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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服务指南

2024-01-18 08:4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服务对象:房地产开发企业 所需材料: 1、商品房网上备案入网申请表(表三);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回复表(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3、不动产权证或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核对原件,不收件); 4、价格公示表;  5、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函; 6、建设规划许可证及附件(核对原件,不收件); 7、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对原件,不收件); 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9、交易管理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注意事项:

1、提交商品房网上备案入网申请前,开发企业应先通过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建立楼盘表,输入相关书证信息,并通过房源核验。房源核验请至第三方数字证书提供商处办理。【所需材料: ① 单位委托书、 ② 代理人身份证(核对原件、收复印件)、 ③ 商品房房源核验申请表、 ④ 有资质的测绘公司出具的测绘函(收复印件), 以上材料皆需加盖公章。】 2、提供复印材料须为A4纸张大小,复印件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3、销售现场按要求做好相关信息公示,应当上网公示的信息已上网公示; 4、商品房现售备案的,另需提供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商品房交付使用竣工验收证明。 办理流程: 申请→查验现场和网上的公示信息→核验信息→开通网上备案权限→完成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受理地点:无锡市文华路199号55号窗口 咨询电话:82705756 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夏季工作时间另行告知) 第三方数字证书提供商:无锡市一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文华路199号1019室,电话:82738704) 销售现场公示要求:

1、证件公示信息包括:营业执照、开发资质证书、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现房销售备案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2、售楼公示信息包括:《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房地产调控政策等文件;销售合同及补充合同示范文本;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名称及监管账号;销控表;规划红线内(外)影响购房的不利因素提示、区位示意图、规划总平面图及分幢平面图、户型图、房屋规划用途及对应土地使用年限、停车位配比及车库(位)处置方案、公共设施配套用房设置及权属情况、房产测绘成果报告;建筑节能主要指标和绿色建筑等级:在售商品房抵押权人同意销售商品房屋的证明材料、土地抵押情况及解除抵押的条件和时间承诺;前期物业管理方案(包括收费标准)“一房一价”备案表、其它服务性收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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