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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商事争议解决

2024-07-10 19: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年来中柬双边经贸规模不断扩大,在电力、农业、旅游开发、经济特区、信息通信等领域的投资合作都已取得积极成果,中国已连续多年是柬埔寨最大外资来源国。据2020年中方统计,中柬双边贸易额达到95.6亿美元。尽管受到新冠疫情挑战,2021年中柬贸易额仍超过100亿美元,提前两年实现两国设定目标。2020年10月12日,中柬双方通过视频方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于2022年1月1日生效实施。柬埔寨官员和专家表示,这是柬中双边经济关系的里程碑,将成为柬埔寨出口助推器,助力该国后疫情时代经济复苏。在柬埔寨,民事和商业纠纷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规则提交法院。自 1993 年以来,柬埔寨王国政府 (RGC) 一直致力于改革该国的法律框架以提供明确和固定的程序体系,以确保在法庭上尊重个人权利和平等。

一、柬埔寨民商事诉讼概述

法律体系

由于历史原因,柬埔寨的法律体系还不太健全和完善,整个法律体系缺乏系统性,没有具体的法律分工,缺乏必要的部门法。现行法律制度包括了20世纪60年代民盟时期、金边政权时期和1993年王国政府成立以来三个不同历史时期定制的法律法规,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并没有明确的界限,因此在法律适用、执行过程中会出现冲突、混乱的局面。国会是柬埔寨国家最高权力机构和立法机构,实行两院制,法案须经国会、参议院、宪法理事会逐级审议通过,最后国王签署生效。司法权由司法机构独立行使。柬埔寨的法律渊源主要是立法,其他法律渊源包括根据联合国柬埔寨过渡当局(UNTAC)通过的宪法、习惯、政府法令、条例,以及柬埔寨批准的人权公约。

法院架构

柬埔寨司法体系分为三级,即:各省市的一审法院、设在首都金边的一个上诉法院和一个最高法院。无经济法庭等专业法庭,经济纠纷、民事、刑事等都由同一法庭受理。

律师系统

柬埔寨司法系统尚未认可外籍律师执行柬埔寨本地法律,或提供柬埔寨法律咨询等服务。外国律师只能在柬埔寨境内提供针对其归属国的法律服务。根据柬埔寨法律协会的规定,外国人虽然不可以申请柬埔寨律师资格,但可以在柬埔寨出资设立律师事务所,实习人员亦可到境外律师事务所进行实习。依照柬埔寨法律的规定,外国律师只有在得到了柬埔寨律师协会委员会的授权后才能在柬埔寨执业。而授权与否取决于外国律师的资格是否充分,并且要求外国律师的原籍国必须也向柬埔寨律师提供同样的境外执业可能性。

二、在柬埔寨起诉

法院管辖

柬埔寨的民事诉讼实施三审终审制,法院程序从一审法院开始,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到上诉法院,对上诉法院结果不服的,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的判决为终审判决。

对外国法人提起的诉讼,应向其在柬埔寨的主要办事处或业务办事处所在地的法院提起一审诉讼;若其在柬埔寨没有业务办事处或其他办事处,则向其代表或在柬埔寨的任何其他主要业务负责人的住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一审。

对自然人提起的诉讼,应向其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一审诉讼;若其在柬埔寨没有住所地或不知其住所地,则应向其经常居住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一审诉讼;若其在柬埔寨没有经常居住地,则应向其最后居住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一审诉讼。

注:法院管辖不以标的额为区分,所有案件都由被告的住所地由管辖权的法院一审。

诉讼费用

柬埔寨的诉讼费用包括申请费、申请费以外的费用以及当事人费用。法院承认的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1)申请费:

(2)申请费以外的费用,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预先支付。包括法庭调查证据、交付文件或者执行其他程序所必需的数额以及法官和书记员所需的差旅费。超出的费用将予以退还。

(3)当事人费用。是法院根据案件的性质、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和其他因素确定的。包括制作文件和提交文件的费用、当事人出庭的差旅费以及其他法院认为必要的费用。

此信息仅作为计算明确的争议金额对应的诉讼费用的参考,争议金额不明确或者有特别情况的, 诉讼费用以立案时法院计算为准。

诉讼流程

(1)原告需以书面的方式提起诉讼,内容须包含姓名、地址、法定代理人、诉讼请求和必要的事实。

(2)法院将起诉书送达被告。

(3)原告递交起诉书后,法院应当立即确定口头辩论的时间并且向当事人发送到庭传票。(法院需在收到起诉书之日起30天内受理案件,并确定口头辩论的时间。)

(4)审判长负责组织口头辩论的准备程序以及口头辩论。在准备程序中,法院将组织双方指控和辩论、澄清案件争议焦点、整理证据以确保口头辩论的进行。

(5)准备程序结束后,法院确定口头辩论时间并且要求当事人到庭。

(6)口头辩论必须开庭。

(7)口头辩论结束后,法院在一个月内需作出判决。并以口头辩论为基础制作书面的判决书。依该判决书所作出的宣告具有法律效力。

诉讼效率

(1)小额诉讼程序:小额诉讼程序指诉讼标的不超过100万瑞尔的案件,法院应在原告提起诉讼之日起30日内作出判决。

(2)一审程序:法院在原告提起诉讼之日起最快需要三个月的时间作出判决,实际往往需要一到两年时间,具体规则如下:原告提交诉状——在诉状提交30日内,确定口头辩论的开庭日期——判决自口头辩论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判决书自宣告之日起两周内送达当事人。

(3)二审程序、三审程序:依法院通知而定。

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虽然柬埔寨《民事诉讼法》中约定了在满足一定标准的前提下,一项外国判决可以在柬埔寨被强制执行,但由于柬埔寨未与其他国家签订为柬埔寨法院执行外国判决提供法律依据的互惠协议,实践中很少有柬埔寨法院承认并执行外国判决。中国目前尚未有承认柬埔寨判决的案例。

三、在柬埔寨仲裁

柬埔寨国家商事仲裁中心(NCAC)

简介

柬埔寨国家商事仲裁中心是一家非营利机构,位于金边,是根据2006年柬埔寨《商事仲裁法》成立的。于2013年正式开始运营,向企业提供传统法院制度之外的替代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由于柬埔寨经济快速增长,商业交易以及由此产生的争议大幅增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需求增加,柬埔寨国家商事仲裁中心具有前景。

费用

仲裁费用包括:注册费、管理费、仲裁员聘任费、仲裁庭费用等。

(1)注册费: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各支付250美元

(2)仲裁员聘任费:每位仲裁员300美元

(3)管理费

(4)仲裁庭费用

此信息仅作为计算明确的争议金额对应的仲裁费用的参考,争议金额不明确或者对仲裁程序有特别约定的,仲裁费用以申请仲裁时立案室的计算为准。

仲裁流程

(1)申请人向总秘书处提交仲裁通知(Nortice of Arbitration);

(2)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通知后15日内,向总秘书处提交答复通知(Notice of Response);

(3)总秘书处在收到被申请人的通知后,向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发出通知,表示其已收到被申请人的答复;

后续流程分为快速程序和普通程序两种,相应环节分别如下:

快速程序:

(4)在组成仲裁庭之前,一方可向总秘书处申请快速程序进行仲裁,但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a)争议金额不超过3,000,000美元(300万美元);(b)双方同意;(c)出现了异常紧急情况;

(5)仲裁庭将由一人组成。但如果仲裁协议约定由三人组成仲裁庭,总秘书处将邀请各方同意将案件提交一人法庭;如果各方不同意,则应将案件提交三名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

(6)仲裁裁决将在仲裁庭成立之日起270日内作出。

普通程序:

(4)在收到总秘书处通知后的30日内,各方选定仲裁员;

(5)总秘书处在收到各方任命仲裁员通知后7日内确认仲裁员资格,若所定仲裁员不符合资格,相关方应在7日内重新确定仲裁员,若相关方拒绝或无法重新选定新的仲裁员,总秘书处将在收到其通知后15日内选定新的仲裁员;

(6)仲裁庭组织初步会议;

(7)仲裁庭开庭审理;

(8)最后一次听证会或裁决中待决定事项的最后授权提交之日起45日内仲裁程序结束。

仲裁效率

快速程序应当在仲裁庭成立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一般程序未给出具体时间。

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中国和柬埔寨均为《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1958年《纽约公约》)的成员国,因此柬埔寨的仲裁裁决可以在包括中国在内的168个国家得到承认和执行。中国在加入《纽约公约》时作出了商事保留和互惠保留,即,我国仅对在缔约国领土内做出的商事仲裁裁决适用《纽约公约》,柬埔寨的商事仲裁裁决可以在我国得到承认与执行。

总结

管辖:法院管辖不以标的额为区分,所有案件都由被告的住所地由管辖权的法院一审。

诉讼费用:柬埔寨的诉讼费用包括申请费、申请费以外的费用以及当事人费用。申请费以外的费用,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向法院预先支付。

诉讼效率:民事一审判决审限是3个月,但实际可能需要1年以上。

诉讼执行:柬埔寨未与其他国家签订为柬埔寨法院执行外国判决提供法律依据的互惠协议,实践中很少有柬埔寨法院承认并执行外国判决。中国目前尚未有承认柬埔寨判决的案例。 仲裁费用:仲裁费用包括注册费、管理费、仲裁员聘任费、仲裁庭费用等。其中仲裁庭费用是较大开支。 仲裁效率:快速程序应当在仲裁庭成立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相比而言效率略低于其他国家仲裁机构。 仲裁执行:柬埔寨的商事仲裁裁决可以在我国得到承认与执行。

 

来源: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南京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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