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嘉兴斯达电子气大宗气体 供气项目的公告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杭氧毛荣大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嘉兴斯达电子气大宗气体 供气项目的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嘉兴斯达电子气大宗气体 供气项目的公告

2024-07-12 21: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7.关联关系:公司与斯达微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住所: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华阳路28号

3.法定代表人:毛玲玲

4.注册资本:28,530万人民币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主要经营范围:

氧气、氮气、液氧、液氮、液氩、氩气生产(凭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医用气体[氧(空分)]生产;惰性气体灭火剂(氮气)、惰性气体灭火剂(氩气)生产;食品添加剂(氮气)生产;稀有气体精提取试验平台项目;危险化学品批发(无仓储)(具体品名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货运经营;空气分离设备安装、维修及相关技术服务;通用机械设备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衢州杭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衢州杭氧与斯达微电子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项目投资及资金情况:

本项目总投资预计为5,400万元,其中衢州杭氧以自有资金出资1,700万元,其余资金以融资方式解决。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系公司继青岛杭氧电子气项目后又一配套电子半导体行业的供气项目,符合公司气体应用不断向新兴领域拓展的发展方向,对提升公司在气体市场的竞争力以及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有积极影响。上述投资项目可能会受相关政策法规、宏观经济、市场供求关系、用户主体项目情况等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经营风险。实施上述投资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受让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

自然人股东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容器”)系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持有杭氧容器73.333%股权;杭州余杭獐山钢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山钢瓶”)持有杭氧容器16.667%股权;自然人股东毛荣大持有杭氧容器10%股权。经友好协商,獐山钢瓶同意放弃优先受让权,公司拟与持有杭氧容器10%股权的自然人股东毛荣大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根据评估结果以自有资金出资43,567,688.90元受让其所持有杭氧容器10%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杭氧容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姓名:毛荣大

2、身份证号:330************616

3、住所:杭州市下城区********

4、关联关系:毛荣大先生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5、经查询,毛荣大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10%股权

2、公司名称: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黄安庭

4、住所:浙江省杭州余杭区仁和街道弘元路1号

5、注册资本:5100.00万人民币

6、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7、经营范围:低温容器的生产;GC2级压力管道的安装;低温容器的设计、研发及技术服务;货物装卸服务;房屋、机械设备租赁;货物进出口(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法规限制的项目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8、杭氧容器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第三人权利、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本次交易完成后,杭氧容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氧容器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6,189.85万元,总负债为9,352.54万元,净资产为36,837.31万元,2021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42,393.40万元,净利润为5,106.82万元。截至2022年2月28日,杭氧容器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5,476.78万元,总负债为 8,190.77 万元,净资产为37,286.01万元,2022年1-2月实现营业收入为5,051.03万元,净利润为246.41万元。

10、本次股权受让前后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11、经查询,杭氧容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杭氧容器自然人股东经友好协商并拟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同意公司作为受让方受让杭氧容器自然人股东毛荣大所持有的10%股权,交易双方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96号)中采用资产基础法测算的杭氧容器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435,676,889.02 元为基准,确定本次杭氧容器10%股权的转让价格共计为人民币43,567,688.90元。《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生效日,本次股权转让生效后,公司在本次股权转让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股权转让款至协议约定的自然人股东银行账户。股权转让完成后,原自然人股东毛荣大不再享有已出让股权的股东权利、并不再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杭氧容器是公司制造板块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主业突出、经营业绩优秀。本次收购杭氧容器自然人股东的股权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经营管理效率,符合公司总体发展方向。本次交易完成后,杭氧容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收购对公司本报告期利润总额影响具体金额以最终审计结果为准。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22]96号《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已刊登于2022年3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现就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为配合当前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确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遵守当地政府及公司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前联系公司进行信息登记,并配合股东大会现场要求接受查询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未提前登记或不符合防疫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敬请谅解。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青山湖街道相府路7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审议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2022年3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按照相关规定,上述提案均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提案13、提案14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控股股东一一杭州杭氧控股有限公司将对提案5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二)登记时间:2022年4月14日一2022年4月18日的8:30一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一85869388

传真:0571一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中山北路592号弘元大厦11楼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高春凤、严萱超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30

2、投票简称:杭氧投票

3、提案的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4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本人(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委托股东姓名或名称(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股东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 委托股东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栏内相应地方打“√”为准, 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股东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 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3. 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股 东 登 记 表

截止2022年4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 “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年 月 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2022年4月13日,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47)。为进一步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杭氧”)项目建设需要,公司将以自有资金对玉溪杭氧增资5,000万元人民币。本次增资完成后,玉溪杭氧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玉溪杭氧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13,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增资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

2.住所:云南省玉溪市峨山彝族自治县化念镇原化念农场岔化念糖厂路口

3.法定代表人:陈建平

4.注册资本:8000.00万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主要经营范围:

工业气体的技术开发;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及维修;空气分离设备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通用机电设备的配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关联关系:玉溪杭氧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8.玉溪杭氧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玉溪杭氧目前处于项目建设期,暂无营业收入。

三、增资主要内容:

玉溪杭氧注册资金为8,000万元,项目建设预计总投资96,000万元,目前项目安装工程已启动,为确保玉溪杭氧按期支付设备款、工程款,保障工程建设,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对玉溪杭氧增资共计5,000万元人民币,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四、本次增资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对玉溪杭氧增资,是为了满足玉溪杭氧的项目建设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本次增资系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增资,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宝珍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嘉兴斯达电子气大宗气体供气项目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大宗气站及配套纯化系统为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其项目所需的气体产品。该项目总投资约5,400万元,其中衢州杭氧以自有资金出资1,700万元,其余资金以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嘉兴斯达电子气大宗气体供气项目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一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杭氧”)增资。玉溪杭氧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广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两年,贷款利率为3.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一一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容器”)自然人股东毛荣大先生持有的杭氧容器10%的股权。交易双方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96号)中采用资产基础法测算的杭氧容器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435,676,889.02 元为基准,确定本次杭氧容器10%股权的转让价格共计为人民币43,567,688.9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氧容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前后杭氧容器股权结构如下: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受让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2年4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毛绍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嘉兴斯达电子气大宗气体供气项目的议案》

同意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大宗气站及配套纯化系统为嘉兴斯达微电子有限公司提供其项目所需的气体产品。该项目总投资约5,400万元,其中衢州杭氧以自有资金出资1,700万元,其余资金以融资方式解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衢州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投资嘉兴斯达电子气大宗气体供气项目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一一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溪杭氧”)增资。玉溪杭氧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玉溪杭氧气体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一一广西杭氧气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10,000万元的委托贷款,该笔委托贷款的期限为自银行签署委托贷款协议之日起两年,贷款利率为3.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协议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一一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氧容器”)自然人股东毛荣大先生持有的杭氧容器10%的股权。交易双方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以2021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2〕96号)中采用资产基础法测算的杭氧容器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435,676,889.02 元为基准,确定本次杭氧容器10%股权的转让价格共计为人民币43,567,688.90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杭氧容器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前后杭氧容器股权结构如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受让杭州杭氧低温容器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股权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修订后的《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