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 调整2019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杭州公积金基数上限 › 7月起 调整2019年度公积金缴存基数 |
收起 播放 重播 朗读 7月起,杭州开始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此次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上限为杭州市2018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5950元;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为2010元)。2019年新录用职工的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从单位性质看,机关事业单位、其他组织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12%;企业缴存比例则按杭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相关规定执行。 据悉,此次缴存基数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其中,2019年7月至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市人力社保局提醒,此次缴存基数调整主要采用网上调整的方式,具体由单位经办人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登录-法人登录”,注册或使用账号登录后,经刷脸认证进入公积金网厅,选择“杭州”—“市公积金中心”—“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事项进行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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