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惠山北坡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二期国土)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无锡市梁溪区范围 ›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关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决定(惠山北坡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二期国土) |
因惠山北坡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二期国土)建设需要,区政府决定对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实施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无锡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锡政规〔2011〕第3号)和相关规定,现决定征收下列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所有构(建)筑物,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项目名称:惠山北坡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二期国土)。 二、房屋征收范围:国土住宅:龙山湾58号、惠钱路67号、怡惠苑1~6号。 上述均含征收范围内的所有门号及构(建)筑物,门牌如有出入,以项目征收范围图确定的范围为准。 三、征收补偿方案:见附件。 四、征收部门: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五、征收实施单位:无锡市梁溪区山北街道办事处。 六、签约期限: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个月。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诉讼。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区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附件:1.项目征收范围图 2.惠山北坡地块旧城区改建项目(二期国土)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2日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