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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讼阅读|用一个故事告诉您,无讼案例能为法学院的学生们做什么?

2024-07-14 01: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本文由作者向无讼阅读独家供稿,转载须注明作者和来源

 

上周写了一篇文章,结合一个案例,从法官、检察官、律师的角度,看看如何用无讼案例提供审理思路。文章发出后得到了很多法律人的鼓励,还有警察蜀黍留言说阿sir也需要无讼案例应对疑难、新型案件的侦查、提捕和起诉啊。当然,当然,法律人在司法实务中遇到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查找到类似案件,从而对自己手头的案子理出头绪,知道如何入手。但对法学院的孩纸们就不一样了,他们可能并非在实际办案,但是也需要了解实务中对某些问题是如何处理的,以方便对自己研究问题进行实证化的结合,那么,问题来了,无讼案例能帮他们做什么?

 

【模拟场景  刑法学研究生小孟硕士论文被导师定题要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进行研究】

 

小孟定题之后,非常认真地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立法渊源、各国的不同立法例、理论界对于该罪不同的学说、各构成要件的解读进行了资料搜集、整理,本来以为这样一篇文章就大功告成了,谁知拿给导师被打了回来:只是就理论谈理论、就学说谈学说,没有实证研究,不接地气!对呀,那谁谁谁不是说过,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空对空的研究,是不容易发现问题,也不能解决实际中的问题,写出来的也就是干巴巴的资料堆砌,没有指导现实的意义,也没有产生任何的社会价值,还是不要浪费纸张了。

 

小孟听说无讼案例挺好用的,于是想试试无讼案例能不能帮她这个忙。还是首先输入itslaw.com(手机浏览器输入或者电脑浏览器输入都是一样滴),直接在搜索栏输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这个关键词,一点搜索,出现了169个搜索结果。

 

 

小孟刚要表示很满意,突然发现还有2个民事案例、一个执行案例。点开看看发现都是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有关的当事人进行的民事诉讼啥的,不具有参考性,剔除;再看看下面按审理程序分类栏里,除了一审、二审、再审外,还有其他类,这又是什么东东?

 

 

点开看,发现都是对犯有“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被告人进行减刑、假释的程序文书,这种例子对于研究该罪的实体情况也不具有参考意义啊,也得剔除,但这样一步步的删除,真的好麻烦啊?肿么办?

 

好了,试试超好用的“!”搜索功能吧,就是直接在搜索关键词后面或者前面打上“!”,这样搜索内容就会只在法院认为部分查找“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一词了,什么民事判决、什么减刑裁定,统统都可以直接剔除了。

 

 

回车或点搜索后,得到了118个案例,全都是法院认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判决了。

 

 

得到这么多篇案例,应当如何处理呢?

 

先从左侧的分类栏开始看吧,前面的案由、法院层级分类没有什么意义。下面的按地域、按裁判年份就比较有意义了,可以对搜集的这些案例进行描述性的分析或者分类整理。如按地域查询中,点开可见北京、辽宁等23个省市案例分布。

 

 

这个貌似可以改造成中国地图似的热力图显示,能比较直观的反映出各地对该罪名的审判热度,如河南省审理的该罪名最多,而山西等地还没有该类罪名的文书公布,咋回事?是河南官员更讲裙带关系吗?不是吧,这个跟各省裁判文书上网的力度也就是信息公开程度有很大关系的,大家都知道的,河南省高院的信息公开工作一直走在前面,所以河南省披露的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有如此之多也就不足为奇了。小伙伴们,可别瞎联想啊!而且对此也可以进行按地域分析,如只考察北上广三地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裁判情况,那么就可以在地域栏勾选北京市、上海市、广东省即可。

 

另外一个分类对于实证分析也很有用,就是按裁判年份分类,可见自2010年至今各年不同的裁判文书数量,呈逐年增加之势,这主要是因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是根据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中新增加了该罪,随后两高在《关于执行确定罪名补充规定(四)》中将此罪确定为“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罪名。因此在2009年之前是没有这个罪名滴。

 

 

说到时间,不得不提醒一下啊,裁判文书上网有一定的程序性要求,如必须是生效裁判文书才能上网发布,意味着很多案件要待二审、再审程序终结后才可以公布一审文书,这也就解释了2015年的案件还没有2014年多,并非由于该类案件已经被大大消除了,一个很大的可能就是很多案件还没到曝光的时候呢。

 

小孟可以选择对某一年度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例进行分析,也可以选择对全部案例进行分析,甚至可以选择对某一年某一地的“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案例进行分析,想到可以这么多组合方式,小孟放心了:导师一定会满意的!而且她看到对于查询到的案例还可以按裁判日期进行排序(默认排序是按照相关度),重新排序后,可以看到最新的一个案例是上饶县在2015年10月30日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时效性超强啊。

 

 

这一百多个案例,小孟如果一篇篇下载,怕是手都要软了,她眼睛一亮,看到了一个“批量下载”键,据说是只开放给律师的啊,她忐忑的点了进去,发现:能用了!批量下载不再有身份限制了!【咳咳,这是我充分发挥前检察官的作用,跟有关部门据理力争的结果,请允许我接受一下掌声】

 

 

虽然一次只能下载20篇、每日最多下载50次,但100多篇,也就下载五六次就够了,还可以选择保存为excel或者word。如果是保存为word文档,就是每篇文书单独保存,方便逐篇阅读;如果保存为excel文件,就是一个查询结果的明细表,包括案例名称、案号、审理法院、审判日期、案件类型、审判程序、文书类型、原文链接等,方便统计。

 

 

三下五除二,小孟很快就下载完了。后面她是否能做出让导师满意的选题,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其实,之前就有法学院的教授曾提意见,说如果无讼案例能搜无罪案例就好了,我试了试,如果直接搜索“无罪”、“!无罪”、“不认为是犯罪”等等关键词,出现的结果都不够精准,正要灰心丧气之时,突然发现无讼案例还可以用法规查询!以证据不足的无罪判决为例,我们可以直接输入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证据不足判决无罪的法条“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输入后,得到13865个案例,海量啊,如何大海捞针?

 

 

其实很简单了,点开一篇认定为无罪的判决书,如《陈传钧一案二审刑事判决书》,直接点击右侧的快速目录查看二审裁判结果,发现正是我们要找的由于证据不足认定为无罪的案件。

 

 

再一键置顶,回到文书首部,会有一个引用法规栏,其中第一个就是我们要找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勾选后发现只有551篇了,基本上都是以证据不足最终认定无罪的案例了。

 

 

如果想进一步深入研究二审认定证据不足改判无罪的案件,可以再勾选第二个法条,即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也就是同时符合证据不足认定无罪以及二审改判两个条件的,最后就剩下62篇判例了。

 

 

研究范围精确而且可以随意定制,这么好用的研究工具还是免费滴,导师再也不用担心你的论文没有实证数据了吧?小伙伴们,赶紧用起来吧!

 

话说,虽然不能亲自到法学院任教,将俺的实务经验传染给各位孩纸们,相信经过我这么絮絮叨叨的一番描述,聪明的你,已经了然掌握了如何用无讼案例进行实证研究的技巧和方法了吧,不谢!谁让我一直的心愿就是诲人不倦呢?

 

剧终:如有不懂,欢迎留言,假装是叫兽

 

 

实习编辑/张峰铭

为无讼供稿/[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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