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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普法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024-07-03 16:0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依据《南昌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予以保障。结合实际,保持普法经费动态增长,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开展。把法治宣传教育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利用社会资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项目主要内容、实施情况

主要内容:本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政策的重要举措,推动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需求的基础性工作,是引导全社会增强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南昌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基础性工程。

实施情况:按照年初工作要点安排,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会,支付培训学员学习资料费用、授课老师讲课费等;编印发放南昌市以案释法读本,支付审稿费、印刷制作费等;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支付场地布置搭建费用、宣传品印制费用等;举办“AR学法达人勇闯关”知识竞赛活动,支付活动程序开发费用、奖励发放费用等;编印推送手机普法报,支付短彩信费用;在省级媒体《新法制报》开设专栏等,提供宣传服务费用,普法宣传短视频拍摄费用、官方抖音、今日头条号运营费用等。

3. 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20年项目预算安排234.84万元,于2020年12月底前全额拨付到位,该项目支出234.84万元,执行率100%。项目收入为市财政预算安排,项目支出为开展普法讲座、制作普法宣传用品、开展普法业务培训等。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绩效总目标

进一步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深化依法治理,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和全体党员党章党规意识,提高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法治氛围。

2.项目绩效阶段性目标

为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贯彻落实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普法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这一条主线,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打造富裕美丽幸福江西‘南昌样板’”主题法治宣传活动为主抓手,积极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治宣传活动,狠抓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等重点人群学法,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有力促进了“七五”普法规划的深入实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

通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了解并准确估计2020年度普法宣传经费绩效水平,认真查验经费使用是否合理科学高效,进一步规范我市社普法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行为,确保经费合理高效使用。同时,总结经费预算编制、执行、管理的经验,建立科学的绩效管理制度,为今后普法宣传经费预算、执行提供有效参考。

2.绩效评价对象

绩效评价对象为南昌市司法局2020年普法宣传经费。

3.绩效评价范围

绩效评价范围包括举办全市普法骨干培训会,支付培训学员学习资料费用、授课老师讲课费等;编印发放南昌市以案释法读本,支付审稿费、印刷制作费等;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等各类法治宣传活动,支付场地布置搭建费用、宣传品印制费用等;举办“AR学法达人勇闯关”知识竞赛活动,支付活动程序开发费用、奖励发放费用等;编印推送手机普法报,支付短彩信费用;在省级媒体《新法制报》开设专栏等,提供宣传服务费用,普法宣传短视频拍摄费用、官方抖音、今日头条号运营费用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评价原则

(1)科学公正。绩效评价应当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按照规范的程序,对项目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反映。

(2)统筹兼顾。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职责明确,各有侧重,相互衔接。单位自评应由项目单位自主实施,即“谁支出、谁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应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开展,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

(3)激励约束。绩效评价结果应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改进管理实质性挂钩,体现奖优罚劣和激励相容导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压减、无效要问责。

(4)公开透明。绩效评价结果应依法依规公开,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评价指标体系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2020〕10 号)等文件精神及本项目的具体特点,设置了合理可行的评价体系,包括投入指标(资金落实和使用指标)、产出指标(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时效、产出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社会效益和可持续影响指标)、满意度指标等,具体详见项目绩效评分表。

3、评价方法

本项目绩效评价主要采用的是数据对比法,标准和产出对照,同时辅以访谈、研讨、审计等方法。

4、评价标准

绩效评价标准通常包括计划标准、行业标准、历史标准等,用于对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比较。

(一)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二)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三)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四)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确认或认可的其他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4月10日前)

(1)为完成此次绩效评价工作,我局成立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统一布置、协调和落实此次绩放评价工作的开展。

(2)组织项目实施部门深入学习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预 〔2013〕53号)、市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洪府发〔2014〕8号)、中共南昌市委 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洪发[2020]13号)和《南昌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洪财办〔2021〕7号)文件,认真研究市财政局提出的绩效评价指标设计要求,制定普法宣传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分类绩效评价个体指标及评价标准。

2、数据采集和自评阶段(4月16日前)

各项目实施部门认真做好基础资料和相关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根据收集的数据资料,详细填报自评有关报表,并于4月16日前完成数据填报、收集、汇总和自评工作,及时将自评相关资料报送至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

3、绩效评价段(5月30日前)

局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组对项目实施部门报送的资料进行仔细审核、归档、整理、统计,并抽查部分银行回单、会计凭证、成果文件等,召开座谈会、与项目实施部门询问查证、问卷调查,对确认后的数据、资料、图册、文件进行综合分析,撰写绩效评价报告,按照要求及时报送市财政局绩效办。

4、结果报送及公开阶段(7月30日前)

7月30日前,将普法宣传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正文在门户网站全部予以公开。

5、整改落实阶段(9月30日前)

部门绩效评价工作结束后,及时对普法宣传经费项目资金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形成汇总分析报告,并以公函的形式督促存在问题的项目处室进行整改,整改落实情况留底备查,并作为部门内部资金分配和绩效考核(含处室及个人评优评先)的依据。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2020年南昌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工作要求。运用“南昌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官方号等平台刊发疫情防控资讯200余条,阅读量30余万次;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征集防疫法治微视频微动漫81部,法治书画作品160余幅;运用普法QQ群、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官方抖音号等新媒体及时推送、转发疫情防控知识,“洪城说法”官方抖音号发布的原创抗击疫情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微视频61个,总点击量超300万次;全市2.2万余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全省统一网上学法考法,参考率和合格率均达99%。全市印发法治宣传读本15万本。“南昌手机普法报”共发送手机普法彩信15期75余万条。全市已开通5个普法网站、10个普法微信公众号、2个普法微博、2个普法手机报、3个普法客户端、2个普法报刊专栏、3个普法电视栏目、17个普法QQ群,3个普法抖音官方账号。对各县区、各单位130余名普法骨干进行了集中培训,进一步调整充实各级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律明白人、法制文艺工作者等社会普法教育队伍,形成了遍布城乡的法治宣传教育队伍网络。为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建设、描绘好新时代南昌改革发展新画卷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项目自评得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主管局绩效小组评价得分为93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项目按照《南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南昌市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南昌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规定申请设立,所提交的文件、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得5分。

2、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目标是通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切实提高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普法人群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得5分。项目指标清晰、细化、可衡量,得5分。

3、资金投入

项目预算内容为普法业务经费,与项目内容相匹配,得3分。项目在做年初预算时进行了资金测算,评价得分2分。项目收入为年初预算安排234.84万元,项目支出为开展普法讲座、制作普法宣传用品、开展普法业务培训等。

(二)项目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

2020年下拨至项目最终用款单位的资金额度为234.84万元与项目当年预算安排一致,评价得分3分。项目实际支出234.84万元,执行率100%,评价得分2分。项目资金使用符合《南昌市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文件要求,评价得分5分。

2、组织实施

在项目业务管理方面遵照“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中提出的各项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按照《南昌市司法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南昌市市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南昌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规定执行。评价得分5分。

(三)项目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举办普法会议2次。设置原因是通过会议向各县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单位部署调度全年各项重点工作,提升普法实效。全年召开普法主任会议、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季度协调会3次,指标完成。

培训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直各单位普法骨干170人。设置原因是通过培训提高各县区、各单位普法骨干的普法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普法宣传骨干作用。2020年8月19日举办了普法骨干培训会,县区和市直单位普法骨干130余人参加了培训。未完成原因是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座位安排隔开,会场容纳人数限制。此项扣3.5分。

普法宣传片微视频数量54个。设置原因是申请了抖音官方号,每周上传1个微视频,以及迎接“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制作1个汇报短视频。按照要求,2020年官方抖音号上传短视频73个,指标完成。

上述产出数量指标20分,扣3.5分,得16.5分。

2.产出质量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普法培训讲座到会率95%以上,实际完成率76%,未完成原因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座位安排隔开,会场容纳人数限制。此项扣3.5分。

宣传制作产品使用率100%。本项目的宣传制作产品,全部发放给群众或进行张贴宣传,指标完成。

上述指标分值15分,扣3.5分,实际得11.5分。

3.产出时效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产出时效指标:培训讲座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前、普法宣传制作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前、业务培训完成时间2020年11月前;以上工作均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完成,指标完成。

上述指标分值5分,得5分。

4. 产出成本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成本指标:普法骨干培训人均成本≤420元/天、单次手机普法报成本≤1万元、普法宣传制作单次成本≤6000元、业务培训单次成本≤6900元,以上工作成本都在指标范围内。

上述指标分值10分,得10分。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经济效益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

2.社会效益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及率达到85%,得5分。该项目积极运用手机普法报、普法微博、普法微信、普法网站等新媒体开展普法教育,“南昌手机普法报”共发送手机普法彩信15期75余万条。构建线上线下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服务法治南昌建设的新媒体互动平台,全市已开通5个普法网站、10个普法微信公众号、2个普法微博、2个普法手机报、3个普法客户端、2个普法报刊专栏、3个普法电视栏目、17个普法QQ群,3个普法抖音官方账号。通过普法宣传项目,切实营造了我市良好的法治氛围,全民法治宣传教育普及率85%以上。

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

3.生态效益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项目不产生生态效益。

4. 可持续影响指标得分情况分析

项目已持续实施完成7个五年规划,持续35年以上,产生长远普法效果,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营造良好社会法治氛围。

该指标分值5分,得5分。

(五)项目满意度情况

参加普法培训的参训人员满意度达95%,该指标分值5分,得分5分。项目发放了60份满意度问卷,收回50份有效问卷,综合满意度达95%。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主要经验及做法

2020年,认真按照年度普法工作的部署,尤其是十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安排,扎实有效地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群众的认可,圆满完成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

2、存在的问题

法治文化建设程度不平衡,个别地方任务完成情况不理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还不充分有效;新技术新媒体普法作用未得到有效发挥;普法品牌意识不强,普遍存在“工作全面但亮点特色不明显不突出”等问题。

3、原因分析

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资金保障不够到位;在责任制落实的方式和效果上有待丰富、强化和提升,部分单位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上不够主动,信息报送不够及时;对新技术新媒体的应用还不够熟练;普法宣传工作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六、有关建议

(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未充分到位;激励机制不够有效,普法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发挥也不够有效,考核的结果运用方面也未完全达到预期目的;普法力量和普法经费保障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大。

(二)进一步开拓工作思路。普法教育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发展的作用还未充分发挥。创新打造普法特色品牌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升,原有法治文化阵地的升级改造、品质提升不及时,法治文化作品、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的精品项目不够丰富。

(三)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释法说理、以案说法的普法方式开展得还不够多,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普法形式还不丰富。新媒体普法运用还不够广泛,使用效果还有待提升。在探索运用大数据分析研判广大人民群众法律需求方面做得不够,在分众、分类、分业施教方面还要多下功夫。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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