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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4-07-14 07:4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机构名称:巴州退役军人事务局

办公地址:州人社大楼

办公时间:夏季10:00-14:00、16:00-20:00(工作日)冬季:10:00-14:00,15:30-19: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6-2015537传真:0996-2150715

负责人:刘江

主要职责:

1、组织实施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发挥退役军人在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中的作用。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留巴州安置优惠优待政策;促进退役军人留在巴州,奉献基层。

3、组织指导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并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国和自治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承担本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精神文明创建、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访惠聚”、民族团结、脱贫攻坚工作。

11、承办自治州党委、自治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政务事务工作,承担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承担机关文电、会务、信访、机要、档案、提案(议案)办复、政务公开、保密工作;承担对外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社会团体的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目标考核、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民族团结等工作;拟定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下属单位组织人事和老干部工作;承担局机关党建、纪检监察、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群众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政策研究、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

负责人:杜厚福联系电话:0996-2150712

(二)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指导做好退役军人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建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指导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档案管理、查询以及信息采集、信息保密、信息维护、信息管理和退役军人大数据管理等工作。

负责人:海军联系电话:0996-2150728

(三)移交安置和就业创业科。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和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执行退役军人留疆优惠优待政策;承担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年度安置计划的组织实施;承担自治区级单位、中央驻州单位、国有大中型企业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指导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稳定工作;指导落实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政策;组织开展退役前技能储备培训和职业指导工作;组织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承训机构、承训企业和普通高校、职业学校的协调工作;拟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负责人:李新忠联系电话:0996-2150727

(四)拥军优抚科。协调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拟订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役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承担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定军人公墓规划建设、管理维护等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自治州烈士评定的审核和备案申报;组织指导实施烈士事迹编纂宣传和英雄烈士纪念活动。

负责人:丁龙联系电话:0996-2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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