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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三废”如何处理?

2023-07-11 08: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4) 沾附有有害物质的滤纸、包药纸、棉纸、废活性炭及塑料容器等东西,不要丢入垃圾箱内。要分类收集,加以焚烧或其它适当的处理,然后保管好残渣。

(5) 处理废液时,为了节约处理所用的药品,可将废铬酸混合液用于分解有机物,以及将废酸、废碱互相中和。要积极考虑废液的利用。

(6) 尽量利用无害或易于处理的代用品(参照附录表6) ,代替铬酸混合液之类会排出有害废液的药品。

(7) 对甲醇、乙醇、丙酮及苯之类用量较大的溶剂,原则上要把它回收利用,而将其残渣加以处理。

二. 3种实验室废弃物的处理

1.实验室废气菌种处理

废弃的菌种培养基:应经高温121 ℃消毒后,放入专用袋中统一处理。检验剩余的样品视同废弃物,应放入专用袋中,统一处理。对最终不可排放的固、液体废弃物由各检测人员收集到固定地点存放,危险废弃物单独收集处理,送交有处理资质的处理公司(工厂)处理。

2.实验室废气的处理

少量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排出室外,经空气稀释排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如NO 2、SO 2、Cl 2、H 2S 、HF 等可用导管通入碱液中使其大部分吸收后排出;在反应、加热、蒸馏中,不能冷凝的气体,排入通风橱之前,要进行吸收或其他处理,以免污染空气;测定汞的废气应通到酸性高锰酸钾吸收液内,以防止污染。

3.实验室废液的处理

从实验室排出的废液来源:一是从外采集回来的废水;二是在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三是在洗涤过程产生的废水。由于这些废水量小、间歇、分散、种类多,处理起来很不便,但是它浓度高、毒性大,不加处理会产生新的污染,甚至危害人体健康。

实验室的废水根据其特点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无机废水,一类是有机废水,本文所列为环境监测站实验室常见的几种有毒有害的有机、无机废水提出处理方法。

这些方法操作简单,试剂易得,化验员均可在实验室自行处理。对酸、碱、盐类废液,原则上应将其分别收集。但如果没有妨碍,可将其互相中和,或用其处理其他的废液。对其稀溶液,用大量水把它稀释到1% 以下的浓度后,即可排放。无机酸先收集于陶瓷或塑料桶中,然后用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溶液中和,或用废碱中和至pH 值6.5 ~7.5 ,中和后用大量水冲稀排放。氢氧化钠、氨水用稀废酸中和至pH 值6.5 ~7.5 后,再用大量水冲稀排放。有机溶剂应先收集到回收瓶中,然后用无水氯化钙或无水硫酸钠等脱水剂进行脱水处理,再蒸馏回收使用。对可燃性有机废弃物,用焚烧法处理。对难于燃烧的有机废弃物或可燃性有机废弃物的低浓度溶液,可采用溶剂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处理。对易被生物分解的有机废弃物,经大量水冲稀后,可排放。

(1)含六价铬的废液注意事项

① 要戴防护眼镜、橡皮手套,在通风橱内进行操作。

② 把Cr (Ⅵ)还原成Cr (Ⅲ)后,也可以将其与其它的重金属废液一起处理。

④ 铬酸混合液系强酸性物质,故要把它稀释到约1 %的浓度之后才进行还原。并且,待全部溶液被还原变成绿色时,查明确实不含六价铬后,才按操作步骤中从第四点开始进行处理。

操作步骤:

a. 于废液中加入H 2SO 4,充分搅拌,调整溶液pH 值在3 以下(采用pH 试纸或pH 计测定。对铬酸混合液之类废液,已是酸性物质,不必调整pH 值)。

b. 分次少量加入NaHSO 3结晶,至溶液由黄色变成绿色为止,要一面搅拌一面加入(如果使用氧化还原光电计测定,则很方便)。

c. 除Cr 以外还含有其它金属时,确证Cr (Ⅵ)转化后,作含重金属的废液处理。

d. 废液只含Cr 重金属时,加入浓度为5 %的NaOH 溶液,调节pH 值至7.5 ~8.5 (注意,pH 值过高沉淀会再溶解)。

e. 放置一夜,将沉淀滤出并妥善保存(如果滤液为黄色时,要再次进行还原)。

f. 对滤液进行全铬检测,确证滤液不含铬后才可排放。

(2)含氰化物的废液注意事项

① 因有放出毒性气体的危险,故处理时要慎重。操作时最好在通风橱内进行。

② 废液要制成碱性,不要在酸性情况下直接放置。

③ 对难于分解的氰化物(如Zn 、Cu 、Cd 、Ni 、Co 、Fe 等的氰的络合物)以及有机氰化物的废液,必须另行收集处理。

④ 对其含有重金属的废液,在分解氰基后,必须进行相应的重金属的处理。

(3)含镉及铅的废液注意事项

① 含重金属两种以上时,由于其处理的最适宜pH 值各不相同,因而,对处理后的废液必须加以注意。

② 含大量有机物或氰化物的废液,以及含有络离子的时候,必须预先把它分解除去(参照含有重金属的有机类废液的处理方法)。镉的处理方法(氢氧化物沉淀法)。

案例:化学系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办法

化学系废弃物品应分为毒性化学物质、有机废液、无机废液、有机固体废弃物及固体废弃物等五项,其处理原则如下:

1. 毒性化学物质废弃物依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规定办理。

2.有机废液中除剧毒与有致癌作用之溶剂外,

可区分为下列三种:

(1)醇类及低碳之酮类化合物(如:丙酮)-可经由大量清水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

(2)含卤素碳氢化合物-集中收集于固定之容器中,定期由专人或委託校外有执照之代清除代处理业处理之。

(3)碳氢化合物-集中收集于固定之容器中,定期由专人或委托有执照之代清除代处理业处理之。

(4)无机或有机酸碱的排放,需中和至中性或以水大量稀释,再排入下水道中。

3. 无机废液处理,可区分为下列二种:

含重金属废液-集中收集于固定之容器中,定期由专人或委托有执照之代清除代处理业处理之。

一般无机化合物溶液-可经由大量清水稀释后,由下水道排放。

4.有机固体及一般固体废弃物-分别利用广口玻璃瓶贮存,并于瓶外加注明显之标示,注明内容物、贮存日期及贮存人。

5.一般废弃物贮存之规定如下:

(1)酸:应远离活泼金属,如:钠、钾、镁等。氧化性的酸或易燃有机物。

相碰后会产生有毒气体之物质,如:氰化物、硫化物,以免产生危害。

(2)碱:应远离酸及一些性质活泼之药物。

(3)易燃物:应放在暗冷处并远离一切有氧化作用之酸,产生火花火焰之物质,且存量不可太多。

(4)氧化剂:应存放于 冷处,并远离还原剂,如:锌、硷金属、甲酸等。

(5)与水作用之药物:应存放于冷处,并远离水。

(6)与空气易生作用之药物:应存放水中并盖紧瓶盖。

(7)见光易变化之药物:应存放于深色瓶中,勿被阳光照射。

(8)可变成过氧化物药物:应存放于深色瓶中,并盖紧瓶盖。

(9)剧毒药物应藏在不易取得之隐密之处。

(10)有机药物多为易挥发液体,易燃且有毒性,应置于药柜底层且通风良好,以防地震倾倒摔破。

(11)有机溶剂应分卤化溶剂及非卤化溶剂,分开收、贮存。

6. 一般废弃物贮存容器规定如下:

(1)贮存桶若严重生锈、损坏,不得使用。

(2)贮存桶容器材料不得与欲贮存之有害废弃物起任何作用。

(3)易燃物:贮存不相容之废弃物贮存桶,应分开放置,以免发生意外。

(4)贮存桶装有易燃性、反应性之废弃物时,其放置地点应相隔建物15 公尺以上。

(5)贮存桶应于表面明显处标示内容物及开始贮存日期。

(6)贮存桶除添加或移出外,应盖紧瓶盖。

7.非经许可不得携出任何废弃物或废液。

8.贮存桶于装填、贮存过程中或搬运时,应避免容器受损。

9. 贮存位置应绝对禁止烟火及渗水,以防意外发生。

小结

从实验室排出的废液,虽然与工业废液相比在数量上是很少的,但是,由于其种类多,加上组成经常变化,因而最好不要把它集中处理,而由各个实验室根据废弃物的性质,分别加以处理。

为此,废液的回收及处理自然就需依赖实验室中每一个工作人员。所以,实验人员应予足够的重视,疏忽大意固然不对,而即使由于操作错误或发生事故,也应避免排出有害物质。同时,实验人员还必须加深对防止公害的认识,自觉采取措施,防止污染,以免危害自身或者危及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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