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东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班时间/需要材料/地址/电话 |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 抚州市电话号码 › 抚州东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上班时间/需要材料/地址/电话 |
抚州东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东乡区子山路卫计委一楼 上班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794-4225306 抚州东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附近公交: 荆公文化广场 - 公交站42米 途经公交车: 东乡10路 东乡8路东乡县政府 - 公交站324米 途经公交车: 东乡10路 东乡8路新龙花苑 - 公交站425米 途经公交车: 东乡10路 东乡5路 东乡8路 抚州东乡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婚姻登记必要材料:1、双方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原件1份。 常见问题:一、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必须符合哪些条件?1、双方均无配偶2、双方自愿结婚3、男方已满22周岁,女方已满20周岁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5、双方均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二、申请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哪些证件和证明材料?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供本人的常住户口本和有效的身份证件。离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件。 三、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哪里办理吗?办理婚姻登记可以选择在双方户籍地的任何一方办理。 四、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应负怎样的审查义务?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是形式审查,而不是真实性审查。 五、婚姻登记机关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吗?婚姻登记机关不能为自愿离婚但未签署离婚协议书的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 |
CopyRight 2018-2019 实验室设备网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