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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国际合作与交流司(港澳台办公室)职能 组织指导教育方面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拟订出国留学、来华留学、中外合作办学、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管理工作的政策;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指导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工作;规划、协调、指导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二、 领导名单 杨 丹 司长,港澳台办公室主任 李 海 副司长(外派) 孙明春 副司长 贾 鹏 副司长 陈大立 副司长 席 茹 二级巡视员 周 莉 副司长(挂职) 三、 机构设置 办公室 亚非处 欧洲处 美大处 欧亚处 政策规划处 国际组织处 来华留学处 涉外监管和办学处 港澳台办 人文交流与出国留学处 四、 联系方式 电话:010-66096275 传真:010-66013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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