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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2024-07-11 08:51|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相关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继续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36号)和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学校《2023届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实施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3届部分师范专业(专业见附件1)学生、2023届公费师范生(2019级公费师范生)

二、考核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

根据所学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师范生可申请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任教学段及任教学科详见附件2。

师范生申请规定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外的教师资格,需要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包括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两部分。

(一)培养过程性考核

培养过程性考核由四项考核组成,四项考核结果均合格,方为培养过程性考核合格。

1.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

参照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从遵守师德规范、涵养教育情怀两大方面,理想信念、立德树人、师德准则、职业认同、关爱学生、用心执教、自身修养等七个维度考核学生思想品德情况及师德素养。对于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涉嫌违法犯罪的,该项考核为不合格。

考核由师范生培养单位(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学生处指导。

2.教师教育课程学业成绩

免试认定师范生人才培养方案中已修读的教师教育类必修课程(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普通话、现代教育技术、书法)须全部合格;人才培养方案中其他教师教育类课程或学科知识课程必须合格的,由师范生培养单位(二级学院)确定。

考核由师范生培养单位(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考试中心指导。

3.教育实习实践完成情况

免试认定师范生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育实习环节必须合格,且见习、研习、实习等教育实践累计不得少于一学期。

考核由师范生培养单位(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指导。

4.技能培训及教师专业能力情况

全面考核专业能力及技能培训情况,要求完成教育部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及校内教师专业能力系列实训课程规定学时,且通过微课、教学设计考核,确保达到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

(1)教育部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免费课程

教育部将定期更新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学习资源,师范生可于2023年1月5日后通过访问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basic.smartedu.cn),注册用户并选择“教师”身份,设置教师类型为“师范生”后,进入教师研修频道,选择“师范生免试认定改革线上教师教育专题培训课程”参加并完成相关学习,并向所在二级学院提供学习完成截图、提交学习心得,由二级学院组织审定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纳入免试认定范围的有关高等学校相关师范类专业教师也应完成相应学时的课程学习。学习网址为:https:/teacher.higher.smartedu.cn/。研修课程自2023年1月5日至3月31日开放。有关学院应组织相关专业教师及时登录相应平台学习并完成课后测试(登录及学习、测试要求见相关平台说明)。

(2)微课和教学设计考核

完成1份与报名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一致的课堂教学设计(内容自定);根据课堂教学设计制作不超过15分钟的微课视频(含5分钟说课,10分钟课堂教学展示),其中课堂教学展示环节要求使用多媒体课件和板书书写(《微课制作规范》见附件3)。微课和教学设计由二级学院组织审定并给出是否合格意见。

考核由师范生培养单位(二级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根据教育部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标准要求,参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大纲,由学校统一组织综合性测试。

测试科目为《教师职业能力综合测试》一科。幼儿园学段考查综合素质、保教知识与能力两部分;小学学段考查综合素质、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两部分;中学学段考查综合素质、教育知识与能力、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三部分。考试大纲参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相关规定。

能力测试由教务处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测试形式为笔试,测试时间120分钟,总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根据自愿原则,免试认定师范生也可不申请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对于已参加了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所有笔试科目均取得合格成绩的免试认定师范生,如其参加的笔试学段和科目与所学专业培养目标一致,可视作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笔试合格。

(三)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培养过程性考核和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全部合格,方为免试认定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考核合格后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考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统一考试部分或全部科目。

《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是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的依据,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

师范生在同一高等学校、同一学历层次学习期间,仅可获取一本《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有效期内只可使用一次,如申请认定其他学段和学科教师资格,不予免试,须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考核工作安排

(一)各相关二级学院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各相关二级学院考核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本学院师范生培养性过程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相关学科的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的具体实施工作。

请各相关二级学院2月28日16:00前将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分工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报名

1.报名对象

本次报名对象仅限2023届部分师范专业(专业见附件1)学生和2023届公费师范生(2019级公费师范生),且仅限报考所学专业对应的学段学科(见附件2)。

2.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月28日12:00。

不符合条件者、不按规定报考相应学段学科或不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者,报考无效。

相关二级学院在3月3日16:00前将审核无误的名单(格式见附件4)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弘德楼2017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email protected]

3.学校复核报名名单后于3月10日在学校网页公示。

(注意事项: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且成绩合格的师范生,可不再参加此次考核。)

(三)组织培养过程性考核

报名结束后,教务处、招就处对名单进行复核并公示。各相关二级学院对符合资格的考生进行培养过程性考核。考核结果记录在《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鉴定表》(附件5)中。各学院请于2023年4月7日前将考核登记表及《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培养过程性考核汇总表》(附件6)送交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组织教师职业能力测试

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初定于2023年4月13日19:00在莲湖校区博文楼进行,具体测试安排另行通知。

 

                                                             教务处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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