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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屁股”的“历史”

2024-07-14 14:1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第二,施刑的安全性。臀部臀肌发达,又堆积了大量脂肪,重要穴位少,相比于胸、腹等重要脏器的集中部位,臀部的“抗打性”要好许多,且更容易痊愈。在历史上,大多数时候笞刑、杖刑和鞭刑都是以惩戒为主,并非都是“死杖”和“杖毙”,笞刑更是被历朝历代定为轻刑。

汉景帝时规定笞刑只能打臀部,而元代至清末,笞刑、杖刑均只打臀部。据《旧唐书》中的《刑法志》记载,贞观四年,唐太宗见医士用的《明堂针灸图》,看到人的五脏都靠近脊背,为防止刑罚不准而使受刑人丧命,于是下诏不得拷打背部。从此,笞刑只以臀部和大腿为主。

正如鲁迅所说,“脖子最细,发明了砍头;臀部多肉,又不致命,就发明了打屁股”。

第三,施刑的惩戒性。影视剧中对于穿着衣服受笞杖刑的演绎与历史事实有较大出入。宋、元两代都有“去衣受杖”的规定。事实上,在古代接受笞刑、杖刑和鞭刑时,受刑者往往要褪衣除裤,这在极为看重“礼义廉耻”的中国传统文化时,是极具羞辱性的。如果受刑者是一位女性,这种情景是相当不堪的。因而,三国魏明帝特别下旨废除对妇女的笞刑,而晋代则用笞背代替对妇女的笞臀,但是其他许多朝代的笞杖刑施刑范围中都包含妇女。裸着下身被当众笞打,受辱程度极大,心灵上的惩罚要重于身体惩罚,因而古代多以此来警示民众。

明朝的朱元璋将“笞刑”发展为“廷杖”,所谓的“廷杖”有两个特点:一是在朝廷之上,当众打;二是,脱下裤子,光屁股打。

其实,对于朱元璋而言,打屁股,不是痛的问题,而是颜面问题,你不是“士可杀不可辱”吗?我就要折辱你们的“士气”,打掉你们的“良知”,剥夺你们的“廉耻”。

1505年(正德元年),十五岁的明武宗 朱厚照即位。当时围绕在武宗身边的是以刘瑾为首的八个太监,人称 “八虎”。

“八虎”操纵武宗,把持朝纲,擅权跋扈,气焰嚣张。1506年冬,戴铣、薄彦徽等20名正直大臣不顾身家性命,联名上书请求严惩八虎,结果却被打成死囚。

时任兵部主事的34岁的王阳明出于义愤,冒死上书为这些官员辩护,请求释放他们。

武宗皇帝看了王阳明的奏疏后极不耐烦地对刘谨说:“这些小事就不要烦我了,你自己看着办吧。”

刘瑾对王阳明等人恨之入骨,当即下令,将王阳明廷杖四十!

在正徳皇帝之前,打屁股还给大臣留面子,不脱衣服。甚至有时候大臣觉得有点危险,可能会被打屁股,就在上朝前,提前在衣服里边裹上毡子,穿一个大袍子,被打的时候还比较能够忍受。到正德皇帝的时候,就脱光了打。

按照当时的打法,打得很重,扔到监狱里,基本上就还剩半口气了。可所幸没死,在大牢里呆了半年之久。

公元1507年(正德二年)的夏天,朝廷做出了将他贬为贵州龙场驿驿丞的决定。

让正徳皇帝意外,更让刘谨想不到的是,那一次的打屁股,竟然打出了一个“圣人”。

那一次的打屁股——脱了裤子打,对于王阳明后来的龙场悟道是一个关键节点,悟道的王阳明也用类似的方法——让强盗脱裤子,来宣传他的致良知学说。

有一个广为流传的故事,王阳明硬要盗贼承认自己有良知。盗贼问:“您说人人都有良知,您倒说说看,我们这群盗贼也有吗?”

王阳明肯定地回答:“有。”

盗贼说:“请证明给我们看。”

王阳明说:“只要你们照我说的去做,我就能证明给你们看。”

于是,王阳明让他们一层层脱掉外衣、内衣,最后剩下一条内裤。阳明先生说:“脱!”

盗贼喊道:“这个再不能脱了!”

王阳明笑着说:“你看,这就是你们的知耻良知。”

王阳明用一条不能脱下的裤子,证明,良知如同裤子,脱不得。

朱元璋用朝廷廷杖,表明,良知如同裤子,非脱掉你不可,因为你们没有“良知”,至少是不要“面子”了!

时至今日,当今世界依旧有16个国家仍保留了鞭刑,即亚洲的阿富汗、伊朗、约旦、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文莱、马来西亚、新加坡,非洲的南非、苏丹、津巴布韦、斯威士兰,美洲的特立尼达和多马哥、巴哈马,其中最出名的是新加坡鞭刑。

新加坡鞭刑程序极为严格,不仅对刑鞭的长度和直径、刑鞭架的高度等有要求,还有对受刑人的体检、行刑者的资质、每一鞭打下去后应有的效果等有极为详细的规定,现场还有医生在每一鞭后检查受刑人的状态,整个过程都在法律的范畴之内。

在新加坡,适用鞭刑的罪行有性侵、抢劫、贩毒、重犯吸毒、非法金融交易(有几率被判)等重罪,也有小到涂鸦(包括在公共场所或公共设施上)、非法拥有武器(长刀、匕首等)、逾期逗留超过90天等较轻的罪行。对至少30种罪名,鞭刑是不能减免的必判刑,而且受型对象是16岁以上60岁以下且身体状况良好的男性,女性不再鞭刑的受刑范围之内。

数据显示,1993年,新加坡有3244男性罪犯被判鞭刑,2007年的受刑男性罪犯共有6404名,这些受刑人不仅包括新加坡本国公民,还包括在当地有违法行为的外国人。

1993年,美国少年费依公然在新加坡涂鸦,被判6记鞭刑。美国总统克林顿亲自为这位少年向新加坡求情,美国的媒体则纷纷起哄,把新加坡形容为野蛮人的国度。但是新加坡依然我行我素,此事件造成了新加坡和美国的一个外交小摩擦。

2004年,新加坡国父李光耀接受中央电视台的访问,记者问到他当年拒绝克林顿时的考虑,李光耀回到说:“有些事是不能妥协的,如果我们对他让步,就必须对其他人的请求也让步,假使我们这么做,我们就必须扪心自问,制度怎么能够维系。”

新加坡鞭刑由于极为残酷,受到了大赦国际等组织的强烈反对,但新加坡官方坚决支持鞭刑,他们相信鞭刑是震慑犯罪的最有效手段,而新加坡民众也多数支持鞭刑,虽然鞭刑会在他们的身上留下终身鞭痕,正如中国古代在囚犯的脸上刺字的“黥刑”,是一种除不掉的耻辱,许多受刑人会因此受到不公的待遇,但他们认为这正好起到了惩戒的作用。

新加坡是世界上犯罪率最低的国家之一,也与鞭刑的威慑有关。

从某种角度而言,打屁股,还是有价值的!

朱元璋发明的“廷杖”,打出了一个“圣人”——能够“立功”、“立德”、“立言”的王阳明,也许点妈的巴掌下能够打出一个“院士”。

还有一个可能,有好多人死于“廷杖”之下------

牛恒刚:2020年11月3日于上海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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