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卖支付宝账户牟利?判!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收购支付宝实名账户 › 倒卖支付宝账户牟利?判! |
为牟取非法利益,动起了倒卖支付宝账户的歪脑筋,最终自食其果,落入法网。近日,织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被告人潘某某因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 庭审现场 据悉,2022年6月,潘某某通过网络认识寇某华(另案),二人约定由潘某某将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发送给寇某华,寇某华根据账户数量支付费用给潘某某,再将所得的支付宝账户转卖给他人。在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期间,潘某某组织粟某、皮某等人先后到紫云县、纳雍县、织金县等地,在为丁某、刘某等人激活电子医保过程中收集相关被害人身份信息、电话号码,用于实名认证支付宝账户后出售给寇某华,潘某某从中获利60余万元。 被告人潘某某出庭 因潘某某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综合案件事实及潘某某归案后的认罪悔罪情况,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 法官提醒 广大群众千万不要因蝇头小利诱惑向他人出租、出售、出借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及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账号,以免个人信息沦为网络犯罪的“工具”,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作 者:姚 茂 【微视频】定金退不退【民法典短剧】守护“头顶安全”【养老诈骗】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当大事!【六·一特辑】关爱儿童权益 反对家庭暴力 反有组织犯罪 建设平安社会防范养老诈骗短视频——《守住“养老钱”》巡回审判失火案 普法宣传零距离【微视频】我心中的民法典抉择!终 审/王亚亚 初 审/陈恩恒 编 审/姚 茂 织金法院审管办出品 您的投稿、意见和建议,请发到这里:[email protected] 长按上图指纹→识别二维码→添加关注。OK,今后我们就可以常见面啦!有什么不懂的法律知识随时咨询哟! 如果喜欢,请点击右下角的大拇指。 看完记得点赞哦 转发给身边人 点亮 吧 原标题:《倒卖支付宝账户牟利?判!》 |
今日新闻 |
推荐新闻 |
专题文章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