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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公示

2024-07-12 09:5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日,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成果的公告。据悉,洪阳镇开展了岐岗村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工作。目前洪阳镇组织编制的《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岐岗村土地利用规划》)已获普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将规划成果予以公告如下:

关于《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成果的公告

一、方案的编制原因

为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落实“乡村振兴战略”, 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普宁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洪阳镇按照普宁市的工作部署,组织编制了《普宁市洪阳镇岐岗村土地利用规划(2018-2020年)》。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整个岐岗村行政辖区范围,总面积为138.25公顷。

▲村土地利用现状图

(二)规划期限:《岐岗村土地利用规划》以2017年为规划基期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规划期限为2018年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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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土地利用规划图

(三)规划修改内容:其中对村内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进行调整,对村内零散建设用地进行归集并重新布局,将不与村庄建设用地连片的8个零散地块调出,调出地块面积共计0.8499公顷。将其集合布局到村内西北部,使其与村庄建设用地连片,调入地块面积共计0.8499公顷。

▲调整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前)

▲调整地块土地利用规划图(调整后)

(四)规划目标:规划至2020年,岐岗村行政辖区范围内耕地保有量目标是16.64公顷;村庄建设用地规模目标是22.00公顷。

▲村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

三、批准机关和批准时间

《岐岗村土地利用规划》已于2019年4月4日通过普宁市人民政府批准(普府函〔2019〕69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岐岗村土地利用规划》成果向社会公告。

四、公告方式

本次公告在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同时在涉及的镇、村委会张贴布告。

来源:普宁市洪阳镇人民政府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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