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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打击预防网络诈骗工作的几点思考

2024-07-03 04:2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近年来,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出犯罪组织严密、作案手段隐蔽、打击惩治难度大等特点,已成为社会危害性最高的犯罪形式之一。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以下统称《反电诈法》)出台实施,截止到9月底,西安市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11.91%;造成经济损失同比下降3.94%,破获现发案件数同比上升6.98%,抓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嫌疑人数同比上升16.83%,实现了“两升两降”工作目标。

虽然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仍有以下问题亟待解决。一是电诈案件发案率虽有所下降,但仍处于高位运行,群众财产损失巨大,今年1至9月,共立案7707起,经济损失25638.25万元;二是电诈案件破案率仍有待提高,今年1至9月,共破获3910起,破案率50.73%;三是“反诈”宣防工作仍然存在政法机关“一头热”的现象,有些职能部门和行业单位参与度不高,政府引领、多部门齐发力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针对上述问题短板,就如何落实好《反电诈法》,从以下三个方面谈谈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的认识和思考。

压实主体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涉及方方面面,必须加强顶层设计,拧紧责任链条。

一是压实党政三级工作责任。《反电诈法》第六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确定反电信网络诈骗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开展综合治理。市级、区(县)级、街镇三级党委、政府需层层发力,压实责任。目前来看,很少有地方政府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或者操作性很强的配套措施,大多数都是重安排部署、轻督促落实,重会议传达、轻统筹协调,未能充分发挥好组织领导作用。建议将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治理成效纳入市平安建设考核,对诈骗警情、案件高发频发的重点区域予以通报警告和挂牌整治,对整治不力的责任领导严肃问责,推动落实三级责任。

二是压实政府职能部门责任。《反电诈法》第八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反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普及相关法律和知识,提高公众对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方式的防骗意识和识骗能力。教育行政、市场监管、民政、住建等有关部门和村委会、居委会应当加强反诈宣传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活动。建议教育行政部门要针对青年学生群体,积极推动教育宣传活动家喻户晓、人尽皆知。比如:广泛开展“反诈进校园”活动;督促校方成立反诈专班;采取评选“反诈小先锋”、举办家长会“反诈大课堂”等形式宣传,压降校园发案率;督促家长安装反诈APP,力求通过一个学生辐射一个家庭。其他行业职能部门也应当结合实际研究细化宣传举措,不断提高各类人群的反电诈意识。

三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电信网络诈骗是可预防性犯罪,快破案、多追赃不如不发案,事后打击不如事前防范。建议各企事业单位切实肩负起本单位反诈宣传的责任义务,对所有员工甚至是勤杂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例如:在企业出入口闸机处设置反诈APP二维码督促下载;坚持常态化开展反诈小课堂;将被诈骗指标作为衡量考核的重要指标,也可将反诈指标作为评选平安建设单位的重要内容,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细化工作措施,精准应对提升质效

电信网络诈骗是一个社会问题,必须全面整合社会资源,细化各行各业工作举措,走综合治理之路才能有效解决。

一是细化法律规定,完善规范指引。《反电诈法》没有规定不接受预警劝阻的相对人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该执法行为仍具备事实上的强制力。为规避反诈劝阻过程中因没有法律法规的明确授权带来的执法风险,建议地方政府针对性制定反诈预警劝阻规程,完善预警劝阻的启动条件、指导范围、具体程序等,进一步保障反诈预警劝阻行为的合法性,提高预警劝阻的公信力。此外,因反诈预警劝阻隐含一定强制性,因此需要给予行政相对人相应的监督救济权,促使公安机关与民众良性互动。例如南通市公安局和南通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共同出台的《南通市群众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奖励办法》,群众主动发现并及时劝阻、制止他人向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嫌疑人进行转账汇款,有效避免群众遭受财产损失,或向南通警方提供举报线索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将获得200至50000元不等的奖励,其他地市可以借鉴此类做法。

二是定期通报研判,全流程精准防范。《反电诈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建立完善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应该针对辖区发案情况,定期汇总梳理、分析研判,按照“一案一警示、一案一通报”的原则,精准化制作温馨提示、案例通报等,下发各部门、单位、社区、村组,形成发案一起、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借助“警民联系”优势,在辖区范围内公布民警联系方式,对群众关于疑似电信网络诈骗的电话咨询举报,严密落实宣防劝阻各项措施,打好反诈“预防针”。

三是突出重点行业,抓好监管自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本身依托的是高新技术手段,很多犯罪活动是通过公共通信、支付平台完成的。《反电诈法》第六条规定,“金融、电信、网信、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履行监管主体责任,负责本行业领域反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承担风险防控责任”。今年以来,西安市公安局共管控处置风险银行账户1524万户、关停风险电话号码21万余个,但查处运营商“内鬼”案件仅10起,对涉事电信企业、银行处罚情况鲜有。建议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措施,倒查电信企业和银行的监管漏洞,倒逼提升其监管水平,堵塞重点行业失管漏管空间。

立足公安主战,协同作战纵深打击

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以“406”工作机制为牵引,各警种协同作战,精准发力,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高发态势。

一是发挥联席办参谋助手作用。打击治理电诈违法犯罪工作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设在公安机关,负责牵头抓总,这就要求公安机关要全盘谋划并统筹协调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责任。可以通过推动政府立法、指导政府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电诈案件发案率纳入各单位“平安建设”考核范围、协助工商局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依托企业的注册、管理以开展企业内部宣传教育,计入企业信用档案等方式帮助相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细化工作方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解决政府职能部门不会干、干不好的问题,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是加强各警种协作配合。目前,有些地市、区县公安局建有反诈中心,但相关警种合力作用仍有待提升。针对电诈案件具有远程、非接触、涉案人员广、涉案资金链条长、调查取证困难等特征,建议打击电诈案件分工应更加明晰。市局、分局刑侦部门负责案件的止付、侦破、打击工作;经侦部门负责打击非法结算、洗钱等犯罪;指挥中心要通过三方接警、一键转警等方式及时协助实施涉案资金紧急止付;法制部门要针对电诈案件中存在的法律问题给予指导帮助;技侦、网侦部门要给予技术侦查、电子取证、情报数据支撑;治安部门要加强写字楼、商住楼、出租屋、旅馆业的摸排管控,严防嫌疑人搭建电诈网络设备,形成犯罪窝点;经文保部门要依法处置涉案电信及金融企业,追究相关监管部门责任;派出所只负责开展宣传、预警劝阻、立案等工作。综上,各警种部门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配合,才能确保提高综合打击效能。

三是提升队伍实战能力。公安机关要加强反诈责任民警的业务培训,经常性组织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和案件分析研讨,全力打造一支具有扎实理论功底和丰富办案经验的专业侦查队伍。通过开展典型案例剖析、模拟警情处置、实战技能比武等方式,促使反诈责任民警熟悉相关法律知识,熟练掌握支付冻结、取证等网络技术,规范办案流程规定,切实提高宣防打击能力。另外,可紧扣信息化实战要求,招录、聘用一批高科技人才,弥补公安机关这方面技术不专、不精的短板,切实提升案件侦办效率。

《反电诈法》自2022年12月1日实施以来,西安市各级政府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西安市公安局党委以“五个五”总体部署为引领,以政治建警“三个三”工程为支撑,突出“打、防、管、控、宣、建、治”立体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实现了“两升两降”工作目标。但针对新形势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现状,我们要在“三长五个亲自抓”责任制的引领下,全面抓好《反电诈法》各项具体规定的落实落地,全力以赴将电诈案件高发势头遏制住、降下来,全面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西安市公安局航天分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金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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