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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办公室)

2024-07-13 12:0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一、 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办公室)职能

  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拟订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的政策;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二、 领导名单

  杨 丹 司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

  李 海 副司长(外派)

  孙明春 副司长

  贾 鹏 副司长

  陈大立 副司长

  席 茹 二级巡视员

  周 莉 副司长(挂职)

  三、 机构设置

  办公室

  亚非处

  欧洲处

  美大处

  欧亚处

  政策规划处

  国际组织处

  来华留学处

  涉外监管和办学处

  港澳台办

  人文交流与出国留学处

  四、 联系方式

  电话:010-66096275

  传真:010-66013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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