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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布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第2号公告
2023-06-05 | 来源: 广西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全文如下: 6月5日,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第2号公告。 广西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截图。点击图片查看详情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召开 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现就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举行的时间、地点 (一)时间 2023年6月21日(星期三)上午9:00。 (二)地点 南宁沃顿国际大酒店(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88号)北京1号厅。 二、听证定价方案 (一)现行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目前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时段为7:30—21:00(当日21:00—次日7:30不收费)。具体收费标准为: 一类区域一级道路:前2小时1.5元/辆·15分钟,2小时后2.0元/辆·15分钟; 一类区域二级道路和二类区域一级道路:前2小时1.0元/辆·15分钟,2小时后1.5元/辆·15分钟; 二类区域二级道路:1.0元/辆·15分钟; 三类区域:智能计费1.5元/辆·30分钟,人工计费前4小时5.0元/辆、4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 特殊时段停车位10元/辆·次。 实行前15分钟免费停放。 (二)拟优化的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1. 优化简化区域分类:保持现有区域分类框架,继续划分一、二、三类区域,对全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实施分区域差别化收费。取消一、二类区域内的一级道路和二级道路的划分形式;取消三类区域区分智能计费、人工计费的收费类别;取消道路特殊时段停车位的收费类别。 2. 缩短收费时段:由7:30—21:00调整为7:30(含)—20:00。 3. 延长免费时间:由前15分钟免费停放调整为前半小时免费停放。 4. 设置最高限价:连续停放的,一、二、三类区域每日最高限价分别为50元、30元、20元。 5. 降低收费标准: 一类区域:继续实行阶梯计费,阶梯分界时间由“前2小时”调整为“前3小时”,第一阶梯收费标准调整为“前3小时1.0元/15分钟”(较现行第一阶梯收费标准最高下降33%),第二阶梯收费标准调整为“3小时后1.5元/15分钟”(较现行第二阶梯收费标准最高下降25%); 二类区域:取消阶梯计费,收费标准调整为“0.75元/15分钟”(较现行收费标准最高下降50%); 三类区域:收费标准调整为“0.5元/15分钟”(较现行收费标准最高下降33%)。 6. 优惠措施和计费规则: (1)当日20:00(含)—次日7:30免费停放。 (2)国家、自治区法定节假日及其调休、补休、连休日内实行免费停放。 (3)星期六、星期日(不包括调休后调整为上班日的星期六、星期日)收费时间为9:30(含)—20:00。 (4)新能源汽车停放减半收费。 (5)15分钟为一个计时单位,满一个计时单位方可收费,不足一个计时单位的不收费。 (6)连续停放跨日的,每一自然日计收一次停放服务费。 (三)拟优化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依据和理由 为优化我市道路停车位资源的配置和管理,有效促进停车位合理使用,降低群众临时停车成本,更好满足群众出行临时停车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南宁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拟优化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 (四)拟优化收费政策和收费标准的影响分析 优化简化区域分类,便于群众快速辨识停车区域和收费标准。缩短全天收费时间、延长免费停车时间、降低收费标准以及设置每日最高限价,可更好保障群众夜间停车和临时办事的停车需求,减少群众停车费用支出。继续在一类区域实行阶梯计费,运用价格杠杆调节停放周转率和停车位使用率,有利于促进公共交通优先发展与公共道路资源合理利用。 三、成本监审的办法和结论 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和成本监审办法,开展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定价成本监审。经审核,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平均单位成本为1.88元/小时。 四、听证人、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5名) 王 威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赖承略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孙椿睿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谦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处长级干部 李子龙 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 (二)听证会参加人(55名) 1. 消费者(30名,按姓氏笔画排序,下同) 王宗骃 退休人员 王家旺 北京乾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韦 翊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树木园技术员 甘学雄 自由职业者 叶金伦 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学生 冯勤哲 南宁市社会科学院科研人员 成永辉 广西辉永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刘功超 南宁凌亚拓贸易有限公司经理 刘鹰鹏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工作人员 农珠妹 广西宁泽律师事务所律师 苏秋强 南宁市武鸣区铭丰建材销售商行个体经营户 杨 阳 南宁供电局工人 肖乃德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纪检监察员 张 哲 广西桂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 p tag="ueditor-text-p_display" class="" style="text-indent: 2em;">张通仁 退休人员陆 伟 南宁行恒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经理 陆秀琼 南宁市第四十一中学教师 陈亮池 共青团南宁市江南区委员会青少年事务社工 陈家伟 南宁市缘居建筑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经理 赵子鹏 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收费员 赵欣辉 广西机电工程学校教师 唐楚安 广西尊泰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 袁新安 自由职业者 莫宏波 南宁金万方大数据科技中心技术总监 黄 宸 自由职业者 淡嘉兴 南宁市食品药品审评查验中心文员 彭俊威 广西数方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 覃 羽 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发展研究中心会计 谭荣欢 广西友信数字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总经理 潘雪桃 广西鼎韵商贸有限公司总经理 2. 经营者(1名) 陈科龙 南宁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3. 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4名) 马海珠 广东中奥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区域经理 王向阳 广西超大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宁江南客运站站长 卓淑兰 广西和实印象物业公司总经理助理 辜荣裕 广西利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4. 专家、学者(8名) 王 瑶 南宁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 朱 丽 广西民族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姚 华 广西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 唐世芳 广西财经学院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讲师 董攀岭 广东军地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涉军服务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樊 凡 广西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黎昌珍 广西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 戴学明 南宁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主任 5. 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2名) (1)政府部门人员 李 越 南宁市司法局科员 林依智 南宁市财政局非税收入中心四级调研员、科长 黄 兰 南宁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科长 (2)社会组织人员 王知一 南宁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会长 刘富平 南宁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主任 傅汉根 南宁市出租汽车协会会长 (3)人大代表 周佳文 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彭 英 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秀和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覃毓宁 南宁市青秀区新竹街道新竹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 (4)政协委员 卢 萌 广西瀛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林 祥 广西未来家环保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致公党南宁市委会常委 唐祯泽 民革南宁市委会秘书长、联络调研科科长,四级调研员 (三)旁听人员(5名) 吕 城 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 璞 广西明合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经理 周民胜 退休人员 罗健文 广西华胜律师事务所律师 郭又嘉 南宁市良庆区发展改革局工作人员 特此公告。 附件 南宁市道路停车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区域分类划分说明 一类区域: 包括朝阳商圈、埌东片区、江南商圈、南湖片区、埌西片区。具体是:厢竹大道—竹溪大道—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亭江路—亭洪路—南建路—永和大桥—永和路—中华路—园湖北路—东葛路—厢竹大道围合的区域,包含围合道路。 二类区域: 快速环路以内区域(不含一类区域)、凤岭片区、柳沙片区。具体是:高坡岭路—林里桥路—凤岭南路—青山路—荔滨大道—柳和路—柳沙路—葫芦鼎大桥—白沙大道—南站大道—沙井大道—清川大桥—清川大道—秀厢大道—厢竹大道—佛子岭路—高坡岭路围合的区域(不含一类区域),包含围合道路(不含一类区域道路)。 三类区域: 除一类区域、二类区域以外的城市建成区。 备注:收费区域分类实行动态调整,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2023年6月5日 编辑: 吴晓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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