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秋季(第三季)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本科论文送审流程及时间 关于2023年秋季(第三季)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

关于2023年秋季(第三季)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

2023-06-07 20: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位毕业研究生、相关导师及研究所: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申请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20〕45号及相关学位申请文件的要求,生仪学院决定于2023年7月5日前办理好2023年秋季(第三季)研究生学位申请确认手续,逾期不办理手续,表示自动放弃本次学位申请,进入延期毕业或结业。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工作安排如下表: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如有流程已经完成,可以跳过;若有流程未完成而不按期办理,视作放弃本次学位申请):

一、完成信息录入等准备工作

 “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grs.zju.edu.cn/grsinfo.html左侧“全日制研究生信息系统登录”

1、向研究生科提出申请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要求(GRS中可以查看),自我审查是否完成培养方案学位申请各项要求,完成学位论文初稿,经导师同意(微信等截图或其他证明导师同意意见电子文档,附在发送邮件中),填写《申请2023年秋季学位名单汇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研究生科备案,接收电子邮箱为[email protected],同时发送至所属研究所负责人电子邮箱。截止日期后5个工作日内,研究生科汇总预申请学位名单,发送至导师、研究所。

2、个人学习计划审核:研究生必须在毕业课程学分审核前完成个人学习计划中制定的全部课程,不要将与毕业要求无关以及未修的课程纳入个人学习计划。

同学们可关注自己的“课程修读情况”,一般出现的问题有“个人学习计划未提交”、“个人学习计划导师未通过”和“有个人学习计划内课程未修读完毕”等。

出现前两类问题的同学:应尽快修制订、提交个人学习计划,并请导师审核通过,再通知研究生科进行“学院审核”。

如果是“有个人学习计划内课程未修读完毕”:一种可能原因是确实未取得必要学分,请相关同学抓紧补救;另一种可能是学习计划中包含了若干未修读的毕业无关课程,请相关同学重新制订、提交个人学习计划,并请导师、学院审核。

研究生只有完成了经导师、学院(系)研究生科审核通过的个人学习计划内的所有课程,才表示该生已完成毕业要求的课程学分(读书报告环节除外),方可进入学位申请其他环节。

3、读书报告审核: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我的读书报告”,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仔细核对学院有关读书报告文件要求,录入相关信息,请导师先通过审核。(相关文件链接)

4、开题报告审核: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开题报告”,录入相关内容:报告时间、题目、参加开题报告专家组成员(不少于3人)、专家组对开题报告的意见及建议。(相关文件链接)

5、科研总审核:研究生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我的学位申请”-“我的科研成果”按要求进行科研成果录入。科研成果相关纸质材料(发表(录用)论文、软件著作权、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上交至生仪学院211研究生科。研究生科收到纸质证明材料后,给予审核通过。

6、专业实践报告审核:申请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完成专业实践后,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我的专业实践”,按照学院和学校相关文件进行操作,录入相关内容,并上传浙江大学研究生专业实践报告,导师审核通过。研究生科收到纸质证明材料后,给予审核通过。(相关文件链接)

7、博士生社会实践审核:社会实践是博士生成必修环节,否则无法申请毕业和学位。博士生社会实践审核由学院团委负责,具体联系孙幼波老师。(相关文件链接)

8、学位论文预答辩:研究生按照学院预答辩文件要求填写纸质申请表,按程序要求完成预答辩;通过预答辩后,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进入“我的预答辩”,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提交申请,录入答辩结果,导师审核通过。预答辩由研究所负责组织实施,在2023年6月26日前完成。未通过研究所预答辩学生,不能进行学位申请。(相关文件链接)

9、学位申请审核:上述1-8步骤按需全部完成,研究生于2023年7月5日前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的“我的学位申请”进入“信息录入”栏目,上传学位论文(送审评阅稿,PDF格式),还要完整准确地进行“论文及相关信息录入”和“学位上报相关信息录入”,其中教育部送审平台主要根据关键字和研究方向随机匹配评审专家,请务必准确关键字和研究方向。导师于2023年7月7日前审核通过,研究生科于2023年7月10日前审核通过。

注:

(1)送审评阅稿中不能出现作者、导师、研究所、学校标记等透露申请者身份信息,不需“致谢”和“独创性、版权所有”,送审评阅论文可以在附录中体现作者攻读研究生学位期间参加的科研活动、取得的科研成果等,但也需隐名处理,可注明是第几作者或团队负责人或唯一获奖人等,不标注具体论文题目和获奖名称,可用SCI、EI或CSCD期刊名称(包括影响因子)或竞赛项目等级替代。

(2)涉密论文的论文题目、关键字,涉及到的论文内容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只注明“另外提交”。其学位申请书上相关内容的填写方法请向校军工办或学院科研科老师咨询。

二、有关研究生导师审核操作

导师登录“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入“学生”相关栏目,进行审核(请导师务必仔细审核学生材料,仔细审核,把好研究生培养质量第一关)。

1、学习计划管理:进行学习计划的审核。

2、过程管理:进行读书报告和开题报告的审核。

3、确认学生论文:

三、学位论文答辩及材料递交

要求2023年9月10日前完成答辩,9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提交相关材料至研究生科。请各位同学把握好论文质量和上传时间。毕业生登记表联系孙幼波老师,其他材料联系黄琪老师。

1、确认还款信息:在学期间有银行贷款的同学,请在上交以下材料前,速与相关银行联系,办理续签合同,否则将无法打印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不办合同银行会冻结此学生的信息)。

2、答辩后:由申请人进入GRS管理系统(用户名:15ms01,密码:Bme10335@15),输入答辩委员会表决决议,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存盘(一经保存不能修改)。2023年9月15日需上交如下纸质答辩材料(GRS中相关内容录入后,可下载电子文档,可以编辑修整格式,但不能修改内容),均需要双面打印:

(1)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书一式两份(贴好新华社版的照片,完成个人小结等到答辩结果表决部分内容及签名,基层党组织为班级所属党支部书记签字)。

(2)硕士评阅书或博士评阅书(直接用在浙大钉上发给每个同学的教育部论文评审意见书压缩文件)。

(3)如学位论文评阅结果中有小修,必须交论文定稿单,如论文有大修,须另交论文重新评阅申请表。

(4)答辩记录和表决票(订在一起)。

(5)独创性声明和版权所有(一份原件),复印件可装订在纸质论文里。

(6)体检表,校医院体检中心体检。

(7)小论文的接收函或已发表论文首页的复印件。

(8)博士论文共1本。注,涉密论文不交,硕士论文不交。

(9)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可以到思政办公室领取纸质版,贴好照片,签署导师、班级、党支部鉴定意见)。

3、学位论文电子材料,制作成PDF文件,发资料室(213室)张庆伟老师[email protected]邮箱。

特别提醒:

关于各种文件的时间,答辩日期必须准确,修改定稿审核落款时间可以在答辩之后的日期,其他的日期都应该在答辩之前的日期;关于基层党组织意见,由所属党支部(支部书记)给出鉴定意见,班级意见由所属班级(班长)给出鉴定意见。

有关答辩费用(禁止答辩人垫支答辩费),答辩前准备《浙江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酬金表》纸质稿,请评委和记录员签名,答辩后与提交申请学位的纸质材料一起,由研究生科审核,并授权同学本人,之后,由同学自己到浙大账务系统中申请报销,答辩费和答辩记录人费用在报销系统里的酬金中申请报销,打印好报销预约单到211室研究生科老师签字后盖章送账务处。

四、其他

相关文件请访问生仪学院网站(校内)首页中间偏右位置“文件汇编”-“学院发文”栏目,大部分集中在“2019年学院行政发文”和“2022年学院行政发文”。

学院研究生科和各所研究生工作负责人联系方式:

研究生科 黄琪老师联系(0571-87951585,[email protected]

思政负责人 孙老师(0571-87952002,[email protected]

数字所负责人 周老师([email protected]

生医所负责人 宁老师([email protected]

医工所负责人 吕老师([email protected]

影像所负责人 王老师([email protected]

求高院负责人 张老师 ([email protected]

系统所负责人 白老师([email protected]

生仪学院研究生科

2023年6月2日

附件:

1、学位申请及答辩相关表格下载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