律,全靠不住;而中央政府既无权力,诸将就自然骄横起来”,[32]406-407认为对外议和、对内削藩,是高宗和秦桧不得已的措施,否则南宋无以支持150多年。1935年3月南京市政府呈请国民政府教育部通令查禁吕思勉的《白话本国史》,称吕著持论大反常理,诋毁岳飞为军阀,推崇秦桧为爱国大政治。其实,《白话本国史》是借岳飞影射北洋军阀。及至抗战爆发,吕思勉对岳飞和秦桧的评价,就大为不同了。他在《吕著中国通史》中叙述道:金朝攻宋,“宗弼前锋至顺昌,今安徽阜阳县。为刘锜所败。岳飞从湖北进兵,亦有郾城之捷(今河南偃城县)。吴璘亦出兵收复了陕西若干州郡。倘使内部没有矛盾,自可和金兵相持。而高宗、秦桧执意言和,把诸将召还,和金人成立和约:东以淮水,西以大散关为界,在陕西宝鸡县南。岁奉银、绢各25万两、匹。宋高宗称臣于金,可谓屈辱极了”。[33]可见,为了适应抗战的需要,吕氏的观点较前已大为改变,倾注了爱国主义情绪。

第四,借汉族王朝推翻少数民族王朝的历史,比附中华民族必然打败日本入侵的前景。吕思勉对朱元璋推翻元朝的历史,极为看重,称之为汉族的光复。抗战时写的《吕著中国通史》第四十六章篇名便是“汉族的光复事业”,叙述明初朱元璋的反元事业。吕思勉引用南宋伐金时宁宗诏书中的“天道好还,中国有必伸之理,人心效顺,匹夫无不报之仇”之语,表达中国必胜之信念,并津津道明朝灭元的过程,最后说:“惟梁王把匝剌瓦尔密据云南不服。1381年,亦为太祖所灭。中原之地,就无元人的遗孽了。”[34]末句“中原之地,就无元人的遗孽”用词过厉,显然是因时而感,感于心而发于笔,折射出对日本侵华的极度反感和痛恨。

吕思勉还借清朝被汉人取代和推翻的历史,来影射日本侵华必然失败,表达中国不可能被日本奴役的信念。抗战时所写《吕著中国通史》第五十一章,篇名就叫“汉族的光复运动”,声称:“一个民族,进步到达于某一程度之后,就决不会自忘其为一个独立的民族了。虽然进化的路径,是曲线的,有时不免暂为他族所压服”。[35]这番话中,民族是指汉族,他族是指满族。表明上看,是把满族排斥于中国民族之外,似乎有违于《中国民族史》将满族(肃慎)纳入中国民族中的初衷,但实际上是在借机影射日本侵华,暗指其虽不免暂时压服中国,但中华民族最终还是会获得独立。吕思勉在表达“汉族光复”的主题时,指出清朝道光以前“总督用汉人的很少,兵权全在满族手里”,而同光中兴后,“其所以能奠定海宇,号称中兴,全是一班汉人,即所谓中兴诸将,替他效力的”,并声称“自此以后,清朝的中央政府即无能为,一切内政、外交的大任,多是湘、淮军中人物,以疆臣的资格决策或身当其冲。军机及内阁中,汉人的势力亦渐扩张。所以在这个时候,满洲的政权,在实际上已经覆亡了”。[36]这段历史,吕思勉在抗战前写的《白话本国史》“近世史(下)”篇的第四章第二节中,也作了大致相同的表述,[37]但是翻遍《白话本国史》清朝部分,都没有“汉族的光复运动”这样的标题和主题。显然,抗战时用“光复运动”作标题,意在说明中华民族必然打败日本侵略者,针对性不言而喻。

当然,吕思勉在从事民族史书写时,并不是因受到抗战的刺激而全然不顾前后的统一。他在抗战前后所写的史书中,对民族史的书写多有一以贯之之处。如《白话本国史》第三章的标题“五代的兴亡与契丹的侵入”,第二节的标题“契丹的兴起与侵入中国”,与《吕著中国通史》相对应部分,即第四十一章“五代十国的兴亡和契丹的侵入”用了同样的标题;同时两部书把契丹在灭掉后晋后,任用一批帮助契丹人统治中原的汉人,都称为“汉奸”,这并非抗战时所撰著作始用此词。这表明他在民族史书写时颇有恒常之处。然而,即使如此,在一些表述上,仍然可以看出抗战前后吕思勉情绪的不同。《白话本国史》陈述辅佐石重贵继位的侍卫景延广被任为宰相,指出:“景延广这个人,是很冒昧的。立刻就罢对辽称臣之礼,对于辽人交涉,一味强硬。于是兵衅遂开。战争连年,虽亦互有胜负;然而这时候,国力既已疲敝,诸藩镇又各挟异心,到底难于支持”。[38]他并没有因为景延广的民族气节,而加以赞扬,反而有所贬抑。但是,抗战时所写《吕著中国通史》,在叙述相同的历史时,便删去了“很冒昧”、“一味”强硬、“兵衅遂开”等词句,只说:“晋高祖死,兄子重贵立,是为出帝。听了侍卫景延广的话,对契丹不复称臣,交涉亦改强硬态度”。[39]显然,吕思勉此时已认为,即使打不赢入侵的外族,也必须奋起抗战。在关于辽太宗灭掉后晋,任用汉奸一事的书写时,语句亦有微妙的变化。抗战前《白话本国史》的叙述是:“用了一班汉奸,做出许多荒谬的事情。”[40]而抗战时所写《吕著中国通史》的叙述则是:“(辽太宗)又多派他的亲信到各地方去做刺史,汉奸附之以虐民。”[41]把汉奸“做荒谬的事情”,改成了“虐民”,用词更加严厉,明确汉奸是主动投靠契丹并助纣为虐的,显然是借机对抗日战争时期的汉奸进行痛斥。

《吕著中国通史》的末尾处,尤其显示出吕思勉在民族史书写上所倾注的主观情绪和史学灵魂。他指出:“中国革命前途重要的问题,毕竟不在对内而在对外。”认为军阀的跋扈,并不可畏,“而在今日,国内既无问题之后,对外的难关,仍成为我们生死存亡的大问题。所以中国既处于今日之世界,非努力打退侵略的恶势力,决无可以自存之理”。“总之:我们今日一切问题,都在于对外而不在于对内。”他仍对抗战抱有希望:“岂有数万万的大族,数千年的大国、古国,而没有前途之理?”最富感情的是,他还引用英国大文豪拜伦的诗(梁启超译)以作结语:“如此好河山,也应有自由回照。我向那波斯军墓门凭眺。难道我为奴为隶,今生便了?不信我为奴为隶,今生便了”。[42]他并特地写明是民国三十年(1941)“九一八”事变十周年时写“于孤岛”。对中国如此深沉的感情,不可能不流露于中国民族史的书写中,不可能不借助贬抑异族进占中原来表达对日本入侵中国的愤怒。他不希望像“新史学”旗手梁启超所批评的那样“其史有魄无魂”,而是将其民族史的书写灌注了灵魂。

四、结语

深受梁启超“新史学”思想影响的吕思勉,在探索“新史学”之路时,一反王朝体系以帝王将相为主体的历史书写方法,选择了以民族史、文化史等为主体的表述方法。在民族史书写中,既以传统的考据方法对中国各民族作了深入细致的考订与梳理,撰成了《中国民族史》,也在此基础上进行了一定的理论提炼,写作了《中国民族演进史》,同时也将中国曾经存在或仍然活跃的各民族写进通史。在其《白话本国史》和《吕著中国通史》中,将中国各民族作为书写主体,改变了旧史学以帝王将相为线索的格局,即以“群”史来取代“君”史,使“新史学”之新风扑面而来。“新史学”引进的客观主义,对吕思勉有深刻的影响,在其前期所撰的两部民族史专著和《白话本国史》中,都有贯彻。然而,吕思勉也接纳了其精神导师梁启超“凡学问必有客观、主观二界”、“和合二观,然后学问出焉”以及“有客观而无主观,则其史有魄无魂”的主张,在抗日战争爆发,自己被困上海孤岛的严峻现实面前,在其《吕著中国通史》中,借历史上的异族进占中原影射日寇侵略中国,借历史上汉族的抵抗斗争比附中华民族的抗击日寇,以鼓舞同胞坚持抗战的决心。这种特殊的历史书写,蕴藏着吕思勉深切的爱国主义情怀,但同时也多少影响到民族史书写的客观性,有时不自觉地把为中华民族形成与融合做过贡献的少数民族政权,排斥在中国历史主流之外,或作为中国历史的创伤和病痛加以暴露。从学理上来看,诚有不足存焉。当然,吕先生1949年以后也认识到这些问题,并加以自我修正,[43]致其民族观念和民族史的书写日趋成熟。

按,作者谢贵安(1962—),男,湖北襄阳人,武汉大学历史学院、国学院暨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原文载《贵州社会科学》2018年第6期。图片来源,网络。原文注脚已删除,为便于读者了解原文引用史料或特别说明之处,正文中用“[1][2][3]”等字样标出。

责任编辑:李俊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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