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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校园欺凌事件!校长、分管副校长、政教主任停职,政教副主任、班主任免职并接受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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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县教育局对全县中小学校安全隐患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6、对我县五中发生的学生欺凌事件,作为教育主管部门,我们深感痛心和自责。

要以此为鉴,在全县中小学校开展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立团结友爱、和睦相处的同学关系和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

我们将根据调查情况,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欢迎并感谢社会各界的关心和监督。

山阴县教育局

2022年10月3日

校园欺凌,零容忍

目前我国刑法已将刑事责任年龄下调至12周岁,如果嫌疑人的年龄在12周岁到16周岁之间,有严重的暴力犯罪且造成严重后果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被打女孩的伤情达不到重伤程度,只要打人的女生超过14周岁,即便不构成犯罪,也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10日拘留,并处200-500元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如果被殴打的女孩不满14周岁,属于加重情节,可以处10-15日拘留并处500-1000元罚款。若施暴女生年龄在14周岁以下,则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除此之外,还需要由施暴者或其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如赔偿医药费、赔礼道歉等。

另外,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因此,建议学校制定严格校规,加强管理,严防校园暴力。学校作为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公共场所,因管理缺失,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校园欺凌

没有人能置身事外!

希望通过社会、学校和家长的三方努力,能够真正做到有效防范,彻底杜绝此类事件!

(来源|教师吧综合自山阴县教育局等,转载请注明出处)

湖南初二少年被15人校园霸凌时刺伤3人,法院:无罪,检方:有罪

在大多数人心中,校园生活或美好灿烂,留下青春浓墨重彩的一笔;或平淡无波,成为心中模糊遥远的回忆。但对有些人来说,校园生活却充满痛苦绝望,在本该最美好的年纪为他们留下了最惨痛的回忆,那就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们。

校园霸凌看似遥远,却可能发生在每一个人身边。2019年5月17日,湘西吉首的一所中学内,一名初二学生因被15人霸凌围殴而奋起反抗,致使3人受伤。荒谬的是,在对此案的判决上,法院和检方却产生了重大分歧,法院认为该学生无罪,检方却坚持称其有罪。伤人者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人?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这起案件的前因后果。

这位伤人的初中生名叫蒋华(化名),他并不是吉首本地人,而是一个“外来户”。蒋华出生在湖南省邵东市的一个小村镇,他不幸的人生似乎从童年就已经开始,3岁时父亲因病离世,因家庭经济重担,母亲不得不外出打工,3岁的蒋华成了留守儿童。

几年后,母亲在外地与其他人重新组成家庭,蒋华更是几乎被彻底遗忘。直到小学毕业即将升入初中时,母亲提出要将蒋华转到吉首上学,因为她认为城里的教育水平肯定比农村好很多。于是,蒋华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成为了其他学生眼中的“外来户”。

蒋华从小跟着爷爷奶奶生活,童年极度缺乏父母的陪伴和关爱,性格懂事却略微孤僻,不善言辞,很难融入早已经形成了小群体的本地学生圈子。再加上他来自外地,口音和本地学生有很大不同,被排挤孤立似乎成为了理所当然的事情。毕竟,在很多小孩子们看来,与自己不同的就是“异类”。

面对被孤立的人,有的人选择默默无视,有的人则会选择主动挑衅。

校园里总会有一些以欺负别人为乐的小团体,而被孤立的转学生无疑是他们眼中最适合的“软柿子”。于是在转学过来不久后的某天,蒋华受到了在新校园的第一场殴打。

蒋华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什么,他仅仅是站在楼上看了某位同学一眼,对方就冲上来对他拳打脚踢。蒋华没有冲动地与对方互殴,而是默默忍受,事后将这件事情报告给了老师。最后学校对那位学生的处理是口头批评警告。

学校的处理方式对惯于寻衅滋事的学生来说显然不痛不痒,口头的警告并没有起到应有的警示作用,后来的日子里蒋华仍然时不时受到一些同学的欺凌。最初他每次事发之后都会告诉老师,久而久之,当他发现告诉老师起不到任何作用之后,就学会了沉默,不再试图寻求老师和学校的帮助。

未成年的孩子遇到问题时,通常会选择向老师或者父母求助。而对蒋华来说,老师并不能提供任何帮助,母亲有了新的家庭,和自己也并不亲近,要向母亲开口求助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最好的解决方法也许就是自己忍一忍,反正初中只有三年,很快就过去了。

蒋华努力忽视那些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不幸和不公,将所有的精力放在了学习上。只要努力学习,将来就有足够的能力改变自己的生活,也能让爷爷奶奶的晚年生活更加幸福。

蒋华从小在学习上就踏实努力,转学后也从未懈怠,在吉首二中的成绩一直非常不错,经常获得“优秀学生”“三好学生”等荣誉。然而优秀的成绩和光荣的称号并不能给蒋华的校园生活带来一丝光明,面对欺凌时他已经一再退让妥协,最终换来的却是欺凌者的变本加厉。

蒋华上初二的时候,学校组织了一次春游,途中同班的一位女同学主动和蒋华说了几句话,难得受到友善的对待,蒋华内心非常高兴。此时的他无论如何也想不到,这场对话会成为之后一场惨烈悲剧的起点。

春游结束回到学校之后,有一位姓胡的同学气势汹汹地找上了蒋华,他声称那位女同学是他的“女朋友”,并一口咬定蒋华在春游时主动“招惹”他女朋友。胡同学要求蒋华买盒烟为这件事赔礼道歉,否则就“要他好看”。

面对这样的找茬蒋华已经习以为常,他无力也无心辩驳争执,只想快点结束冲突,于是像往常一样选择妥协,默默走向了商店。蒋华买了一盒7块钱的香烟,胡同学对这种“便宜货”非常不满,没有收下这盒烟,对蒋华嘲笑一通后就转身离开了。

蒋华并不在意对方的嘲笑,看对方离开了以为这件事到此为止,算是“和平解决”了。蒋华没有因为免受一顿殴打而感到逃过一劫,却也因为事情快速解决而松了一口气。然而,蒋华没有想到,这件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后续反而给他带来了更大的麻烦,甚至毁掉了他的人生。

胡同学离开之后,很多天没再找过蒋华,但对蒋华和自己“女朋友”的事情一直耿耿于怀,想要教训蒋华的念头一直在脑海中反复出现,只是一直没找到机会。

几天后,胡同学在厕所遇到了另一位姓孙的同学,孙同学主动找上了胡同学,表示自己对蒋华非常看不惯,想要打他一顿,请胡同学与自己联手。胡同学平日在学校拉帮结派,人多势众,孙同学和蒋华同班,做事方便不引人注意,两人一拍即合,当即敲定“合作”,准备尽快找机会动手。

当天早读期间,孙同学佯装有事商量,把蒋华叫到了厕所。到了厕所后,他没再进行任何伪装,直言向蒋华道出目的:“我想打你,怎么办?”蒋华并不意外,回答的语气也波澜不惊:“可以,但别在学校,放学之后,外面单挑。”

由于正在早读期间,两人简单“约架”之后就重新回到了教室。蒋华对于挨打已经习以为常,他并不害怕,只是不想在学校里惹麻烦,所以希望能在校外解决。但显然,孙同学并不是信守“约定”的人,根本等不到放学,这场冲突就已经爆发。

早读结束后,蒋华去上厕所,孙同学和胡同学也在里面。孙同学看了一眼周围,都是“自己人”,于是向蒋华招手示意他过来。蒋华看出了对方的不怀好意,不想在这时候起冲突,于是摇头拒绝。

但哪个欺凌者会在意被欺凌者的拒绝?不知道哪里伸出来的一只手,将蒋华向人群推去。随后他被人揪住衣领,一只脚狠狠踹向了他的膝盖。一场围殴马上就要爆发,急促响起的上课铃让众人冷静下来,为这场殴打按下了暂停键,蒋华暂时得以脱身。

回到教室后,蒋华不由眉头紧锁,陷入了沉思。早在“约架”时,蒋华就知道孙同学不会真的遵守约定“单挑”,但刚刚厕所的情况仍然超出了预计。如果孙同学和胡同学联手,自己放学后要对上的人数可能有十几个,真的可以像往常一样硬抗过去吗?

早上的冲突被中止后,孙同学也逐渐冷静了下来,他认为早上太冲动了,这件事如果在学校里闹大,对自己也会有影响。于是孙同学和胡同学商量,把事情留到放学后校外解决。然而胡同学习惯了在学校里横行霸道,心中的火气被挑了起来就要尽快解决,忍到放学是不可能的,孙同学无计可施,只能听从。

于是,午饭后回到教室休息的蒋华被孙同学再次找上,孙同学身边还跟了6个其他班的同学,也就是胡同学的“兄弟们”。孙同学出口叫蒋华去厕所,蒋华再次拒绝,孙同学咄咄逼人:“你不自己去,我们就动手带你去。现在过去,咱们校内自己解决,放学去校外的话,我们就要喊社会上的人了。”

言尽于此,蒋华也知道没有“谈判”的余地了,自己没有选择,不得不去。但明知即将面对的是怎样凶险的狂风暴雨,还要像往常一样忍气吞声、默默承受吗?蒋华心中快速思虑一番,然后站起身向外走去,手上将刚刚悄悄拿起的折叠刀藏进了衣袖里。

走进厕所,胡同学果不其然已经在里面等着,身边还围着7个人。情况和蒋华预料的差不多,对方一共15个人,自己刚一进入厕所就被快速包围了起来。他没有说话,只是将衣袖里拿着折叠刀的手又攥紧了几分。

沉默的对峙没有持续几秒钟,人多势众的一方很快动起了手。率先出手的一个人从后方勒住蒋华的脖子将他拉倒在地上,蒋华在失去平衡时也用力将这个人带倒,两人在地上翻滚扭打起来。

以往忍气吞声的蒋华突然反抗起来,其他人都愣了一瞬间,然后迅速一起扑了上来,拳打脚踢,对蒋华进行围殴。众人一拥而上,蒋华难以招架,一直藏在袖中的折叠刀终于挥出。他胡乱挥舞着折叠刀试图逼退这些人,慌乱中刀子不知刺进了谁的皮肉,涌出的鲜血和尖声的痛呼让场面忽然安静了下来。

蒋华坐在地上,手中紧紧攥着折叠刀,警惕地盯着周围的人群。其他人都没想到蒋华竟然带了刀,还刺伤了几个人,一时之间都楞在原地。但没过多久,看着坐在地上狼狈的蒋华,再看看周围人数众多的“兄弟”,他们的“热血”和愤怒再次被点燃。

一个人冲上去打了蒋华一巴掌,并试图夺过他手中的折叠刀,其他人也一拥而上,场面再次混乱起来。人数差距过大,力量悬殊,蒋华挨了更多拳打脚踢,也逐渐体力不支,最终连握住刀的力气也没有了。

蒋华不再反抗后,众人也逐渐停手,这场冲突以霸凌开始,以被霸凌者的反抗以及3人流血受伤而结束。学生间的冲突结束了,这起恶性事件的处理却刚刚开始。在这起事件中,蒋华动用刀具,致使2人重伤,1人轻伤,于2019年8月7日被警方羁押。

这件事发展至此,很难说清究竟谁对谁错。身陷囹圄的蒋华也是校园霸凌的受害者,被刺受伤的3个人也是校园霸凌的施暴者。那么关于蒋华的最终判决会是如何?公正权威的法律会给出怎样的结果?

2020年1月15日,蒋华案件开始审理,公诉方为吉首市人民检察院。经过一审,法院给出的判决为:“蒋华无罪。”

法院如此判决的理由是,这起案件中,胡某、孙某等人因为荒谬的理由对蒋华进行殴打,这种行为是典型的欺凌、霸凌,而蒋华自始至终,都是被动、被迫参与进这起事件,并无主动伤人的意愿。且蒋华在校园霸凌中一直处于孤立无援状态,此次意外伤人是出于正当防卫。因此公诉机关指控的故意伤人并不成立。

法院的一审判决对蒋华而言无疑是个好消息,在少管所被拘留几个月后,终于重新获得了自由。蒋华以为,自己的人生很快就能重回正轨,然而,事实却并非如此。

重获自由没多久,蒋华收到了新的消息——检方抗诉。

2020年7月16日,吉首市检察院对法院的一审判决提出抗议,即检察院一方并不认可蒋华无罪,他们认为法院定性错误,仍然坚持以故意伤人罪追究蒋华刑事责任。

检方给出的理由是,首先,蒋华在面对校园霸凌时,可以选择向学校或者家长求助,而不是以暴制暴;其次,孙某邀蒋华前往厕所时,蒋华已经知道这是一场“约架”,他可以拒绝,而在蒋华同意跟随孙某前往厕所时,代表他已经接受了“约架”,因此这起事件不能视作单方面霸凌。

最后,检方认为,蒋华提前准备刀具的目的并不能认定为防卫,有主观故意伤人的可能性。且在斗殴中使用刀具积极主动,斗殴意愿较为明显。因此,检方认为蒋华正当防卫不成立,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事态急转直下,蒋华从“无罪获释”变成了“取保候审”,这次案底将会成为他一生难以洗去的污点。人言可畏,无论最终结果如何,“故意伤人”的罪名都会一直跟随着蒋华,如影随形,他的人生,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的轨迹。

2020年12月25日,案件二审,但未作出任何宣判。蒋华初中生活剩下的一年多,都在未知、焦虑和恐惧中度过,成绩也一落千丈,没有考上任何一所高中。在最痛苦的时候,年仅15岁的蒋华一度向家人提出“停止读书,开始打工”的想法,最终在爷爷奶奶的劝导下选择了进入一所技校学习。

检方一直坚持不撤诉,案件陷入僵局数月后,湘西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在2021年8月将案件移交至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这起案件最终的结果目前仍未可知,但无论结果如何,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评判标准。

日复一日,蒋华一天天长大,心智更加坚定,他不再像当初一样惶恐焦虑,无论最终结果如何,他都会坚持自己的态度——当初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心智更加坚定的同时也更加成熟,蒋华也反思了自己的错误。他认为当初面对校园霸凌,自己的处理方式有点冲动,应该通过老师或者家长用更加理智的合法手段解决,而不是在心智不成熟的时候用“自己的方法”解决问题。

蒋华自己有所反思,但这起事件中应该反思的难道只有他一个人吗?校园霸凌引发的流血事件,是谁的罪责?又是谁的过错?

首先,校园霸凌的施暴者肯定有错,无论血的代价是否过高,霸凌行为本身的错误毋庸置疑。其次,蒋华保护自己的方法或许有错,但处理霸凌事件敷衍了事的老师和学校呢?他们的态度是否无形中放任了校园霸凌,也瓦解了被霸凌者向学校求助的信心?

学校承担了教育学生的责任,但教育的责任却不仅由学校承担,家长的作用比学校更加重要。如果胡同学、孙同学等人的父母能够更加用心地教育孩子、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而不是一味溺爱或者忽视,那么这些孩子是不是也能成为正直优秀的好学生?

如果蒋华的母亲能够给予孩子更多的陪伴和关爱,蒋华是否会对母亲有更多的信任和以来,在受到欺凌的时候,是否会优先向母亲求助,而不是认为自己孤立无援,只能自己解决?

结语

蒋华的人生是不幸的,长期遭遇校园霸凌一直忍气吞声,唯一的一次奋起反抗却带来了惨痛的后果。蒋华只是无数校园霸凌受害者的一个缩影,校园霸凌事件也许没有发生在我们身边,但这种现象却普遍存在,蒋华事件值得每个人反思。

一场霸凌悲剧的酿成究竟是谁的错?大事化小的学校和老师、缺乏关怀或教育的家长、面对孤立霸凌冷眼旁观的路人?与其在悲剧发生后争执谁对谁错,不如多反思自己,做好自己该做的正确的事,从根源上减少悲剧发生的可能性。

(来源|深读书, 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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