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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党组织,各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落实“三抓”工作要求,推深做实“三全六专”育人实践,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现就2022年度校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评选条件 评选范围和条件《安徽工程大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人字〔2018〕46号)执行。 因自2021年起取消年度考核“良好”等次,2021年和2022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等次、各方面综合表现较好的可视为“良好”等次,但推荐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等次的人选,应从严掌握。 二、推荐表彰名额 (一)推荐名额 1.先进集体 各学院各1个,机关党委6个,教辅党总支2个,后勤党总支2个。 2.先进个人 机械工程学院2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名、电气工程学院3名、纺织服装学院2名、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2名、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2名、经济与管理学院2名、设计学院2名、计算机与信息学院2名、数理与金融学院2名、人文学院1名、外国语学院2名、体育学院1名、建筑工程学院2名、马克思主义学院1名、人工智能学院1名,机关党委4名、教辅党总支2名,后勤党总支1名。 (二)表彰奖励限额 1.先进集体8个,其中教学单位先进集体不少于5个。 2.先进个人35名。 三、时间安排 (一)6月21日前:下发通知,传达布置; (二)6月30日前:各单位评选推荐,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奖励申报表及有关材料(相关表格到人事处网站下载专区下载)报人事处(先进个人需标明参加教学人员还是非教学人员评选); (三)7月中旬:人事处审核、公开展示申报材料; (四)教师节前:学校评奖委员会组织评选;评选结果报学校审定,行文公布和表彰。 四、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严把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关和师德师风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个人或集体成员近三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 1.被实行师德“一票否决”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理的。 3.被追责问责的。 4.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 5.出现意识形态问题、安全稳定问题、负面舆情以及被学校或上级单位通报批评的。 6.其他不应被推荐情形。 (三)推荐评选向基层一线倾斜,向“吃劲”岗位倾斜,向表现突出的教工倾斜,尤其向在“三全六专”育人实践中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的教职工倾斜。推荐处级干部,应从紧从严掌握。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2871415 附件:附件1:先进集体奖励申报表.doc 附件2:先进个人奖励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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