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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文承办部门意见怎么写

2024-06-30 11:20|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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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读音chéngbàn,汉语词语,意思是承担办理,承担举办。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收文承办部门意见怎么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收文承办部门意见怎么写

  (1)针对行文的不同情况拟写拟办意见和批办意见:

  拟办意见:A.对于上级机关主送本单位,并需贯彻落实、办理回复、传阅周知的公文,需要由本单位领导做出批示的,应当提出批送批办人或承办单位的具体意见:阅件可写“拟请×××局长阅”或“拟请××、××、××等(领导人姓名或部门)传阅”;办件可写“建议……请××(领导人)批示”或主动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如“拟……请××(领导人)阅示”。对于一般办件,通常仅示“请××阅处”、“请××办理”。

  B.对下级机关或平行、不相隶属单位需要予以批转、转发或回复的来文,要指定业务对口部门承办,必要时应明确承办时限。对于批准或给予肯定答复的请示性公文,可区别情况写“拟同意,请××(领导人)批示”,“此件较好(在……有价值),建议批转,请××(领导人)阅示”等等;反之则可写“此文不符合×××公文精神,不宜批准(建议缓议)”,“此件……提法不妥,应重作研究(调查)补充……材料后再报”等。报告类阅卷一般不需要提出具体拟办意见,仅是程序性处理意见,如“交×××、×××(领导人)、××部门……传阅”。

  C.对需要两个或多个部门会办的公文,应指定牵头或主办单位,以免互相推诿,如“请××部门主办,××部门会同办理”、“请商××办理”、“请××提出意见,并送××会签”、“请××办理,可先请××提出意见”;处理存在争议,在指定牵头单位的同时需一并讲明理由,如“《北京市关于开展第三产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普查的范围为事业、企业和行政单位的第三产业,在我部原分别由××司、××司和××司主管,由于此次普查涉及面最大的是企业部分,建议由分管企业的××司牵头,××司、××司会同办理。当否,请××(领导人)批示”。

  D.对于一般阅件,包括来往函件、抄送件可有选择地送领导人阅知,不提拟办意见;对于由办公(文秘)部门知道即可的阅件,仅拟“此件存查”即可。②批办意见:A.对需要送他人阅读的公文,通常批示“请××阅”、“请××、××阅”、“请××阅研”;

  B.对有时限要求的办件,通常批示“请××于×年×月×日前研复”、“请××于×年×月×日前办结(查复)”。

  C.对需要他人共同做出批示的办件,在自己做出批示后,可写“请××核批”。

  (2)根据承办范围和根据不同具体情况选择适合的承办方式;

  (3)分析某单位收文办理的实际案例,指出并纠正不当之处。

  收文承办部门意见怎么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文办理,优化内部管理,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收文办理是指对收到公文的办理过程,包括签收、登记、审核、拟办、批办、承办、催办等程序。

  第三条所有来文统一由办公室负责受理,其他各科室不得直接受理来文。各部门人员参加各种工作会议带回的会议文件及材料,以及下级部门直接报送给有关局领导或业务科室的请示、报告等文件,均应转送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处理。

  第四条收文办理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办文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强烈的工作责任心以及严谨的工作态度,并熟悉工作程序和要求。

  第二章办理程序

  第五条公文签收

  (一)办文人员每天将收到的公文、信函、报刊、资料等,做好拆封,并分平件、急件、密件,按不同要求作出处理。

  (二)对于密件应由保密员签收,由保密员根据秘密文件办理有关规定专门办理。

  (三)对于急件,必须紧急或优先处理,并注意跟踪,掌握文件的去向和办理情况。

  (四)代局领导签收的信函、请柬等,要及时转交。

  (五)对于属申诉、控告及反映情况的关于环境污染纠纷的一般群众来信,连同来信封套一并转市环保监理所处理。

  (六)对于属举报党风、政风、行风、职业操守等纪检、监察方面的来信来文,应转局纪检监察办处理。

  第六条收文登记

  (一)收到的公文必须登记。为便于查找,收到的公文应分门别类,在分类的基础上,做好登记。根据行文方向可基本分为:省来文;市委、市政府来文;市委办、市府办来文;市人大、政协、部委办局、工群团来文;直属单位及环保分局来文;其它等六大类。

  (二)收文登记的内容包括收文日期、来文单位、文件编号、文件标题、办文编号、承办单位、承办人、办理结果、附注等。

  (三)收文登记可应用电脑建立电子文档来完成,每年度的收文登记工作截止后,均需打印编册以备查考,以免电脑故障时遗失记录。

  (四)收文登记工作一般要求当天完成。

  第七条收文审核

  (一)收到下级机关上报的需要办理的公文,办公室应当进行审核。审核的重点是:是否应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职权的事项是否已协商、会签;文种使用、公文格式是否规范。

  (二)对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如内容过于简单、叙述不清、格式混乱的请示性文件,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可以不受理,说明原因后退回呈报单位。

  (三)对符合规定的公文,办公室办文人员打印“文件呈批表”,交办公室负责人根据文件要求提出拟办意见。

  第八条公文拟办

  (一)经办人对需要办理以及贯彻落实的文件,经过分析研究,或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提出供领导决策参考的处理意见。

  (二)拟办意见一般用几段文字表述:简述来文内容;部门意见综合;提出具体的建议性处理意见;呈批领导。

  (三)撰写拟办意见要注意:

  1.必须站在领导的角度考虑问题,做到客观公正,对来文要求和有关部门的意见要认真分析,不偏不倚,严格按规定提出拟办意见,不得挟带个人感情和掺杂个人私利。

  2.凡是领导决策时需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包括政策法规、与来文请示问题相关的情况、有关部门意见等,都应全面提供。经办人员不能只当“二传手”,把问题往领导身上一推了之。

  3.语气要谦虚,用词要恰如其分,不宜武断地对问题下结论。对一些把握不准的问题,可以提出两个或两个以上意见,供领导选择审定。

  4.对于请示事项的文件,拟办意见内容、呈批过程以及领导之间的不同意见均要保密。领导批示原件不能转出,必要时以函件答复。

  5.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在拟办意见中应当明确主办部门。

  6.拟办意见应当明确办理时限,限时办结。来文有要求的,以来文限办时间减2天为办文时限;未明确要求的,办文时限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

  (四)公文拟办还应注意报告。原则是:

  1.紧急公文立即报告。对各类带有紧急时限要求的公文,要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并按领导批示(指示)或有关规定立即办理,以免误时误事。

  2.重要公文及时报告。对一些事关重大,领导关注的公文,在按规定办理的同时,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使领导心中有数。

  3.复杂公文经常报告。对涉及面广、头绪多、时间长或拖而不决的事项,要将办理情况经常向有关领导报告,听取领导意见,提高办理质量。

  第九条公文批办

  (一)完成拟办意见后,呈送局领导审阅批示。一般情况下,首先送局长批示。对紧急文件和重大问题,在呈送领导时,应注意说明紧急时限或重要程度。

  (二)批示由分管副局长阅处的,交由分管副局长再作具体批示,然后根据分管副局长的具体批示意见,送有关部门办理;批示由有关部门或具体承办人办理的,直接送有关部门或承办人办理。

  (三)公文送有关部门或承办人承办前,办公室要将承办单位或承办人以及办文时限在收文登记表中进行补充登记,以便督办和催办。

  (四)来文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原文送主办部门,同时将复印件送其他会办(协办)部门。

  (五)来文是上级机关对本局请求问题的批复,或本局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复函等,原文应存放办公室与发文合并一处,将复印件分送原发文、承办部门阅处和分管副局长阅知。

  (七)对传阅性文件,由办公室附上“传阅登记表”,然后有选择地将文件送局领导或各部门领导传阅。

  第十条公文承办

  (一)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在收到交办的公文后应当及时办理,不得延误、推诿。发现承办的公文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或者不宜由本部门办理的,应当及时向办公室提出并说明理由,由办公室另行处理。

  (二)承办人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公文,确有困难的,应当及时予以说明。在办文过程中遇有问题,由承办部门请示分管副局长。

  (三)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须密切配合,协商办事,加快办文速度。机关内部在办文中出现问题,由部门负责人协调解决;部门之间在办文中出现问题,由办公室协调解决。

  (四)办文中遇有涉及其他单位职权的事项,应当主动与有关单位协商;如有分歧,由局领导出面协调,仍不能取得一致时,可以报请上级机关协调或裁定。

  (五)主办部门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要求办文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或分管副局长报告,提出协调解决的措施和建议,共同解决有关问题。

  (六)公文办理后需发文的,按发文办理规定要求办理。除办公室外,各科室均不得对外正式行文。

  第十一条公文催办

  (一)送局领导批示或者交有关部门办理的公文,办公室要随时了解办文情况,负责催办。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重要公文重点催办,一般公文定期催办。

  (二)对按时或提前、优质办结的予以表彰,对超时未办、超时不办和不按要求办结的给予批评。办公室应掌握对各部门的催办次数和办文情况,作为对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和奖惩的参考依据。

  第三章立卷归档

  第十二条公文办结后,主办部门应及时将书面办理结果、来文原件、附件及有关材料收齐整理好,交办公室统一保管,个人不得保存应当归档的公文。

  第十三条办公室应将公文办结时间及办理情况补充登记在收文登记表中以备查考。同时按照文书档案立卷制度对属归档范围的公文进行立卷,并在下年度按规定时间移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第十四条不具备归档和存查价值的公文,在次年经过鉴别并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可以销毁。

  第十五条秘密文件传阅或办结后,按有关规定,由保密员负责定期向市保密局清退。

  收文承办部门意见怎么写

问题一:收文处理拟办意见怎么写?不能简单一句话

  请局长阅示,转¥¥部门!!

    

问题二:办公室主任如何提出文件拟办意见

  一般都是请单位的一把手审阅,一把手会提出意见,秘书根据意见一把手意见分发。

    

问题三:收发文件做等级拟办意见怎么写啊?

  请XX领导阅示

    

问题四:公文传阅笺的办理意见如何填写?

  这个一般由办公厅(室)负责,应根据文件内容要求写清由哪些领导阅,建议由哪些部门办理,如有必要耿可以写明具体办理程序等意见。

    

问题五:怎样做好收文拟办工作

  不知这样拟办,的要求?怎样才能做丧毛分文拟办工作?是否符合公文处理读者直片.件钊.川扭一.‘吕翎刀旧蓝夭蓝夭同志:r要回答您提小的间题,,首先得从拟办在机关公文处理工作中的作用谈起。公文处理人员是机关领导同志在审阅、批办公文方面的直接助手,他的重要职责之一,就是要做好机关领导同志审批公文的超前服务工作—拟办,在领导同志审批、签发文件之前,起好参谋助手作用。拟办是公文承办人员协助机关领导同志处理公文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搞好公文处理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拟办,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公文处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使他们更好地协助领导及时、妥善地考虑和处理来文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而且还可节约领导的时间和精力,使机关领导同志能摆脱一些具体文书事务的拖累,以集中精力,用尽量少的时间,来处理较多的事情,解决较多的间题,更好地对一些重要工作和重太问题进行考虑、研究和决策。所谓“拟办”,指的是公文处理程序中,这样一段办理过程:承办人员收到需办理的来文后,经过认

    

问题六:公文处理中拟办与批办的含义

  你说的是以前的规定了,以前的拟办是指公文收文部门(一般是文书科(处)或者办公室)根据来文情况提出拟办意见,然后送呈分管领导阅示,领导对来文最终提出办理意见称为批办。

   但2012年7月1日实施的党政公文条例已经将此项合并为“承办”。

   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问题七:公文阅办单拟办意见怎么写

  简明扼要地写几条建议办理的意见,如果有不同方案,也一并写出来,供领导选择,并可写清自己的倾向性意见,给领导更多的参考意见。拟办意见之后,要写上自己的名字。

    

问题八:《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中收文办理步骤中是否还包括拟办跟批办

  个人认为不需要,提出拟办意见是批办性公文才有的,阅知性公文不需要,拟办是是包括在承办步骤中的。本题个人认为选CD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收文办理主要程序是:

   (一)签收。对收到的公文应当逐件清点,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签收时间。

   (二)登记。对公文的主要信息和办理情况应当详细记载。

   (三)初审。对收到的公文应当进行初审。初审的重点是:是否应当由本机关办理,是否符合行文规则,文种、格式是否符合要求,涉及其他地区或者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是否已经协商、会签,是否符合公文起草的其他要求。经初审不符合规定的公文,应当及时退回来文单位并说明理由。

   (四)承办。阅知性公文应当根据公文内容、要求和工作需要确定范围后分送。批办性公文应当提出拟办意见报本机关负责人批示或者转有关部门办理;需要两个以上部门办理的,应当明确主办部门。紧急公文应当明确办理时限。承办部门对交办的公文应当及时办理,有明确办理时限要求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五)传阅。根据领导批示和工作需要将公文及时送传阅对象阅知或者批示。办理公文传阅应当随时掌握公文去向,不得漏传、误传、延误。

   (六)催办。及时了解掌握公文的办理进展情况,督促承办部门按期办结。紧急公文或者重要公文应当由专人负责催办。

   (七)答复。公文的办理结果应当及时答复来文单位,并根据需要告知相关单位。

    

问题九:公文批示传阅单办公室怎么填写拟办意见

  请***领导阅示;建议转**科室阅办;请**领导阅;建议转**科室阅处。

    

问题十:请问:“拟办”是什么意思?

  是收文管理的一个环节来文拟办:由来文拟办人选择该文件办理类型,并填写拟办意见及主办、会办单位名称,根据该文件办理类型(办件、督办件、阅件)选择下一步任务办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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