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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区商铺招商公告(2023二次)

2024-07-14 05:0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为丰富和提升景区旅游业态,创新经营模式,实现利益共享,我景区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景区现有42处房屋资产,2处场地,位于太湖鼋头渚风景区内(含太湖仙岛),地理位置优越,游客资源丰富,周边交通便利,全年举办大型活动,经营优势明显。(详见附件:2023年度招商资产一览表)

二、招商业态要求

1、经营范围:特色创意产品、茶饮茶点、特色餐饮、预包装食品、自助服务项目等。

2、经营品质要求:经营项目符合景区需求,具备一定的品牌知名度或行业特色。同等条件下品牌连锁企业或高品质文化项目优先。

三、招商条件:

1、有意承租者须在本公告公布有效报名日期内,向景区经营服务科递交资料、报名登记并交纳意向保证金壹万元;

2、本次招商,实行有底价公开竞标,通过投标人投标报价、项目发展、产品特色、运营能力及管理能力、信誉资质等因素综合评价,分值最高者竞得;

3、本次招商合同期限为一年;对于品牌加盟店、品质较好的项目优先考虑,租期可适当放宽;

4、竞得者需于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银行账户交纳租金和保证金,并与景区管理处签订租赁协议取得房屋使用经营权。租赁期满后退还保证金;租赁期内若拖欠水、电及卫生管理等费用或损坏房屋(包括外观),其所涉及的费用均从保证金内扣除。竞标未得者,5个工作日内退还意向保证金。

5、承租企业、个体工商户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誉,意向承租人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6、一家单位至多竞标三个标的。

四、租赁经营规则:

1、承租者必须按照景区要求,在指定的范围内根据确定的经营服务项目进行装修、经营,不得转租。装修原则上在1个月内完成,到期按时开业;

2、为保持房屋建筑传统风貌,房屋外观不容许改变。由于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按原状修复;不予修复的,无偿收回承租权;

3、商户店名、从业人员服饰,按照行业特点统筹设定;

4、水、电及卫生管理等费用,按规定另外征收;

5、承租者必须依法办理各项营业手续。实行门前 “五包”(包卫生、包秩序、包绿化、包整洁、包设施),禁止私搭乱建。

四、招商时间:

1、报名竞价:2022年12月16日—2022年12月22日 14:00

咨询报名地址: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经营服务科

咨询电话:0510—85553226

联系人:丁女士、金女士

特此公告。

 

附件:2023年度招商资产一览表.doc

 

 

无锡市太湖鼋头渚风景区管理处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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