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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页2]

2023-06-19 14:1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学生会成员考核制度

  3、每学期迟到累计两次或缺席一次者,会上由主席提出批评。迟到累计三次或缺席二次者,该同学本学期不具备评选先进个人资格,并在全体成员大会上作自我批评。(再议)

  4、迟到累计四次或无故缺席三次者,视为自动退出学生会。一学期请假不能超过三次。(再议)

  (注:值班考核由主席团直接监督)

  (三)部门工作考核

  1、对其本职或本部门的工作,安排到而不参加者扣5分,被安排到而不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两次以上扣5分;

  2、凡院团委、学生会主席团要求各部门上交的各类书面材料,没按规定时间上交的扣2分,工作报告在工作或活动后一周内交,否则扣2分到4分;

  3、没有认真组织所属部门工作,包括明显地超越权限或丢掉权利的酌情扣2-5分。

  4、对团委、主席团要求的工作任务(本部的、非本部的)无故不执行者扣2—5分,延误者酌情扣3分;各部门内以以上同等情况处理;

  5、未按时按量完成本职工作者,每次扣1—3分;

  6、对工作情况汇报不属实者,每人次扣2—4分;

  (四)其他综合考核

  3、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者,一律自动退会;

  4、例会或工作凡有需请假者必须事先向部长或者主席团请假,经部长或主席团批准后方可离开;违者扣2分。

  (五)嘉奖方面

  1、凡重大精神、内容(较有影响的全校活动或传统活动)或学生会出现重大问题必须向主席团汇报,能及时与主席团反映,视情况加2—5分。

  2、整学期工作积极、认真负责者,视其表现情况加1—5分;

  3、对每次部门分配到的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并有一定突出成绩者,加5分;

  4、部门自行组织好学生会举办各类活动的干部加4分,干事加2分;

  5、一学期都有参加学生会组织的集体活动者,加5分;一学期例会、值班全勤者加5分;

  6、为维护学生会荣誉和整体利益而作出贡献者加5分

  7、主席、副主席下达的任务能顺利完成者每次加1分;

  8、为学生会制订好计划或献计献策者,对其作出较大贡献者每次加5—10分;

  9、非本人执勤的而帮助别人执勤者每次加2分;

  10、学生委员会上受表彰者每次加2分;

  依照考核制度,结合本月的工作实际,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情况投票评出前若干名,最多不超过3名。前3名依名次在基础分加4分。

  注:各部门把每次评比的结果由办公室收集、处理。接受主席团和各部长的监督

  考核结果:

  将各项考核成绩累积之后便得出个人学期考核总分,若总分低于50分者撤消其职务,低分者给予批评处分,高分者给予表扬,形成公平对比。同时本考核对评优评先、入党、升降职等一切奖惩都具有参考价值。即将考核结果作为评选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主要依据,并报送学院团总支备案,作为考核和评优评奖的参考依据。并学生干部鉴定表报送院学生会存入本人档案。

  学期总分最高的部门在原给予先进个人名额基础上按本部们人数的20%多给予先进个人名额,最低的扣除20%的名额。

  总分前3名在全体大会上表扬,最后一名点名批评,部长作自我检讨。

  测评加减分

  每月测评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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