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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寻找禹州市祥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人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高管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2024-07-10 01:4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禹州市祥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人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高管等相关人员:

经申请执行人禹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同意,禹州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8日作出(2019)豫1081执3301号决定书,以禹州市祥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决定将禹州市祥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移送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破产清算审查。

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1月20日作出(2023)豫10破8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禹州市祥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通过随机摇号的形式,依法作出(2023)豫10破81之2号民事决定书指定重庆海川企业清算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担任该案破产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管理人尚未联系到禹州市祥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包含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高管等企业相关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五条、二十五条、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有配合管理人完成破产清算工作的义务,若因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拒不配合管理人工作所造成的后果由债务人及其相关人员自行承担。故,为保障债权人、债务人及其债务人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管理人特发此公告,希望禹州市祥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高管等相关人员在获知本公告内容后,主动联系管理人,完成企业相关企业资料以及财产的移交,配合管理人推进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禹州市祥瑞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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