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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减值三阶段法详解

2024-07-17 14:4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尊敬的学员,您好:

如果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在计算摊余成本时,是要用账面余额-计提的减值。

但计算投资收益却不一定要用摊余成本来计算,如果是 预期信用损失,则是要用账面余额*实际利率来计算,如果是实际发生减值则是要用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来计算。

金融工具减值的三阶段  按照准则相关规定,可以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1)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第一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第二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第三阶段)。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您再理解一下,如有其他疑问欢迎继续交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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