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梓潼生态环境局
关于梓江梓潼县仙峰乡段堤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梓潼县水利局梓江梓潼县仙峰乡段堤防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月17日-2023年1月28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梓江梓潼县仙峰乡段堤防工程
二、建设地点:梓潼县许州镇
三、建设单位:梓潼县水利局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成都佳林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五、项目概况:综合治理河道2.7千米,新建堤防总长2052.69米(其中左岸A段537.74米,左岸B段522.19米,右岸992.76米),修建穿堤排洪箱涵3处,排涝涵管7处。
项目总投资3345.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切实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按《报告表》要求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保护周边动植物;采取少占地、少破坏原则施工;对施工场地部分表土进行单独收集、存放;施工期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弃土场等临时占地进行生态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四川省及绵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施工场地扬尘和废气,施工道路适时洒水,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采用防尘网遮盖;开挖出的土石方进行遮挡,表面用防尘网覆盖;运送各种建筑材料、建筑垃圾、渣土的车辆必须应有遮盖和防护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期废气须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围堰基坑废水通过设置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降尘;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运输车辆限速,居民点等敏感建筑区域禁止鸣笛;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弃渣运至渣场堆放;建筑垃圾部分回收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运至梓潼县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堆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梓潼县环卫部门处置。
(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尽量缩减施工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迹地恢复;施工期设置围堰导流,减少施工过程基础开挖作业对水生生物造成的影响;加强施工过程中的环保监督,严禁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潼江河中;加强施工人员培训,禁止捕鱼等活动。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加强监督管理,加强宣传,禁止施工生产废水等的随意排放;加强工程建设期生态保护措施,工程施工中应尽量减少影响面积,把破坏程度降至最低。同时在施工完成后,利用本地物种对施工区的植被进行恢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和动物保护意识的宣传教育。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不需设置总量指标。
八、公众参与情况:该项目在梓潼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网上公示,未收到反对意见。
九、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项目属于其中鼓励类。梓潼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梓发改〔2020〕418号”对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
本项目选址位于梓潼县许州镇。梓潼县自然资源局具文确认项目建设范围在原有河道及现有建设用地内进行,不新占土地,梓潼县自然资源局具文无需土地预审。
本项目工程河段位于潼江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出具了《关于对梓潼县仙峰乡段堤防工程对潼江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影响补救措施的审批意见》(川农业审批函[2022]2号)。
十、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2224006
邮 箱:[email protected]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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