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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政府 业务工作 关于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 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4-07-11 23: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15年以来,我区推行了“明厨亮灶”工程,全区共有350家餐饮单位完成“明厨亮灶”工程建设。2018年,区政府将“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工程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食品安全惠民工程”。为切实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工程,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以“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新平台,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餐饮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促进餐饮服务单位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加工操作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二、工作目标

“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是借助信息化手段实现电子化监管的创新性工程,2018年年底,全市400家餐饮单位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让后厨成为消费者可视、可感、可知的放心厨房,从而不断强化餐饮单位的主体责任,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把餐饮单位操作过程和监管结果对公众开放,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着力建立和完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至6月20日)

在先行试点基础上,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安排部署“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的具体工作,提高餐饮单位负责人对“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其中。

2、首批指导阶段(6月21日至7月30日)

对首批100家“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单位(附件1)明确工作要求,对照“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标准(附件2)对大型及以上餐饮单位、学校食堂进行一对一指导,根据其实际情况,完成安装任务。同时完成监管系统平台软件开发。

3、推广实施阶段(8月1日至9月30日)

在全区大型及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学校食堂、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4条餐饮食品安全示范街等300家单位(附件3)推广实施,根据制定的工作方案和完成时限,按时、保质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在部分分局和餐饮单位试点软件应用。

4、总结验收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10月31日前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的检查验收,同时认真总结在“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存在的问题,认真探索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不断完善“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工作。软件进一步完善,在面上推广实施。

四、工作任务

1、400家餐饮单位全部纳入到今年建设任务,建成“互联网+明厨亮灶”,接入三方公众平台。

“互联网+明厨亮灶”:借助安装在粗加工区、烹调区、专间、清洗消毒间等场所的视频设备,依托网络传输技术,保证监管部门和公众能够通过电脑、手机、显示屏等终端设备,实时观看餐饮重点环节和重点原料的技术手段。实施的重点为特大型餐饮、大型餐饮、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大型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部分中小型餐饮等共400家单位。部分餐厅显著位置设置电视机直播后厨状况。

2、开发大丰区市场监管局“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利用监管系统实现对餐饮单位信息化管理。

3、执法人员安装移动执法终端,接入监管系统,执法人员可通过执法终端对餐饮单位实施电子档案管理、日常监管、简易行政处罚、风险分级、量化分级等工作,实现对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结果和动态量化等级评结果的实时更新。餐饮单位实现进货查验、自查记录、消毒记录等电子台账管理。

五、建设标准

1、“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软件开发。由中标企业设计开发,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大数据中心、舆情预警平台、监督执法平台、“互联网+明厨亮灶”、食品安全监管平台、信息公示平台、公众服务平台等。

2、餐饮单位监控设备安装。由中标企业负责视频厨房的安装施工,各基层分局同步进行指导安装,具体安装标准(附件2)。

六、职责分工

1、局食品安全监管科:负责制定“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建设实施方案;负责系统建设的调研、开发和协调;组织开展系统建设的验收和培训;组织提供相关基础信息和数据资料;负责对系统运行的维护和监测;负责系统升级和故障排除等。

2、局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3、局财务科负责协调财政部门,系统验收合格后,审查并提交财政部门相关资料,进行款项支付。

4、局法制科负责提供系统建设项目法律支持。

5、各基层分局职责:一是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已经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和未完成明厨亮灶建设餐饮单位底数要清,情况要明,做好登记台账,按照计划要求和时间进度完成安装工作。二是强化宣传,积极引导。要利用各种形式积极宣传明厨亮灶监管系统的意义和作用,引导餐饮单位做好安装系统的准备工作。三是指定专人,全力配合。在系统安装过程中,要合理安排监管人员,全力配合施工单位,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分局确定专人联系人请于6月10日前报食品监管科。四是采集信息,准确录入。在软件系统开发后,要认真组织基层工作人员参加系统操作培训,并及时采集系统运行所需的相关信息,同时指导辖区餐饮单位使用系统并进行信息录入。五是把关验收、做好交接。施工单位每安装一户,基层监管人员要现场查验所安装设备是否与所列型号、参数相同,认真核实确认《盐城市大丰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设备安装登记表》(附件4);是否与系统接入并正常使用之后,与施工单位做好设施设备的交接。同时与餐饮单位签订《盐城市大丰区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设备安全协议书》(附件5),交付餐饮单位无偿使用,告知餐饮单位保管维护设备设施的义务。在餐饮单位关闭、转行时,及时通知安装单位收回设施设备,重新安装给新开业的餐饮单位。各基层分局要将该设施设备纳入分局固定资产进行管理。六是信息上报,上下衔接。各基层分局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确保与局食品监管科及时沟通安装情况。

七、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是2018年全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组成,是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全体市场监管人员向全区人民做出的2018年工作承诺。“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需要做大量细致的艰苦工作。各基层分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共同推进;要制定周密具体的工作计划,明确推进的时间步骤和工作要求,扎实、稳步、有效地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

2、加强宣传引导。推广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必须打牢思想基础,切实解决“想用”的问题。一是认真做好全体基层监管人员的宣传教育,使基层一线干部都能深刻领会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的重要意义,知晓系统的功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发挥系统的作用;二是切实做好餐饮单位的宣传教育,通过各种形式讲明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的意义、目的和作用,讲清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市场监管的要求,使餐饮单位明了“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的运行模式,增强主动安装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的意识;三要加强对社会各界的宣传教育,让公众广为知晓,引导消费者积极使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主动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切实增强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氛围。

3、加强监管巡查。各基层分局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系统,通过网上比对和市场巡查等手段,加强对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的有效监控,加快建立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实现基层市场监管人员的增效减负。

4、加强督查考核。各相关科室和各基层分局要严格按照职责,切实履行职能,对不履行工作的,要采取通报、告知、限期整改、责任追究等形式,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提高工作的效率。要把推进工作各单位完成情况,列入年度考核和工作督查重要内容,各基层分局也要建立相应的督查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附件:1.盐城市大丰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 统建设首批100家餐饮单位名单

2.盐城市大丰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安装标准表

3.盐城市大丰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拟建设单位名单

4.盐城市大丰区“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建设设备安装登记表

5.盐城市大丰区餐饮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监控设备安全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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