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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必备!18项护理核心制度(上)

2024-07-04 23:34|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三、抢救工作制度

1、危重患者的抢救工作,一般由科主任、正(副)主任医师负责组织并主持抢救工作。科主任不在时,有职称最高的医师主持抢救工作,特殊病人或跨科协同抢救的病人应及时报请医务科,以便组织有关科室共同进行抢救工作。

2、对危重病人不得有任何借口推迟抢救,必须全力以赴,分秒必争,分工明确,紧密合作,各司其职,并做到严肃、认真、细致、准确,各种记录及时全面。

3、抢救器材和药品必须完备,定人保管、定位放置、定量储存、定期检查,用后及时补充。

4、工作人员必须熟练掌握各种器械、仪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熟记抢救药品的定位、用途、剂量、用法等,做到有条不紊、忙而不乱。

5、医生未到前,护理人员应根据病情及时给氧、吸痰、测量生命体征、建立静脉通路,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配血、止血等,并提供诊断依据。

6、抢救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对危重患者应就地抢救,待病情稳定后方可移动。

7、及时、正确执行医嘱,医生下达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当复诵一遍。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即刻据实补开医嘱。

8、对病情变化、抢救经过、各种用药等应详细、及时、正确记录,因抢救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抢救结束6小时内补记,并加以注明。

9、抢救结束后,做好登记和用品消毒工作。

四、分级护理制度

分级护理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确定并实施不同级别的护理,分为四个级别:特级护理、一级护理、二级护理和三级护理设有标记。临床护士应实施与病情相适应的护理,保障患者安全,提高护理质量。

分级护理标准按卫生部颁发的《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为指导制定。

由医师根据病情开启护理等级医嘱,护士执行。

护士长及护士可根据病员病情变化及时与医师联系,提出合理建议。

(一) 特级护理

指征: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护理要求: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 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Ⅰ级护理

指征: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Ⅱ级护理

指征: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Ⅲ级护理

指征: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护理要求: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五、护理交接班制度

1、医护人员交接班时必须衣帽整齐,按时交接班,严禁迟到、早退、脱岗。在岗时间必须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

2、交接班工作要按时进行,接班者应提前5-10分钟到病区,阅读交班报告、护理记录等,在接班者未接班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每天早晨集体交接班一次,由科主任或护士长布置当日工作或应注意的重点问题。晨会交班时间不应过长。

3、值班者必须在交班前完成本班各项工作,防止遗忘治疗。写好交班报告及各项文件记录单,处理好用过的物品,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详细交班。本班应完成的工作不交下一班去完成,并为下一班工作做充分准备,特别是白班护士要为夜班护士做好准备工作,如药品、特殊检查与术前准备等,以便夜班能顺利地工作。

4、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房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5、每班交接班时应严肃认真,必须做到三清(交接班记录要写清、口头交待要说清、病人床头要看清)。

6、交班报告(护理记录)应书写要求字迹整齐、清晰,重点突出。护理记录内容客观、真实、及时、准确、全面、简明扼要、有连贯性,运用医学术语。进修护士或实习护士书写护理记录时,由带教护士负责修改并签名。

7、、交接工作未结束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工作岗位。接班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交接不清者接班者负责。

8、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做到各项护理记录的检查及危重、手术、新入院、特殊治疗(输血、输液、特殊检查等)病员的床旁交接班,认真做好四看(四看:①看医嘱;②看病情报告;③看体温本;④看各项护理记录。交接班人员应共同巡视,进行床旁交接。

9、健全物品交接登记制度。建立被服及贵重仪器设备交接登记本。对规定交接的剧毒、贵重药品及贵重仪器等物品应当面交清,并签名。

六、查对制度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要记录时间、签全名,若有疑问必须问清后方可执行。

2、对当日医嘱每天下午由办公护士和责任护士进行查对,各种治疗卡片与医嘱查对,并将查对结果记录在查对登记本上及签名。

3、抢救患者时,下达口头医嘱后执行者必须复诵一遍,由二人核对后方可执行,并暂保留用过的空安瓿。抢救后及时通知医生补开医嘱。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备药、操作前查;备药、操作中查;备药、操作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批号、时间和用法。

一注意: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2、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发药或注射时,如病人提出疑问,必须重新核实后,方可执行。口服药必须按时按次发放。

4、对易致过敏的药,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裂缝。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因各种原因在本班未执行的医嘱,必须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做好记录。下一班护士执行该医嘱时,必须重新核对医嘱后,方可执行,并将执行时间、患者病情等记录在护理记录单上。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查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破裂。

2、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3、输血前需两人核对患者床号、姓名、医嘱或治疗卡、输血量、血型、住院号,无误后,双方签字后,方可输入。

4、输血完毕应保留血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送检。

(四)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科别、患者床号、姓名、性别、诊断、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

2、查手术名称、配血报告及血型、术前用药、药物过敏实验结果等。

3、查对无菌包内灭菌指示剂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纱垫,纱布、缝针,器械娥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并做好手术护理记录。

5、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标本送检时,应对标本容器上的标签与病检单上所填写各项进行核查,无误后方可送检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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