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日常用品分类表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2023-10-07 22: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标  题: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发文机关: 财政部 发文字号: 财库〔2022〕31号 来  源: 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2年09月02日 标       题: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发文机关:财政部 发文字号:财库〔2022〕31号 来       源:财政部网站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文种类:通知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02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财库〔2022〕3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552389。《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订情况对照表,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

附件: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

财政部 2022年9月2日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的通知 财库〔2022〕31号

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中央,有关人民团体,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为适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和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需要,财政部对《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财库〔2013〕189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目录印发给你们,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执行中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财政部国库司反馈,联系电话:010-68552389。《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修订情况对照表,请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下载。

附件: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印发)

财政部 2022年9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本文地址】

公司简介

联系我们

今日新闻

    推荐新闻

    专题文章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