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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政策放开!护士可多点职业、不限数量

2023-11-20 12: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019年7月31日前已经在本市执业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护士,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于2019年8月1日自动更改相关信息:"执业地点"变为"上海市",原"执业地点"默认为护士的主要执业机构。《护士执业证书》不需更换。

(二)管理要求

医疗机构主体责任

各医疗机构应落实对本机构执业注册及多机构备案护士管理的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护士岗位管理制度,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和护士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切实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同时,应强化对护士护理规范、依法执业的管理,切实规范护士的执业行为,确保护理质量和安全。

护士自我管理要求

多机构备案的护士应根据与执业或备案的医疗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接受各执业医疗机构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诊疗技术规范开展护理执业活动。多机构执业护士应接受各执业机构所在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依法执业管理

护士在多机构备案的医疗机构执业过程中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的,由发生不良事件或纠纷所在的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应主动报告其主要执业机构。护士被处以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的,在吊销执业证书、暂停执业期间内,应停止其在所有医疗机构的护理执业活动。

(三)其他事项

护士在主要执业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执业备案,不计入其备案的医疗机构校验、审核标准中的护士人员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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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多点执业,有利有弊

▏对于护士多点执业,应该如何去看待?

随着医疗护理事业发展,护士多点执业是分级诊疗"和新医改环境下衍生的必然趋势。在一些医疗发达的国家,如美国,护士已经有自己独立的处方权和独立门诊。护士多点执业,也是在当今我国老龄化社会到来之际,一个延续护理至身边的需求。

2017年一项针对1010名注册护士展开的调查显示,78.5%的护士赞成护士多点执业,6.6%的护士不赞成,14.9%的护士表示不确定。

▏对于护士多点执业,我们怕的是什么?

❶担心因操作规范不同影响护理工作。

❷担心工作模式不同影响护理工作。

❸多点执业会影响所在医院的秩序和管理。

▏护士多点执业有哪些利和弊?

缺乏科学规划和政策指引

政策指引不当的时候,会导致护士多点执业变为护理专家只在那些薪水高的地方出诊,使得优质护理服务还是停留在发达城市和大医院,进而在根本上无法解决目前老百姓面临的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增加护士安全隐患

像一些网约APP,由于缺乏严格的监管,一方面,缺乏医生的配合,使得护理操作增加了一定的风险,另一方面,由于我国护士没有处方权,因此在疾病的治疗方面还存在一定的限制,势必会影响到患者疾病的救治。同时,我们这个专业,大多是女性,单独到患者的家中进行诊治,可能也会增加我们医护人员的安全隐患。

影响医院管理和护理工作质量

护士多点执业,可能会影响到护士第一执业医院对其的连续性管理,而且,护士为了在多点执业中寻求更多的个人经济利益,把更多的时间和经历分配在这个方面,可能会影响到护理工作的质量。

体现劳动价值,激发工作积极性

我国护理服务收费标准长期未调整,仅为护理成本的10%左右。我们护士的价值未能得到很好的体现。多点执业,可以提高护士工作的积极性和灵活性,利用个人时间,提高自己收入的同时,也提升了自身的社会价值。而且多点执业对护士专业知识的要求更高,可以激发其业务水平的提高。

实现护士角色的转变

目前,越来越多的医院实行的是"合同制",护士是属于"单位人",多点执业,可以实现护士角色的转变,把护士从医院推进社会的大环境中,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

提高护理资源的有效利用

护士多点执业,可以让更多的优秀护理专家从大医院到基层地方去服务,可以在解决基层医疗资源不足的问题基础上,提高护士资源的有效利用率。

虽然护士多点执业的利弊均有,但是在目前我国医疗环境下,面临着地域辽阔、人口众多、临床一线护士工作量大,多点执业实施难度较大。同时,由于缺乏相应发展成熟的政策支持,我国护士多点执业仍然面临着难以真正落到实处的困境。

其实,无论是在医院,还是在社会上对患者进行治疗、护理,多点执业,唯一不变的还是我们的职业道德感以及评判性思维的养成。

因为我们面对的是一个个生命,所以任何一项诊治,护理操作都是需要十分谨慎的,我们的职业原则始终还是应该建立在法律的基础上。

护士多点执业,吃螃蟹的第一个人总是会面对很多质疑和否定,唯有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在出台相关多点执业政策的支持下,才能让护士多点执业迎来属于自己的"春天"。

附《上海市护士区域注册管理办法》全文:

《上海市护士区域注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引导护士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提高优质护理资源的可及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条例》《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上海市加快健康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函》(国卫办规划函〔2018〕425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37号)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主要执业机构注册在本市医疗卫生机构的护士。

第三条 【定义】

护士区域注册,是指护士执业注册地点为上海市行政区划,在注册有效期内其执业注册在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有效。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管全市护士区域注册管理工作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由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区域注册管理工作及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由本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护士的区域注册管理工作及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医疗卫生机构应落实对本机构执业注册及多机构备案护士管理的主体责任。

第二章 注册管理

第五条 【主要执业机构】

护士同时在本市多个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确定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拟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其他执业机构。

护士只在一个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应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第六条 【执业注册】

①护士在本市办理执业注册申请的,包括护士首次注册、延续注册、重新注册、注销注册、主要执业机构变更,仍按《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程序办理。

②延续注册应向核准其主要执业机构执业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③护士变更主要执业机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将其变更后的主要执业机构信息打印在《护士执业证书》变更登记栏。

第七条 【多机构备案流程】

护士可通过电子化注册系统个人端或登录"中国上海"申请办理多机构备案或取消多机构备案,网上提交《上海市护士执业机构信息备案申请表》或《上海市护士执业机构信息取消备案申请表》,经拟执业或已在执业的医疗卫生机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完成备案或取消备案注册。

当护士变更主要执业机构时,其原有的多机构备案信息自动失效。

第八条 【过渡期管理】

2019年10月15日前已在本市执业且在注册有效期内的护士,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于2019年10月15日自动更改相关信息:"执业地点"变为"上海市",原"执业地点"默认为护士的主要执业机构。个人《护士执业证书》不需更换。

第三章 执业管理

第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

医疗卫生机构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护士岗位管理制度,通过合同、协议等形式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和护士之间的权利、义务、责任,切实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医疗卫生机构要强化对护士护理规范、依法执业的管理,切实规范护士执业行为,确保护理质量和安全。

第十条 【护士自我管理】

护士应根据与执业或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签订的合同或协议,履行相关义务,接受各执业医疗卫生机构的日常管理,严格按照诊疗技术规范开展护理执业活动。

护士应接受各执业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条 【医疗纠纷处理】

护士在多机构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过程中发生护理不良事件或医疗纠纷的,由发生不良事件或纠纷所在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行政处罚的执行】

被处以吊销执业证书或暂停执业行政处罚的护士,在吊销执业证书、暂停执业期间内,应停止其在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护理执业活动。

第十三条 【不良执业行为记分】

医疗卫生机构允许未按照规定办理多机构备案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按照《上海市医疗卫生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给予记分。

第十四条 【不需多机构备案的情形】

护士承担经主要执业机构批准的卫生支援、会诊、进修、学术交流,参加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备案的义诊及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或调遣到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从事执业活动的,不需办理多机构备案。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其他】

护士在主要执业机构以外的其他机构执业备案,不计入其备案的医疗卫生机构校验、审核标准中的护士人员基数。

第十六条 【实施日期】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0月14日。

封面图由璧山区人民医院胡悦建提供,图文无关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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