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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韧:明朝的国家疆域观及其明初在西南边疆的实践

2024-07-16 17:15|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其次,明朝在上述国家基本认识的基础上形成了国家疆域观,即明以前凡已进入统一王朝行政区划范畴的均为中国的国家疆域。朱元璋在给元朝末代皇帝书中说:“古者帝王混一止乎中原,四夷不治,惟殿下之祖宗,四海内外,殊方异类,尽为土疆,亘古所无。”(12)朱元璋认为元朝对我国历史疆域发展的最大贡献在于极大地扩大了统一国家疆域范围,与汉、唐极盛时期的疆域相比,元朝不仅在面积上大大超过了它们,而且在控制上也有更大的进步(13)。明朝代元而立,必然以“复我中国之旧疆”,“底定中国封疆”为平定海内和进行统一的目标。明朝所谓“中国封疆”、“中国之旧疆”直接指称的是元朝建立的广大疆域,这便是明朝的中国疆域观。

再次,明朝的国家疆域观中,虽然仍然使用“华夏”、“四夷”等词汇来表达国家的政治文化分野及其控制程度,但是,明朝统治者对这些词汇的运用与传统有很大变化和差异。在传统的疆域观中,“中国”是与“四夷”相对的概念,“古者天子,守在四夷”(14)。邹逸麟先生认为宋人石介《中国论》代表了典型的传统中国疆域观,“天处乎上,地处乎下。居天地之中者曰中国,居天地之偏者曰四夷”(15)。说明明代以前的“中国”是指中原或华夏,华夏之外则以戎狄蛮夷的“四夷”族群为之守。但是明朝确立了“中国”作为包含了我国历代王朝疆域范围各民族在内的国家名称,传统意义上中国则华夏,“四夷”乃边疆少数民族的狭隘范畴被打破,明太祖所说“奠安华夏,复我中国之旧疆”(16),即传统意义上的“中国”在明朝直接称为“华夏”,传统意义上华夏之外为之守的戎狄蛮夷的“四夷”族群已经包含在“中国”之内。而明朝的“四夷”则是明初玺书所说的“凡四夷诸国皆遣告谕”(17)的域外的蕃属诸国,不再指纳入中国疆域范围内的边疆少数民族。故明初诏令玺书中,凡元朝行政区划设置范围内的少数民族均以“蛮夷酋长”或元朝授予的“土官”名号称之,例如洪武七年招抚云南大理时说:“近稽载籍,大理在唐宋时受封王爵,至元削去国名,止称土官”(18)。“先是上以西南夷土官世居荒服,未尝躬朝阙下,诏令率所部酋长入朝”(19),这样的招抚诏令不胜枚举,可见明朝的“四夷”乃是域外诸国了。

由此我们看到,明朝的国家疆域观的进步在于:“中国”是含括了我国历代王朝疆域范围各民族在内的国家名称;明朝承认元朝入主中原的合法性,并肯定元朝统一是多民族统一国家正统的延续;所谓“中国之旧疆”直接指称元朝建立的广大疆域,在此疆域内的少数民族地区是“中国封疆”不可分割的部分。而传统的“中国”含义在明朝的表述则为“华夏”,明朝疆域内的戎狄蛮夷不再称“四夷”,明朝的“四夷”所指乃域外蕃属诸国。

二、明朝国家疆域观在统一西南边疆中的体现

元朝灭亡,北元统治者退居漠北。明朝建立以前已经取得了东部边疆沿海地区和南部边疆的统治,而原属于元朝设置正式行政区的蒙古高原及其以北地区、西北地区,终明一代均不得为其所有,整个明朝的北部、西北部处于北元及其后来的鞑靼、瓦剌的控制中,明朝在这些区域无法体现其国家疆域观。但明初在西南边疆大有作为,故其国家疆域观在平定云南、统一西南边疆的进程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1368年明朝建立,迅速平定了中原内地,云南则迟迟没有纳入明王朝中央政权的统治。云南为代表元王朝统治势力的元宗王后裔梁王把匝剌瓦尔密控制,拥兵十余万,始终对北元统治者执臣礼,每年派使者绕道北上联络,对明朝形成南北牵制之势。起初,太祖朱元璋以为云南“僻在远方,未悉朕意,故遣使者往谕咸使闻知”。(20)并招降梁王。洪武十四年以前曾先后五次遣使云南,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第三次遣翰林院待制王祎出使云南“谕以奉版图,归职方”,向梁王明确传达明朝决心“复我中国旧疆”(21)的信念。然而盘踞云南的元后裔梁王和地方民族势力段氏负固据险,不受招抚,还两度杀戮明朝使臣,断绝了明朝和平统一云南的后路。洪武十四年八月明朝在发动了对北方、西北元朝遗兵追剿的同时,朱元璋敕在廷文武诸臣曰:“云南自昔为西南夷,至汉置吏臣,属中国。今元之遗孽把匝剌瓦尔密等自恃险远,桀骜梗化,遣使诏谕,辄为所害,负罪隐慝,在所必讨。”(22)表明了明朝“复我中国之旧疆”就必须统一云南的决心。同年九月派出三十万征南大军,开始了平定云南的统一战争。所以,明初对云南无论是招抚,还是发动统一战争,均因为云南“属中国”,故“在所必讨”,明朝国家疆域观在平定和统一云南的方略中得到了明确的体现。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正月征南大军在曲靖取得了白石江战役的胜利,随即挺进至昆明东郊金马山,梁王把匝刺瓦尔密率其家属奔走晋宁,自杀身亡,右丞观音保以城降,云南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昆明被明军收复,滇中大震,“中庆、武定、澄江三路,嵩明、晋宁、昆阳、安宁、新兴(今玉溪)、路南、建水七州,昆明、富民、宜良、南甸(今武定)、河阳(今澄江)、阳宗(今澄江北部)六县达鲁花赤、扎麻等官,皆诣蓝玉、沐英营降”(23),云南的腹心地区基本被平定。滇中既定,朱元璋立即下诏:“云南之地……自汉、隋、唐三代,皆中国所统,曩元既有其省。”(24)于是命傅友德率兵西进全面收复元朝的云南行省疆域。此时,盘踞大理的段世试图拥兵自固,拒命不降,传书傅友德,表示大理地方“历代所不能臣,秦汉之际始通华夏,亦不过遣使往来”,要求依然“纳款封王”。傅友德坚决拒绝了段世要求,复书指出明朝必将在云南实现“籍其兵粮,纳为戍土”,“以为万世不拔之计”(25)。傅友德进讨大理时,复书驳斥大理段世所谓中央王朝对大理地区“历代所不能臣”,“不过遣使往来”谬论,拒绝大理段世“纳款封王”的要求,以云南之地汉唐至元“皆中国所统”,明朝必然要将其“纳为戍土”,故傅友德复段世的《大理战书》充分表现了明朝国家疆域观在处置西南边疆问题的正确运用。于是明军“擒段明,分兵取鹤庆,略丽江,破石门关,下金齿,由是车里、平缅等咸降,诸夷悉平”(26)。因此,从洪武十四年九月三十万征南大军等出征云南到洪武十五年正月攻下昆明,仅百余日;至洪武十五年闰二月下大理,也不过半年,云南全境基本平定,明朝在招抚无效的情况下,以势如破竹之势的统一战争平定云南就是其国家疆域观的体现。

疆域是由不同层级和形式的行政区划所组成(27)。初步平定云南后,为巩固和稳定西南疆域,明朝立即着手进行行政管理和行政区划建置,洪武十五年春正月壬辰“征南左副将军永昌侯蓝玉等遣使报云南捷至京师”,明太祖立即遣使谕征南将军颍川侯傅友德、左副将军永昌侯蓝玉、右副将军西平侯沐英曰:“比得报,知云南已克,然区画布置尚烦计虑,前已置贵州都指挥使司,然其地去云南尚远,今云南既克,必置都司于云南,以统率诸军。既有土有民,又必置布政司及府州县,以治之。”(28)明朝在云南建立起高层政区机构——云南都指挥使司、云南布政使司,随即开始云南行政区划的全面建设。“洪武十五年三月己未。命礼部考故元官制。更置云南布政司所属府州县为府五十有二:大理、永昌、姚安、楚雄、武定、临安、腾冲、普安、仁德、澂江、广西、元江、和泥、柔远、芒施、镇康、南甸、麓川、镇西、平缅、丽江、北胜、曲靖、乌撒、芒部、乌蒙、东川、建昌、德昌、会川、柏兴、普定、云远、彻里、孟杰、木按、蒙怜、蒙莱、木孕、孟爱、通西、木来、木连、木邦、孟定、谋粘、蒙光、孟隆、孟绢、太公、蒙庆、木兰。州六十有三:……县五十有四:……千户所二:……蛮部六:……”(29)。形成了52个府,下辖63个州,54个县和2个千户所、6个蛮部的与内地完全一致的行政区划构架。这是明朝在云南实施的第一套行政区划。必须指出,在明朝在云南建立这套行政区划时,还没有完成对云南的全面统一,元末中央王朝的势力减弱,对西南边疆各部落几乎丧失了控制,各族群部落处于无政府自由发展状态,麓川凭借元朝后期的力量整合和地区优势,乘机坐大,这时明朝军事力量尚未深入到麓川势力控制的区域。尽管如此,明朝在云南建立行政区划并不以军事力量到达或土著部落归附为依凭,而是在“命礼部考故元官制”的基础上“更置云南布政司所属府州县”,也就是说这套行政区划是根据元朝云南行省统治范围制定的,明朝借此宣告明朝的西南疆域范围是元朝在西南边疆设官置吏进行控制的区域,凡在元朝纳入云南行省的地区都是明朝的西南疆域。所以,尽管这套行政区划并不完全适合云南实际且并未得到充分的贯彻执行,但意义非常重大。

明初这套云南行政区划,其宣告西南疆域的意义大于其具体的实施意义:其一,明朝以元朝云南行省疆域为指归,依据元朝云南行省路——府——州——县的多层政区,按照明朝洪武二年全国行政区划调整简化层级的模式,即将元朝路——府——州——县的多层政区调整为府——州——县的行政层级构架,所以,“上命置布政使司、都指挥使司,改所属诸路为府,其州县仍其旧名,设官吏以抚安其民”(30),将元朝云南行省所设置的路演变为明初的五十二府,元朝所置州、县仍之,为六十三州、五十四县和其他千户、蛮部等。其二,处于今云南滇西的麓川、平缅及其之外的孟杰、木按、蒙怜、蒙莱、木孕、孟爱、通西、木来、木连、木邦、孟定、谋粘、蒙光、孟隆、孟绢、太公、蒙庆、木兰等府,洪武年间虽然还没有实现实际控制,但这些地区均为元朝在云南行省控制范围内所设的路,明朝将这些曾为元朝“中国所统”之路改置为府,使明朝国家疆域观通过行政区划形式在西南边疆得到了体现。其三,明朝以这样的行政区划构架宣告西南边疆疆域的同时,也表现出明初对云南众多的民族和复杂的边疆形势缺乏深入的了解,因为这套行政区划完全是按照明朝内地行政区划规制建立的,没有考虑云南的民族众多特征和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特别是忽略了滇西边境地区的麓川势力的分裂扩张倾向。后来随着对云南认识的加深,明朝从洪武年间开始又不断对云南政区进行调整,建立土司制度,最终形成云南“后领府十九,御夷府二,州四十,御夷州三,县三十,宣慰司八,宣抚司四,安抚司五,长官司三十三,御夷长官司二”(31)的政区格局。所以,明初云南的第一套行政区划的重要性在于宣示了明朝西南边疆的疆域范围和主权性,是明朝国家疆域观的重要体现。

三、明朝国家疆域观在处置西南边疆危机中的实践

明初在云南边境形势极其复杂的条件下,对西南边疆危机的处置是在其国家疆域观的指导下,以消除分裂势力、维护边疆稳定为核心。明初云南的西部及其边疆地区属于地方民族势力段氏控制的范围,元末云南内部元、段“分域构隙”发展为分庭抗礼(32),中央王朝的势力减弱,段氏处于半独立状态,对西南边疆各部落几乎丧失了控制,各族群部落处于无政府自由发展状态,麓川凭借元朝后期的力量整合和地区优势,乘机坐大,成为梁王与段氏之外又一强大的势力。但是明朝统治者对云南三大势力分治争斗的形势没有充分认识,特别是忽略了麓川势力的发展。

据《百夷传》记载,元末明初麓川势力发展迅速,内部政治变化多端,“至正戊子(至正八年,1348年)麓川土官思可发数侵扰各路,元帅搭失把都讨之。不克。思可发益并吞诸路,而遣其子满散入朝,以输情款,纳职贡,而服用制度拟于王者。思可发死,子昭并发立,八年,传其子台扁。逾年,从父昭肖发杀之而自立。其年,盗杀昭肖发,众立其弟思瓦发。国朝洪武辛酉平云南。明年,思瓦发寇金齿。是冬,思瓦发略于者阑、南甸。其属达鲁等辄立满散之子思仑发,而杀思瓦发于外。即遣使贡白象、犀、马、方物于朝。廷议不忍绝以化所,乃命福建左参政王纯率云南部校郭京美等谕以向背利害,约以每年岁贡献之率,而遂内附。于是授思仑发为麓川平缅军民宣慰”(33)。然而明初没有认识到麓川势力分裂割据野心。洪武十五年闰二月乙巳“置平缅宣慰使司,以土酋思伦法为宣慰使”(34),同时在明初云南第一套行政区划中,包括了元末麓川势力已经控制的柔远、芒施、镇康、南甸、麓川、镇西、平缅、蒙怜、通西、木邦、孟定、木连、谋粘、蒙光、太公、云远等边疆各路。表面上,明朝洪武十五年招降了麓川等金齿白夷部落,设治区包有伊洛瓦底江上游的元朝版图范围,行政区划构架全面建立。但西南边疆的广大地区明朝并没有实现全面控制,据《明史·地理志》记载:“元木邦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元云远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十七年改为孟养府,后废”。“南甸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元镇西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后废”。“元平缅路,……洪武十五年闰三月置平缅宣慰使司。三月又改路为府,未几府废”。“元麓川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为府,未几府废”。元孟定路、木连路,“洪武十五年三月俱因之(为府),后俱废”(35)等等,这说明洪武十五年闰二月在云南创建的行政区划体系中凡澜沧江以西至伊洛瓦底江上游曾“改(元朝云南行省)所属诸路为府”(36)者建置旋即则“废”或“未几府废”,明初云南第一套行政区划体系在边疆基本没有得到贯彻。这是因为元末明初麓川势力急剧膨胀,“盗据一方,侵夺路甸”(37),明朝西南边疆改路设府竟成一纸空文。

除了明初行政区划建置在边疆失败以外,明朝军事镇戍向西推进中还遭到麓川势力的强烈抵制。麓川扩张导致西南边疆形势严峻,引起了明太祖朱元璋的注意,洪武十六年六月“遣官询问云南老人”,得知麓川死可伐势力强盛,元末“近因云南、大理不和,其蛮又侵楚雄西南边远干(在今云南镇沅县)、威远(在今云南景谷县)二府,梁王无力克复,至今蛮占”(38)。朱元璋第一次针对麓川局势敕谕征南将军傅友德、征南左右副将军蓝玉、沐英说:“近询之死可伐之地,有三十六路。在故元时,皆设官治之。其地后为蛮人所专,已四十年。继又侵楚雄之西南远干、威远二府,梁王力不能,终为蛮夷所有。以此观之,云南不可不备。”(39)说明朱元璋终于明白西南边疆局势的复杂性,了解到阻挠明朝统一云南的势力除元宗室后裔梁王势力和大理段氏势力外,还有借元明政权交替之际迅速攀升的麓川思可法势力,是明朝“不可不备”的强大的割据势力,构成明朝西南疆域的重大威胁。

洪武年间麓川引发的西南边疆危机发生在洪武十八年至二十一年间。洪武十八年十二月“麓川平缅宣慰使思伦发反,率百夷之众寇景东”,景东土官“俄陶领千百夫长他当等二万人击之,为所败”,明军失利(40)。“明年,部属刀思朗犯定边”(41),势力范围扩展到“东接景东府,东南接车里,南至八百媳妇,西南至缅国,西连戛里,西北连西天古剌,北接吐蕃,东北接永昌”(42),包有澜沧江以西及伊洛瓦底江两岸广大地区,几乎侵占云南半壁江山,形成进逼云南腹心地区的战略态势,全面威胁滇中和滇东地区,有可能使明朝刚取得的统一云南胜利成果丧失殆尽,更重要的是对明朝国家疆域观的挑战。

洪武二十年明朝派人往平缅侦窥麓川动向,了解到麓川扩展割据的野心,“近于是李原名归自平缅,朕听所陈,知百夷谲诈之详,虽百态万言,无一言可信。由是观之,蛮夷反,欲窥视中国,为我边患”(43)。明太祖在认清麓川思伦发“欲窥视中国”,“为我边患”的严峻形势后,迅速采取防备麓川的一系列措施:一方面加强金齿(在今保山市)、楚雄(在今楚雄市)、品甸(在今大理州祥云县)诸卫的防御,阻止麓川势力深入云南腹心地带;另一方面,对西南边疆战略和军事部署进行了重大调整。洪武二十年,“令军士先往云南屯田,预备粮储”(44),向西南边疆前线大规模调军“俟征讨”(45)。不到一年间的时间里在云南集结近二十万官军(46),显示了明朝对麓川引发西南边疆危机的重视和彻底解决麓川问题的决心。

然而,麓川思伦发“欲图人民,广土地,与中国较胜负”(47),进攻景东、定边,西南边疆局势异常严峻,洪武二十一年三月麓川再度发起进攻云南腹地的战役,“悉举其众号三十万,象百双,复寇定边,欲报摩沙勒之役,势甚猖獗”(48)。面对麓川势力的猖狂扩张和侵扰,沐英迅即组成三万骁骑之军,“昼夜兼程行,凡十五日抵达贼营,与之对垒”,破“百夷以万人趋驱象三十余双”的象阵,“贼众大败,斩首三万余级,俘万余人,死者相枕,思伦发遁去”(49),初步粉碎了麓川进攻云南腹地的威胁。

洪武年间取得抗击麓川进攻的战争胜利后,为防止麓川再酿边疆战祸,采取一系列防备和善后措施:第一,运用行政区划手段分解麓川势力,使明朝势力深入西南边疆。洪武二十一年麓川战败,军事控制的各族群部落和大片地区摆脱了思伦发的控制相继归附明朝,思伦发仅“有平缅一方”(50),明朝对云南西部边疆地区进行了一系列行政区划调整,分解麓川势力,洪武三十一年仍命思伦发命为宣慰,回居麓川。分其地,设孟养(今缅甸克钦邦)、木邦(今缅甸北掸邦)、孟定(今云南耿马、沧源县)三府,隶云南。设潞江(今云南保山市西部)、干崖(今云南盈江县)、大侯(今云南云县)、湾甸(今云南昌宁县南部)四长官司,隶金齿。永乐元年升孟养、木邦为宣慰司(51)。建文四年在原麓川军事控制区析置镇沅州(今云南镇沅县),永乐元年改府;永乐元年正月析麓川平缅地置者乐甸长官司(今云南镇沅县北部);收复麓川侵占的镇康府、威远府和孟连地区,为便于军政控制,改镇康府为镇康御夷州(今云南镇康县),改威远府为威远御夷州(今云南景谷县)(52),将“孟琏旧属麓川平缅宣慰司”的孟连地区设立孟琏长官司(53)。明朝针对原麓川侵占和侵扰地区的一系列行政区划调整与建置,分解了麓川的势力范围,压缩了思伦发的控制区域,使其仅领元代麓川路(今瑞丽市)和平缅路(今陇川县)之地。同时,为分化瓦解麓川势力进行的行政区划调整,在西南边疆建立的各府、州、军政合一的“御夷军民州”、宣慰司、长官司等均为土司建置,任命当地部落土长、土酋为明朝统治下的土官、土司,使广大的西南边疆区域不再受思伦发管辖,而是直隶于明朝的云南都指挥使司,或云南布政使司,明朝通过行政区划调整,建立边疆土司制度,使其发挥边疆藩篱作用,实现了对西南边疆的控制。

第二,重新建构云南西部军事防卫体系,形成行政区划建置与军事防务相辅相成的边疆控制机制。明朝统治者考虑到“夷性顽犷,苟卫引咎乞降,必再入寇,定边距滇池迟行则用旬月,速行又难以战,欲图万全,须逐地屯田,坚壁固垒,与之相持”(54),“且耕且守”(55),用屯田固守的方式构筑防备麓川深入云南内地的战略防线。于是洪武二十三年十一月以“景东乃百夷要冲”,蒙化诸部梗化不服,分别在景东、蒙化设置卫所,特命京师劲旅锦衣卫指挥佥事胡常率部守“屯守景东”(56);设永平守御千户所,改永昌卫为金齿军民指挥使司,对抗击麓川前线交通要冲的金齿实行军政合一统治(57)。在怒江以东形成兵力强大的军事防线和镇戍体系,重在控扼麓川深入内地的要冲,改变了滇西怒江以东地域广袤而戍军单薄的局面,“广城郭,建楼堞,置廨舍、邮驿、仓库,又立屯堡,以厚储偫,自是军民相安,远夷慑服”(58)。

第三,明朝派遣使者深入西南边疆,了解麓川状况,调解族群部落、土司间矛盾。自洪武十八年爆发麓川引发的边疆危机后,明朝统治者深感充分认识边疆形势、麓川内部社会及其扩张动机、目的的重要性,加强了对麓川的遣使招抚兼实地考察。洪武二十二年遣杨大用赍敕往谕思伦发修臣礼,“平缅遂平。自是,三年每来朝贡”(59)。洪武二十九年麓川侵犯缅国,明朝“遣行人李思聪、钱古训使缅国及百夷”,“以朝廷威德谕其部众”,调停缅国与麓川的纠纷,并对麓川进行深入考察,归来后将其出使见闻与在麓川的细致考察“具奏”,并著《百夷传》,“纪述其山川、人物、风俗、道路之详以进”(60)。《百夷传》是明朝解决麓川问题过程中对云南西部民族地区的调查实录,对麓川兴起、历史发展、风俗特征,特别是麓川百夷政治、军事、社会制度都进行了详细的描述,是明朝西南边疆的全面考察,为明朝制定正确的边防方略提供了翔实情报,使明朝全面真实地认识麓川情况及其的扩张性、割据性危害,制定正确的西南边疆方略,是明朝国家疆域观在西南边疆的重要实践。

综上所述,明朝的国家疆域观以“中国”一词演进为代表,明初统治者使用的“中国”是含括我国历代王朝疆域范围各民族在内的国家名称,承认元朝入主中原的合法性并肯定元朝统一是多民族统一国家正统的延续,由此形成的“中国封疆”直接指称的是元朝建立的广大疆域,在此疆域内的少数民族地区是中国疆域不可分割的部分。明朝的国家疆域观在明初治理西南边疆得到了充分的实践和体现,通过行政区划的设置,改元朝云南行省之路为府,全面认定和继承了西南疆域。同时在国家疆域观的指导下,正确地处置了由麓川势力扩张引发的西南边疆危机,建构起明代云南西部军事防卫体系,运用行政区划手段分解麓川势力范围,实现了西南边疆较长时间的稳定。

注释:

①葛剑雄:《中国历史疆域的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2-3页。

②葛剑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4-5页。

③《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15,甲辰(1364年)十一月丁巳。

④《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25,吴元年(1367年)九月戊戌。

⑤《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44,洪武二年八月癸亥朔。

⑥《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53,洪武三年六月癸酉。

⑦《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37,洪武元年十二月壬辰。

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67,洪武四年秋七月癸卯。《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71,洪武五年春正月甲子。

⑨《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53,洪武三年六月癸酉。

⑩《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26,洪武元年十月丙寅。

(11)栾凡:《明朝治理边疆的时代特征》,《学习与探索》2006年3期。

(12)《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25,吴元年(1367年)九月戊戌。

(13)葛剑雄:《中国历代疆域的变迁》,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127-128页。

(14)《左传》昭公二十三年。《春秋左传集解》,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1504页。

(15)陈植额点校《徂徕石先生文集》,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116页。

(16)《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37,洪武元年十二月壬辰。

(17)《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67,洪武四年秋七月癸卯。

(18)《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92,洪武七年八月甲辰。

(19)《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108,洪武九年八月。

(20)《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53,洪武三年六月丁丑。

(21)[明]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12《太祖平滇》,方国瑜主编《云南史料丛刊》第三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668页。

(22)《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138,洪武十四年八月癸丑朔。

(23)倪蜕辑,李埏点校:《滇云历年传》卷6,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2年,249-250页。

(24)[明]张紞:《云南机务抄黄》,方国瑜主编:《云南史料丛刊》第四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556页。

(25)《大理战书·段世与傅友德书一,傅友德复段世书》,方国瑜主编:《云南史料丛刊》第四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549-550页。

(26)《国榷》卷7,方国瑜主编:《云南史料丛刊》第五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9页。

(27)周振鹤:《构建中国历史政治地理的设想》,中国地理学会历史地理专业委员会编《历史地理》第十五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10月。

(28)《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141,洪武十五年春正月壬辰,甲午。

(29)《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143,洪武十五年三月己未。

(30)《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146,洪武十五年六月壬辰。

(31)《明史》卷46《地理志七·云南》。

(32)方慧著:《大理总管段氏世次年历及其与蒙元政权关系研究》,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98-100页。

(33)江应樑:《百夷传校注》,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52-59页。

(34)《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43,洪武十五年闰二月乙巳。

(35)均见《明史》卷46《地理志七·云南》。

(36)《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46,洪武十六年六月壬辰。

(37)《元史》卷41《顺帝纪四》。

(38)张紞:《云南机务抄黄》,《云南史料丛刊》第四卷,昆明:云南大学出版社,1998年,560页。

(39)《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55,洪武十六年六月己亥。

(40)《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80,洪武二十年春正月丙子。

(41)江应樑:《百夷传校注》,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62页。

(42)正德《云南志》卷41《诸夷传六》,《百夷传》记载文字略有不同。

(43)《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82,洪武二十年五月庚申。

(44)《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84,洪武二十并八月丙寅。

(45)《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84,洪武二十年八月癸酉。

(46)陆韧著:《变迁与交融——明代云南汉族移民研究》,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15-21页。

(47)《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98,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己亥。

(48)《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89,洪武二十一年三月甲辰。

(49)《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89,洪武二十一年三月甲辰。

(50)《明太祖洪武实录》卷255,洪武三十年十二月乙巳。

(51)《明史》卷314《云南土司二·麓川传》。

(52)《明史》卷46《地理七·云南》。

(53)《明史》卷46《地理七·云南》,《明太宗永乐实录》卷42,永乐四年四月戊寅。

(54)《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90,洪武二十一年夏四月癸亥。

(55)《明太祖洪武实录》卷198,洪武二十二年十一月己亥。

(56)《明太祖洪武实录》卷210,洪武二十四年七月戊戌。

(57)《明太祖洪武实录》卷206,洪武二十三年十一月甲寅,十二月庚申。

(58)《明太祖洪武实录》卷225,洪武二十六二月乙巳。

(59)《明史》卷314《云南土司二·麓川传》。

(60)《明太祖洪武实录》卷244,洪武二十九年二月己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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