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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根据《桂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桂理工研〔2022〕4号)文件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22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补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 二、资助标准 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13000元/生•年,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份发放,其中2月与8月不发。 三、申请条件 凡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完成报到注册手续,取得研究生学籍; (四)全脱产就读、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转入我校。 对于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在满足相关条件情况下,如果能提供定向单位无固定工资收入证明(附件3)的可以享受助学金。 四、评定程序 研究生根据评定条件,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2022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 学院负责本院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在学院内公示2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填写《2022级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组织对拟取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格学生名单复核,并提交至学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审定。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切实做好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确保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准确。学院应认真总结往年相关工作经验,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六、工作进度安排 1.即日起---9月26日,研究生个人申请,学院完成初评审查,推荐名单公示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 9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本学院《2022级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与《2022级享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生汇总表》(附件2)上交至研究生院,其中申请审批表上的序号需与汇总表的序号一致,手写即可,申请表请装订成册,如果学生人数较多一册无法装订完的,可装订多册。汇总表还需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2.9月28日---9月29日,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复核; 3.9月30日---10月16日,确定资助名单,发放9月与10月份助学金; 4.从11月份开始按月发放。 联系人:曾小刚 联系电话:5893185(屏风校区),2679653(雁山校区) 地点:屏风校区体育馆副楼501室,雁山校区行知楼B601(西)室
研究生院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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