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霞浦县2023年初高中招生工作方案发布

2023-07-03 01:2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3〕6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3〕23号)、《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3〕17号)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切实落实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的通知》(闽委教育秘〔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霞浦县2023年初、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初中招生方案

2023年全县小学毕业生7330人,初中计划招生7330 人(含市民中招生计划数)。

(一)城区初中招生方案

2023年城区小学毕业生5242人(含户籍迁入城区及城区户籍返城升学180人)。其中:城区常住户籍3528人(比上年增长532人),非城区常住户籍1714人(包括:松城中学所属片区户籍140人、十八中所属片区户籍390人、外县随迁子女149人、2010年5月15日以后寄户及海岛籍在城区小学就读22人、乡镇户籍在城区小学就读1013人)。

城区常住户籍学生的界定:属2023年前设置的城区17个社区户籍学生(万贤社区、集贤社区、龙贤社区、兴贤社区、城北社区、松兴社区、中乘社区、俊星社区、俊贤社区、彩虹社区、东兴社区、东昇社区、东阳社区、东景社区、东关社区、龙津社区、西关社区)、东关村户籍学生;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户籍迁入城区的学生;在2010年5月15日之前寄户城区的学生。桥头村户籍且小学六年均在第五小学就读的学生,松农、松渔、北岐三个行政村户籍且小学六年均在第九小学(原松山小学)就读的学生,海岛乡户籍且小学六年均在海岛小学就读的学生,视同于城区常住户籍。

注意:2023年新设的社区,按照楼盘予以确认户籍类别。

1.城区初中招生计划

霞浦一中招收七年级10个班(包括“满天星计划”男8人、女14人,中核员工子女17人,一中征地户29人)。

霞浦六中招收七年级14个班(包括“满天星计划”男11人)。

霞浦七中招收七年级12个班(包括“满天星计划”女11人)。

霞浦八中招收七年级10个班。

霞浦民族中学招收七年级8个班(其中面向全县招收少数民族学生200人)。

松城中学招收七年级4个班。

霞浦十八中招收七年级10个班。

福宁学校招收七年级550人。

树人实验学校招收七年级200人。

2.城区初中录取方式

(1)民办学校招生

按照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有关规定,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毕业生原则上按学生与家长意愿优先直升本校初中部;直升后剩余招生计划数面向城区小学招生,不再招收乡镇小学毕业生,有意愿选择以上两所民办学校的城区小学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向当前就读的小学填报志愿,由学校汇总报送初教股。

① 福宁学校招生办法

2023年秋季福宁学校七年级招收550人(福宁学校直升330人,其余220人招收志愿选择该校的城区常住户籍学生)。

A.该校小学部毕业的城区常住户籍学生,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选择参加城区五校招生。

B.该校小学部毕业的非城区常住户籍学生,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或参与非城区常住户籍学生的招生。

C.完成以上两类直升录取后,剩余招生指标用于招收城区常住户籍小学毕业生。若志愿填报该校的人数小于剩余招生指标,则全部录取;若志愿填报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则摇码分配学位;摇码未拿到该校学位的,再参加城区五校招生。

② 树人实验学校招生办法

2023年秋季树人实验学校招收200人 ,在完成本校小学部毕业生直升录取后(约40人),剩余的招生计划数用于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

A.该校小学部毕业生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或选择十八中、松城中学摇码招生。

B.城区常住户籍毕业生志愿选择该校就读的,优先录取。

C.完成以上直升和优先录取后,剩余招生指标用于招收城区小学毕业生。若志愿填报该校的人数小于剩余招生指标,则全部录取;若志愿填报人数超过剩余招生指标,则摇码分配学位;摇码未拿到该校学位的,再参加十八中、松城中学摇码招生。

注意:凡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城区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城区五校或松城中学和十八中的摇码派位。

(2)民族中学招收少数民族毕业生办法

城区常住户籍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按志愿优先录取到县民族中学,不再参加摇码定校。非城区常住户籍少数民族在实小、一小、二小、三小、东关、西关、福宁、树人等8所小学就读的毕业生,持本校开具的就读证明返回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小学登记参加推荐录取。

(3)初中“满天星计划”招生

按照《霞浦县2023年初中“满天星计划”招生办法》执行。

(4)在完成上述招生后,按以下办法进行招生

①城区常住户籍毕业生招生办法

城区常住户籍毕业生的录取学校为一中、六中、七中、八中、民中五所学校(简称“五校”)。2023年城区常住户籍毕业生招生录取,延续往年“均衡分组,摇码定校”的办法。

注意:2024年拟实行“按学生志愿”和“五校招生指标”电脑摇码定校的办法:学生先填报“初中录取学校志愿”(只能在城区五校中选报一所),教育局按照家长志愿与五校“招生指标”进行录取。填报志愿人数在“招生指标”以内的,全数录取;超过“招生指标”的,电脑摇码分派学位。第一轮未摇上的,家长到招生指标未满的招生学校填报第二轮志愿,进入第二轮录取。以此类推,直到城区常住户籍所有小学毕业生录取完成。         

②在城区小学毕业的非城区常住户籍学生就读安排

A.属于松城街道所辖行政村户籍的学生140人,直接安排在松城中学就读,不参加摇码;属于松港街道、松山街道所辖行政村户籍的学生390人,其中松港街道行政村户籍的学生直接安排在十八中就读,松山街道行政村户籍的学生可以选择十七中、二中、十八中就读。

B.外县市随迁子女及2010年5月15日之后寄户城区的171人,除选择树人实验学校外,其余安排到十八中、松城中学就读。

C.属于农村户籍在城区小学毕业的1013人,除福宁学校直升录取和树人实验学校录取外,部分通过摇码派位到松城中学和十八中就读,其余的学生回户籍所在乡镇初中就读(如树人实验学校招生计划未满,可选择到该校就读)。

3.其他事项

(1)摇码定校后,不再办理调校手续;非城区常住户籍的毕业生可以申请回到户籍所在乡镇中学就读;下肢瘫痪、行走确有困难的学生,个人要求调整到附近中学就读的,需持申请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查确认后,由县教育局批准就近入学。

(2)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商子女、农村教师子女,县内星级纳税企业、星级规模企业和新增规模企业的企业主及高管子女,县引进人才及县管优秀人才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对象,可参与城区常住户籍的招生录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3年6月30日前报送教育局初教股审批,逾期不予办理。

(3)推动“多孩”同校就读。双胞胎同时小学升初中的,家长于2023年6月21日前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摇码将编排同组。城区常住户籍学生,若已有一孩就读城区五校中的一所学校的,家长可于摇码定校后,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向中教股申请,安排二孩(或三孩)与一孩同校就读,以解决家长接送实际困难,更好履行监护职责。

(二)农村初中招生方案

农村初中招生方案由各乡镇招委会召开招生会议,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根据初中生源分配流向、各校容量及人口流动情况,制定划片招生方案,于6月底前报县招委会审批。

海岛乡因初中停办原因,凡具有海岛乡户籍且小学六年均在海岛中心小学就读的学生,视同城区常住户籍,参与城区五校摇码;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海岛籍小学毕业生可选择除城区五校以外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高中招生方案

1.高中招生计划

2023年全县中考报名人数6308人,计划招收普高新生   3278人,中职学校招生人2946(高中毛入学率98.4%,普职比5.2 : 4.8)。

注意:按照省市招生工作有关文件要求,普通高中二级达标及以上公立学校均不能招收初中往届生。从2023年开始,宏翔高级中学招收往届生,各类招生录取分数线比应届生提高10分。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表

(2)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表

2.霞浦一中定向生招生办法

霞浦一中定向生招生按照《2023年霞浦一中定向生招生办法》执行。

3.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工作

艺体类自主招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体育类要进行专业测试,考试报名时间为6月15日~22日,各校汇总学生报名材料于6月23日上报县招生办。音乐、美术、舞蹈等特长生则按照国家认定的专业等级及获奖情况择优录取。

县教育局将按照《霞浦县2023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办法》统一组织体育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及艺术特长生素质认定工作,并按特长生的中考志愿填报批次对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录取公示。

三、中考志愿填报及普通高中招生具体办法

1.中考的志愿填报批次

2.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法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方法按省市相关文件及批复意见执行。

为促进普高和职教的协调发展,在中考之后确定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录取最低控制线下学生(不包括符合《宁德市体育局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升学保障对象的学生)。

四、招生照顾政策

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台胞子女等对象,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教育优待照顾政策执行。

五、组织保障

1.成立初、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相关工作的协调和组织管理。

2.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中考中招改革的宣传,让社会了解基础教育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改革的主要内容。

3.严格实行公示制度,加强监督和监控,完善健全诚信机制。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将初、高中招生计划及定向生的名额、推荐标准、录取程序以及学生综合素质的评定内容、方法、程序等予以提前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对于未经省厅同意的跨地市招考,统一不给予办理电子学籍的传递。

5.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县招委会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突破计划数。初中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选择学校志愿的自主权,不得无理干涉、强行包办学生填报志愿。招生学校不得发布虚假广告和招生简章,所有招生广告必须经县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方可刊登、发布。招生学校不得误导社会、误导学生及家长。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到初中学校进行影响或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招生宣传,坚决制止招生过程中招生学校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初中学校及所有教职员工不得向高一级学校提供学生名单或联系电话,更不得借机谋取非法利益,不得搞“有偿招生”。对违反上述有关规定的学校和个人,一经发现坚决查处。达标高中违规招生将取消达标晋级申报资格,并对其下一年招生计划进行调整限制。

举报电话:

县教育局招生办 0593-8893770

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593-8831553

六、咨询电话

县招生办:8899637

霞浦一中教务处:8832556

霞浦六中教务处:8058178

霞浦七中教务处:8860881

宏翔高级中学:8896066   8896966

本方案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2023年霞浦一中定向生招生办法

一、定向生招生计划

霞浦一中2023年高中招生总计划数883人,面向初中学校招收定向生442人,占招生计划数的50%。

二、定向生指标分配方案

1.定向生指标分配原则

招生指标的分配面向我县辖区内所有初中学校,以各校2023年中考报考学生数和2021~2022学年初中五项评比作为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的依据。

2.定向生指标分配方法

(1)按中考报考学生数分配:计419人,占总额94.8%。

(2)2021~2022学年初中五项评比优胜学校奖励性分配:计23人,占总额5.2%。

3.各校2023年定向生指标数

三、定向生录取条件和录取办法

1.定向生录取条件

(1)具有三年本初中学校学籍,且初中三年均在本初中学校完成学业(“三年”指:2020年9月1日至今,病休复读学生除外),方具备定向生资格。

(2)第一志愿需填报霞浦一中统招生志愿,同时填报霞浦一中定向生志愿。

(3)“录取总分”原则上不低于霞浦一中统招线55分(含)。

(4)中考等级学科成绩达到招生学校录取的等级要求、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达到招生学校录取的要求。

2.定向生录取办法

(1)按各校定向生指标数,依本校考生“录取总分”由高到低录取。在考生“录取总分”相同但该校定向生指标数不足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①享受政策照顾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②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在前的考生;③A等级学科多的考生;④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高的考生;⑤物理和化学换算总分高的考生;⑥语文和数学总分高的考生;⑦语文学科成绩高的考生。

(2)本届初三毕业生30人以上的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名学生录取霞浦一中定向生,但中考录取总分必须达到普高录取最低控制线以上。

(3)定向生录取过程中的指标调整办法

若有学校因达到定向生录取条件的生源人数少于该校定向生指标数,其多出的指标用于录取农村初中符合定向生录取条件的其他考生(按“录取总分”择优录取)。经上述调整后,尚不能完成全县定向生招生计划的,再从全县符合定向生录取条件的所有考生中按“录取总分”择优录取。如果全县所有符合定向录取条件的考生都录取了,定向招生计划还不能完成,可对农村初中定向生进行降分录取,但不低于霞浦一中统招线60分(含)。

3.定向生录取批次

定向生的招生录取安排在霞浦一中统招生录取之后、其他达标学校统招生录取之前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后续的招生录取。

四、组织领导

1.招收定向生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工作,各校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管理,精心组织。要做好宣传,使广大师生、家长了解这项举措。县教育局纪检监察将全程监督,并设立招生投诉电话。

2.各校应将本方案的精神和具体操作办法向社会、家长、考生公布,尤其应做好指标分配、录取条件、录取办法等政策的解释宣传工作。

3.各校当年的定向生指标数和符合定向生条件的学生名单应向社会、家长、考生公布,在校内公示;弄虚作假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霞浦县2023年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办法

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3〕17号),为了促进高中优质多样化发展,规范我县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工作,确保招生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制订本办法。

一、招生对象

2023年参加宁德市初中毕业升学统一考试,并在计划招收的项目中具有艺术、体育特长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招生计划

(一)霞浦一中体育类自主招生计划27人

(1)田径5人

(2)男子篮球5人

(3)网球3人 (男2人、女1人)

(4)足球14人(男6人、女8人):其中7人用于招收本校本届初中“满天星计划”毕业生,若符合招收条件不足7人,剩余指标转为本校体育类(足球)自主招生。

(二)霞浦六中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计划28人

(1)艺术类6人(美术、音乐、舞蹈各2人)

(2)体育类22人

①男子篮球7人

②田径4人

③男子足球11人:其中3人用于招收本校本届“满天星计划”的毕业生,若符合招收条件的不足3人,剩余指标转为该校体育类(足球)自主招生。

(三)霞浦七中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计划40人

(1)艺术类5人(音乐、舞蹈各2-3人)

(2)体育类35人

①男子篮球8人

②男子田径4人

③足球23人:

男子足球7人(守门员1人)。

女子足球16人(守门员1人),其中3人用于招收本校本届“满天星计划”的毕业生,若符合招收条件不足3人,剩余指标转为该校体育类(足球)自主招生。

三、报名条件

(一)艺术类自主招生报名条件

(1)美术

初中阶段在市级以上教育局、文体局、美术家学会、美术教研学会主办或协办的展览、比赛中,素描、国画、水粉、水彩创作或写生的作品获市三等奖以上者。

(2)音乐、舞蹈

①初中阶段参加省音协(舞协)市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音乐(舞蹈)比赛,获市级三等奖或省级优秀奖以上者。

②初中阶段参加音协(舞协)、省教育厅举办的各种考级,取得八级以上证书且成绩为良以上者。

(二)体育类自主招生报名 条件

(1)体育考试等级成绩必须为B以上。

(2)篮球:身高1.72m以上,身体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田径训练基础。需参加县组织的专项统一测试,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霞浦县普通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篮球)专项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执行。

(3)足球:身体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足球基本技术。需参加县组织的专项测试,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霞浦县普通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足球)专项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执行。

(4)田径:具有田径特长学生均可报名。需参加县组织的专项统一测试,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霞浦县普通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田径)专项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执行。

(5)网球:具有网球特长学生均可报名。需参加县组织的专项统一测试,测试项目及评分标准按照《霞浦县普通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网球)专项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执行。

四、录取条件与录取办法

(一)录取条件

(1)艺体类自主招生需填报《霞浦县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报名表》(附件2-1)。每个学生允许填报3个学校(一中、六中、七中),按照“志愿优先、择优录取”原则进行录取,无填报志愿者不予录取。

(2)综合素质评定“合格”以上(含合格)。

(3)思想品德、物理、化学、历史、体育、地理、生物考试等级成绩D级以上(含),体育特长生体育考试等级成绩必须为B以上。

(4)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查为“合格”。

(二)录取办法

(1)艺术类

志愿填报一中、六中、七中的艺术特长生,中考录取总分在全县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经审查符合招收条件的,按照各校招生计划,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如符合各校招收条件的人数不足,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数。

(2)体育类

①志愿填报一中、六中、七中的体育特长生,中考录取总分在全县普高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上,经审查符合各校招收条件,按照各校招生计划数,按县组织的专项统一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其中田径合格线为70分,篮球、足球、网球合格线为60分)。如符合各校招收条件的人数不足,剩余的招生计划数转为该校统招生计划数。

②对于符合《宁德市体育局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宁德市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市体〔2022〕80号)规定的升学保障对象的学生(由县文旅局确认符合条件的“重点运动员名单”并发函教育局),经县招委会研究可适当降分录取,降分录取情况报市教育局备案。

③获得国家三级运动员以上(含三级)称号的考生及获得由教育行政部门或体育主管部门举办的国家级比赛、省级比赛团体前4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前6名)、市级比赛团体前2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前3名)的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五、报名时间及办法

1.2023年6月16日~22日考生向原就读学校教务处报名,原就读学校教务处汇总后,于6月23日上报招生办,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须填写《霞浦县普通高中艺术、体育类自主招生报名表》(一式两份),上交与中考报名同底照片2张、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

六、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时间:具体时间由招生办另行通知

2.地点:霞浦一中田径运动场

(专业测试准考证由县教育局招生办统一制作)

2023年霞浦一中“钱学森班”自主招生办法

为了弘扬钱学森“爱国、奉献、求真、创新”的科学精神,践行钱学森大成智慧教育理念,努力培养学生爱祖国、爱科学的高尚品德,创新育人方式,钱学森冠名管理委员会同意霞浦一中使用“钱学森”的冠名,并于2023年秋季创办“钱学森班”2个班。为发挥霞浦一中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示范辐射作用,根据《宁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宁教综〔2023〕17号)精神,霞浦一中将“钱学森班”列为自主招生计划,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23年霞浦一中“钱学森班”自主招生73人。

二、培养特色

霞浦一中为福建省首批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将通过依托航天科工集团构建“钱学森班”特色课程体系,邀请航天科学家开设航天航空、火箭卫星等系列校本课程,融合厦门大学“生命科学”课程、同济大学“未来土木工程师起航培育”课程,创新育人方式,从课题研究、科技创新、学科竞赛等方面培育学生科学精神,关注最前沿科学技术,培养实现中国梦的家国情怀。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霞浦一中“钱学森班”自主招生,需同时具备下列1~5的条件。

1.2020年秋季入学的我县应届初中毕业生。

2.参加宁德市八年级地理、生物学业考试成绩(不含重考)均为“B”级(含B级)以上和九年级体育考试等级成绩B级(含B级)以上。

3.理、化实验操作考查成绩合格。

4.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为“良”以上(含良)。

5.九年级第二学期第一次市质检成绩优异(在全县200名以内)。

四、推荐程序与录取办法

1.各初中学校按照自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学生报名,经学校审核后报送霞浦一中邮箱[email protected]

2.霞浦一中对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确认,在中考后由霞浦一中组织综合能力测试。

3.霞浦一中将自主招生预录取名单上报县教育局审核。

4.自主招生推荐报名工作应在中考填报志愿前结束。

5.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中考成绩必须达到霞浦一中统招生录取线,录取后编入一中“钱学森班”就读。

五、推荐时间和综合能力测试时间

1.自主招生资格生推荐时间:各校于6月16日前上报霞浦一中教务处,同时上交与中考报名同底照片2张。

2.综合能力测试时间:初定6月28日(具体时间如有变动,由一中另行通知)

福建宏翔高级中学2023年招生计划

一、招生人数

宏翔高级中学2023年计划招收高一新生共1040人(20班)。其中面向霞浦本地招收850人(不含清北精英班60人),具体如下:实验班280人、统招(一)270人、统招(二)300人。

二、志愿填报批次、代码及录取

1.“清北精英班”招生志愿填报及录取(提前批次)

经市教育局同意,2023年宏翔高级面向全市自主招收“清北精英班”60人,由各县、市(区)初中应届优秀毕业生自主报名,并在中考志愿栏提前批“其他自主招生”第一志愿填报福建宏翔高级中学(代码为7246 ),且中考成绩不低于中考总分的85%(不含政策照顾分)。并且必须参加过学校组织的面试或笔试,择优录取。

2.其他类型班级招生

(1)实验班:代码为7246,招生列在第一批志愿栏。先按第一志愿录取,录取分数线不低于霞浦一中统招线30分;如果人数不足,再按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线比第一志愿高5分。

(2)统招(一):代码7246,招生列在第二批志愿栏,按中考总分从高到低录取。

(3)统招(一)(二)兼报:代码7248,招生列在第二批志愿栏,按中考成绩,从高到低分别录取到统招(一)和统招(二)。

统招(二)在第一志愿先录取,第一志愿设最低控制线,由校方和县招生办协商确定。如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可在第二志愿中录取。

(4)除“清北精英班”不招往届生外,其他类型班级可以招收往届生,不过录取分数线要比应届生提高10分。

三、收费标准(单位:元)

注:经政府相关部门批准,宏翔高级中学已经登记为营利性民办高中。

对品学兼优且家庭贫困的学生,学校实行减免学杂费和每月资助生活费等助学制度。

霞浦县2023年初中“满天星计划”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1.霞浦一中初一年:招收男足8人、女足14人。

2.霞浦六中初一年:招收男足11人。

3.霞浦七中初一年:招收女足11人。

二、招生对象

1.霞浦一中2023年“满天星计划”招收县内各小学毕业生,其中非城区户籍学生不超过6人(男队不超过2人、女队不超过4人)。

2.霞浦六中、霞浦七中2023年“满天星计划”招收县内各小学毕业生,其中各校招收非城区小学毕业生不少于3人、不超过6人。

三、录取条件与录取办法

1.录取条件

(1)招生对象必须是小学学校足球队主力队员,且小学毕业班质量检测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各科必须达到“合格”以上(由局校足办审核)。

(2)招生对象需参加县统一组织的足球专业测试(测试项目和评分标准参照《霞浦县普通高中体育类自主招生(足球)专项测试项目与评分标准》执行),专业成绩合格。

(3)由各招生学校对专业成绩合格的招生对象进行品行审查,品行表现良好,才予招收。

(4)所招收学生的家长(至少其中一位)必须实际在城区与孩子共同生活,能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家长需与学校签订监护责任书。

2.录取办法

对符合以上四个录取条件的考生,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被录取的城区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摇码定校。

四、报名与考试时间

1.报名时间与要求

2023年6月15日~20日考生向就读小学报名(每位学生只能填报一所学校),报名时须上交相关证书原件与复印件及照片3张,填写《霞浦县2023年初中“满天星计划”招生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5-1),逾期不予办理。

经就读学校审核鉴定学生品行表现后,于6月21日汇总推荐报名表报送局校足办,再由校足办审核后与招生办对接。

2.考试时间:由招生办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霞浦一中

来源:霞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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