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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立项课题的通知

2024-07-11 14:0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大力推进教育科研创新,增强服务和支撑辽宁教育现代化发展的能力,根据《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决定开展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设立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一般课题两类。

课题研究领域请参照《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2年度课题指南》(简称课题指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应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立足辽宁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聚焦教育现代化发展中的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着力研创体现辽宁水准的研究成果。

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应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突出内涵发展、特色发展主题,结合各级各类教育和院校的改革发展实际,聚焦教育教学改革发展中的热点、重点、难点与关键性问题,深入开展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研究。

二、每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项课题。省社科规划基金教育学项目、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课题与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中小学校党建专项等各类课题均不得兼报。

课题申报者可根据课题指南研究的研究方向申报,也可在符合课题指南范围前提下,结合实践自拟题目。

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应具备较好的研究基础,熟悉所研究问题的实践和政策进展,须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需2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

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

三、本年度设立中小学校党建研究专项课题,面向各市教育工委、省内中小学校从事党建工作的相关人员,以及高等学校相关研究人员。我校限额申报3项,党建研究专项申报数量不含在我校限额中。

四、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实行限额申报。我校限报 30项。

五、项目负责人要加强对课题研究内容的意识形态审查;不得推荐非教育研究类选题;不得重复申报省社科规划基金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社科联已批准正式立项课题;主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社科基金教育学项目尚未结题者不能再次申报。

六、提交材料要求

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2022版)》纸质版一式 1份;

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请·评审书(2022版)》纸质版一式 3份;

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2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电子版1份;

4.以上材料的电子版(Word、Excel格式)。

纸质材料提交至人文社科研究院(综合楼816),电子版发送至人文社科研究院王浩邮箱。

七、集中受理时间

2023年5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王浩 84727351

人文社科研究院

2023年3月24日

附件资料附件1: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_....doc附件2: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匿名申....doc附件3:辽宁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课....xls附件4:辽宁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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