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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空白合同,且没给员工一份,公司要支付二倍工资吗?(二审判决)

2024-07-14 16:5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公司与王一浪之间曾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曾在书面劳动合同上分别盖章、签字,其中一份还约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报酬等。故公司不应当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王一浪辩称,其与公司从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其仅在公司给的两份空白合同上签字。一审审理中公司提交的合同是公司事后自行修改的虚假合同。

二审判决:公司主张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不予采信

二审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一审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结合双方在庭审中的陈述,认定双方并未签订完整的书面劳动合同,并无不当,具体理由本院不再赘述。

公司上诉主张曾与王一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本院不予采信。综上,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17)沪01民终12326号(当事人系化名)

【实务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并由双方各执一份。实践中,一些用人单位存在不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情况,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81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用人单位存在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监察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至于赔偿责任,实务中基本上难以支持,主要是不给劳动者持有劳动合同并不一定会给劳动者造成实质损害,劳动者也难以举证证明损失的存在。

那么,不给劳动者持有一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否要支付二倍工资?

对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劳动合同法规定了一种惩罚性的民事赔偿责任,即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二倍工资惩罚针对的是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签了劳动合同不给劳动者持有一份不代表未签劳动合同,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不能适用二倍工资的规定。

小编现提供一些实务案例供参考:

(2018)粤17民终19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奇正模架公司未向何战交付劳动合同文本的行为并不等于何战与奇正模架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即奇正模架公司于2016年4月1日与何战签订的劳动合同合法有效。因此,何战请求奇正模架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第二倍工资合计44000元,不予支持。

(2017)鲁09民终2407号:原告主张的被告未将劳动合同交付原告持有,应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向原告支付二倍工资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原告主张被告未将劳动合同交付自己应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无法律依据,故对其双倍工资的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2016)渝04民终1266号:至于陈永彪认为劳动合同文本未交付给本人,亦是构成黔龙物业支付双倍工资的法律依据,该院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黔龙物业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陈永彪,对陈永彪造成损失,陈永彪可要求损害赔偿。陈永彪以劳动合同文本未交付给本人要求黔龙物业支付双倍工资的请求,缺乏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2016)渝01民终179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该规定,支付二倍工资的前提是期限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至于是否交付合同文本不受该条款约束。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应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014)深中法劳终字第80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并不会导致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或等同于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对陶生金的主张,本院不予采纳。对陶生金要求沃特玛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上诉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回到本案,法院判决公司向王一浪支付二倍工资,一审判决理由里面提到“只签订劳动合同而不交付给劳动者的行为,只能使法律规定流于形式,不能被认为是已履行了订立劳动合同的义务”,二审法院判决理由称“公司上诉主张曾与王一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未提供相应证据予以证实”,可见一二审判决理由的侧重点不同。仅以没给员工一份合同就判决支付二倍工资并不符合主流司法观点,但如果以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已签订劳动合同从而支持二倍工资显然更安全。至于签订的是空白合同算不算已签合同,则是仁者见仁了。

来源: 劳动法库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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