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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考核评价指导意见》的通知

2024-07-17 08:32|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为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着力扭转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倾向,落实弘扬优秀师德、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履行育人职责,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中小学教师人事管理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员会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循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建立“师德为先、育人为本、发展为基”的分类评价体系,树立以师德师风、教育教学实绩、一线学生工作为主要标准的考评导向,覆盖教师入职、聘任、考核、晋升等全过程,促进教师全面成长,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考评教师的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

(二)以人为本,尊重规律。遵循教育规律,尊重教师主体地位,关注学校、教师个体差异及岗位特点,实行学区、集团内相对统一的考评机制。

(三)多元开放,科学合理。坚持考评主体多元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坚持考评方式多元化,日常考评、年度考评等相结合;坚持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全面准确地考评教师,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三、具体内容

(一)践行教书育人使命,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

1.严把教师入职招聘

在教师招聘过程中严格资格审查,规范招聘程序,坚持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评,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学科功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报考期间的表现,考评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2.强化思想政治引领

常态化加强师德师风教育,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把师德师风各项要求融入到教师管理各环节,引导广大教师守好讲台主阵地,以德立身、以德立业、以德施教、以德育德,推动师德师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教师荣誉制度,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3.明确师德考评内容

将师德考评摆在教师考评的首位,建立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建立高尚师德行为加分项目,将师德考评贯穿于日常教育教学全过程。实行师德考评“一票否决”,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绩效分配、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的首要依据,对违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道德行为“零容忍”,坚决依纪依规问责,通报曝光警示。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二)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突出教育教学实绩

1.实施分类考评

(1)幼儿园教师考评。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考评指标,纳入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引导教师提升观察、解读、回应和引导幼儿的能力。

(2)中小学教师考评。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评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

(3)职教教师考评。将体现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双师”素质以及工匠精神和育人实际作为职教教师考评重点。

2.落实分项考评

(1)工作量。明确每位教师必须完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总量,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教学、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班主任工作、社团活动、实践活动等都可以计入工作总量。

(2)学科育人。教师应挖掘学科德育因子,在学科教学过程中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爱党爱国爱人民。

(3)课堂教学。一是备好每一节课。做好基于学科核心素养的单元教学设计,促进“主动学”的目标设计,优化“主动学”的内容设计,引导“主动学”的过程设计,助推目标达成的作业设计。二是上好每一节课。以学生主动发展为本,以问题解决为线,创设真实学习环境,因材施教,组织学生开展讨论、质疑、探究、合作、交流等活动;课堂活动体现培养学生思维品质和创新能力;实施“突出学生主体地位、助推学生主动发展”的课堂教学模式。三是优化作业设计与反馈。作业布置应充分考虑学生的学情和学力,作业设计关注个体差异,体现分层分类,提升作业设计与命题质量;认真批改作业,获取学生学习信息,杜绝由家长替代批改作业;作业反馈及时、认真。

(4)教学业绩。依据教师任教班级的学业水平、学生各类比赛成绩、学生特长发展、对所在教研组发展起到的作用等方面进行增值性评价、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考评。

(5)教学评述。建立“教学评述”制度,教师能精准分析学情,每学期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从学习习惯、兴趣、学业成果、思维品质等多方面考评,对学生的各方面发展起到激励和指导作用。

(三)关爱每一个学生,强化一线学生工作

1.落实全员导师制度

落实教师教书育人“一岗双责”,积极参与“全员导师制”行动,建立“一对多”方式,成为学生导师。要根据学生发展的实际需求寻找适合的教育契机,适时开展思想引导、学习辅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生涯指导等全面发展指导,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要建立尊重平等、相互了解、亦师亦友的师生关系,为学生提供陪伴式关怀与指导。要合理运用相应评价方法和工具对学生开展过程性、形成性评价,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给予适时适当反馈,促进学生学业水平和道德素养的整体提升。

2.落实导师规定动作

做好一次学生家访,教师在每学期开学前至少一次上门家访。做好一次谈心谈话,教师在每学期重要考试前后、学生生活发生重大变故等关键时间节点,与学生进行不少于一次的谈心交流,并做好家校沟通与家庭教育指导。做好一次书面反馈,教师在每学期末,围绕学生本学期的成长发展情况,以积极肯定、正面鼓励和挖掘学生的“闪光点”为导向,撰写个性化《成长寄语》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书面反馈。同时,注意工作的策略与方法,保护好学生和家长的隐私。

3.领导干部以上率下

学校领导干部要重视思政课程建设,带头走进思政课堂,校级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重视思政课建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新提任干部原则上应有班主任、德育、团队等学生工作经历。

(四)提升专业岗位素养,注重教师专业发展

1.积极参与教师教育培训

教师应当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校本研修、新课程新教材等专业培训,获取心理教育、家庭教育等技术证书,参与区本、校本教研,提升信息化素养及综合专业能力,确保完成师训任务。

2.积极从事教育教学研究

教师在完成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的同时,应积极进行教育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活动,参与学科命题和研究,撰写教育科研论文、案例,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等,切实提高教研和教学水平。

四、考评类别、内容和方法

教师的考核评价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师德师风表现、岗位履职情况、教育教学实绩、一线学生工作和教师专业发展等方面。

平时考核侧重教师师德表现、遵守制度、课堂教学、一线学生工作等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重点考核教学业绩、教学述评、参加培训和教学研究成果等。聘期考核以年度考核为基础,一般在聘期结束前一个月内进行,重点考核聘期内整体情况。

考核工作坚持自评与他评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基础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相结合,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不得仅以升学率、考试成绩对教师进行片面的评价,不得简单以民主测评得票率确定考核等次。

五、考评程序

教师考核评价工作由区教育局会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宏观管理,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小组。学校成立由校领导、人事、教务、德育等有关部门人员,以及班主任、教师代表等参加的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考核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其中,班主任、教师代表不少于考核工作小组组成人员的1/3。班主任、教师代表的产生,要履行相应的民主推选程序。

(二)确定实施方案。学校依据本指导意见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要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并经学校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审议通过,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三)开展考核评价。学校考核工作小组依据学校考核实施方案,对教师进行考核评价。平时考核由考核工作小组或其他考核机构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一般在学期末进行,按照个人总结,在一定范围公开述职或书面述职,教师互评、民主测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学生、家长、家委会、社区意见,汇总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成绩,确定考核等次。

(四)做好结果反馈。考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考核人,并由本人签署意见。对拟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教师由校领导组织谈话。教师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聘期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并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十日内向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工作小组在十日内提出复核意见,经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被考核人员对复核意见不服的,可以向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申诉。

(五)总结归档备案。考核工作结束后,教师个人考核结果存入本人档案。学校考核工作总结和教职工考核结果汇总情况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备案。

六、考评结果和应用

(一)考评结果。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教师考评总体结果可用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年度考评优秀教师占比根据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求另行通知。

(二)考评结果的应用。考评结果是教师绩效工资、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合格的可续聘、续任、晋升、评优、评先、优先培养等;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可续聘、续任,但不得评优评先;对评为不合格的,当年暂缓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学校可以低聘或转聘其到其他岗位;对评为不合格的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评为不合格的,由学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处理。

考评结果还可以作为全员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对评为优秀的,可以优先聘任;对考评结果排名靠后的,可予以暂时聘任。暂聘人员的绩效工资根据学校方案规定发放。

(三)注重发挥考评的激励、引导、诊断功能。学校应加强学习辅导,帮助和指导教师准确理解考评要义,引导教师弘扬优秀师德,潜心教书育人。考评工作结束后,学校要深入分析研究考评结果,对教师加强专业指导,帮助教师发扬成绩、补好短板。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学校要按照本考评指导意见,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考评办法,细化考评内容和考评标准。

(二)严肃考评纪律。考核工作小组成员必须按规定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评价。要畅通教师诉求渠道,切实保障教师合法权益,教师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考核工作小组申请复核。对考评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开展指导督查。区教育局将组建工作组,对各学校教师考评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确保工作开展规范有效。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其中内容如有与上级文件冲突的,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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