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国有资产盘点清查综合服务询价的公告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报价密封条模板 › 关于开展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国有资产盘点清查综合服务询价的公告 |
有关单位: 按照有关规定,我厅将对本单位国有资产开展盘点清查、资产处置等综合事项服务(工作地点:沈阳),现发布询价信息如下: 一、工作范围、内容及质量标准 (一)工作范围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国有资产盘点清查、资产处置等综合事项服务。 (二)工作内容 1.以2023年4月31日为资产清查基准日。 2.对国有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核实,真实报告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出具专项评估报告;对发现的资产损益(盘亏、盘盈、报废毁损)等问题提出意见,开展后续处置等综合事项服务工作。 3.其他需要评估的内容。 (三)质量标准 1.资产评估机构应派出由资产评估师、会计师等组成的资产清查工作组对资产清查内容进行审计。 2.资产评估机构应于2023年5月6日进驻我厅开展资产清查综合服务工作,并于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清查工作,向我厅提交资产清查报告及附件(一式五份)。其他资产处置等工作,按管理部门要求时限和标准开展,直至完成。 二、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 三、询价小组的组成 询价小组由采购单位评审专家3人和监察人员1人组成,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询价小组。 四、评审办法 资产评估机构需按时限要求报价,询价采购采用总体最低价评标法,最低价评标法是指以价格为主要因素确定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五、报价一览表编制要求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只能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对本项目标需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报价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报价一览表的密封、标记和报送的截止时间、地点 报价一览表应密封、加盖密封章,并在外包装上标明询价函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报价一览表于2023年5月5日14时至15时,递交到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见附件3)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置。 联 系 人:尚绪增 联系电话:15242030239 邮 编:110001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2号 附件: 1.报价一览表 2.询价函收到回执单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辽宁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5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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