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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4 15:2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2)国务院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评估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3)确认了评估的专业性,即要专业领域和专业类别;

(4)放宽了评估机构设立条件,仅对评估师人数和合伙人或股东资格作出要求,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5)加大了评估的难度和风险:《资产评估法》第十三条规定第四项规定:对评估活动中使用的有关文件、证明和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核查和验证。第二十五条规定:评估专业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现场调查,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分析整理,作为评估的依据。第五十条又指出:评估专业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或者相关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其所在的评估机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评估机构履行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的评估专业人员追偿。

(6)改变了评估委托方式:《资产评估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委托人有权自主选择符合本法规定的评估机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或者干预。评估事项涉及两个以上当事人的,由全体当事人协商委托评估机构,委托开展法定评估业务,应当依法选择评估机构。

(二)房地产估价行业技术环境的分析

社会进步,科技发展,每天都会升起不一样的太阳,中国文化几千年,总是在不断地探索、改变中前行,房地产估价本身就是一门驾驭信息技术而求发展的专业,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进行估算和判定客观价格或价值的活动,在这个日新月异时代,房地产估价行业的技术环境也悄然发生着改变。

目前市场上也出现了类似“云估价”、自动估价系统、房产智能估价系统等“互联网+大数据”的估价模式,特别针对一些常规的简单业务,例如住宅、办公、土地等抵押类业务,商业银行的贷后重估涉及的批量估价业务,司法处置中涉及的住宅、办公、土地评估、批量涉税业务等评估项目,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点,他们都是一个标准型业务,估价技术路线单一且简单,类似的市场成交实例充分,只需将足够有效的、真实的“可比实例”进行测算,就可以得出“估价结果”,而 “互联网+大数据”的估价模式便可高效地满足上述业务述求。

三、新形势下社会对房地产估价的新需求新要求

面对新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估价行业内部政策、经济、技术层面的调整,在新的形势下,对房地产估价机构,估价人员、估价行业协会都提成了一些被动的需求,同时要顺应时代变化,立足行业也需要作出一些主动地改变,也需要对自身提出一些新的要求。

(一)对估价机构的新需求

(1)提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在求新求变的过程中拓展业务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的影响,房地产行业整体投资下滑,房地产交易活跃度较低,房地产估价行业内部又引入了互联网+大数据的估价方式,房地产估价业务主动和被动的被消减,特别传统业务出现锐减。那么要在这样严峻的情形下,保障业绩,保证业务量,作为房地产估价机构更加需要修炼内功,在积极学习和引入新的估价方式的前提下,更加注重业务能力的提升,保证产品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好的消费体验感,提高服务水平,才能占据一定的市场份额。

(2)突破传统业务,实现业务多元化发展

“互联网+大数据”的估价方式大大冲击了传统业务,但针对整个评估领域,除了房地产估价之外,还包含机器设备、无形资产、矿业权、二手车、珠宝、艺术品等属于估价领域,作为估价机构可以拓展业务范围,发展成以房地产估价为主的多元化房地产估价机构。

(3)注重人才储备,提高人员整体素质,迎接新挑战

由于房地产估价涉及的房地产、建筑、税务、会计、信息技术、地理信息技术等多学科,房地产估价机构在人才储备方面,应该保证全方位、多学科储备人才,同时建立内部培训机制,在具备扎实的房地产估价理论知识的基础上,优化知识结构,将估价理论知识与其他学科知识融会贯通,需求新的可能存在的估价方法,估价技术,为未来可能或即将到来的变化做好准备,从而更好的服务于房地产估价服务活动。

(4)顺应时代,加强与互联网互动

“互联网+大数据”已经逐渐深入到社会的各行各业,“互联网+大数据”可以实现从单一数据到复合的多元数据,从“因果分析”到“相关性分析”,从追求数据的精度到广度与精度并重,保证了数据的实时更新,这些特征都更好与房地产估价所需要的数据特征相吻合,所以“互联网+大数据”势在必行。

目前的“互联网+大数据”的估价方式也在探索过程中,数据来源、采集、分类、分析、应用,整套体系尚不成熟,作为估价机构应该顺应时代,把握市场明锐嗅觉,开发操作性强,准确度高的房地产估价信息平台,有效促进房地产估价机构的转型升级。

(5)强化风险意识,完善内部制度

业务锐减,同时又放宽评估结构设立条件的情况下,势必造成评估机构行业竞争日趋严峻,在这种大环境,大背景下,作为估价机构应该更加注重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构,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根据需要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强化评估服务的质量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评估人员责任,同时完善内部监督机制,督促估价人员谨慎执业。

(二)对估价人员的新要求

(1)学习专业知识,提高执业能力

房地产估价是一个知识密集型行业,知识就是行业生产力,专业知识的提升,有助在房地产估价过程中更加精准的把握项目存在风险。由于房地产行业本身也处在一个调整变革的过程中,知识体系在不断的更新,市场数据在不断的变化,所以应积极参加继续教育。房地产估价是一门技术也是一门艺术,但是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更应该坚持工匠精神,而不应该凭经验贸然判断,将每一个参数,每一个结论都做到有据可依。用专业的知识提升职业能力。

(2)强化风险意识

《资产评估法》的颁布,增加了评估人员的风险,作为估价人员我们应该准确把握资产评估法的精神实质,尽快熟悉和掌握各项法律法规,采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在执业过程中严格执行评估程序,履行估价人员的义务,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独立、客观、公正从事业务。

(3)加强职业道德见得,秉持职业操守

从主观上严格要求自己,抵制工作中存在的利益诱惑,拒绝委托人或其他组织、个人对评估行为和评估结果的非法干预,依法签署评估报告,积极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做到爱岗敬业,时刻保持职业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团、国家的利益关系。

(三)对估价行业协会的新要求

(1)建立行业信息体系

制度行业自律管理办法,建立信用档案,将准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评估准则的情况记入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开。同时完善信用信息的全面性,实现全域联网,加大信用体系的使用力度,引导客户把信用档案作为甄选评估结构的重要指标之一,信用分值累计达到一定程度,缩小评估机构业务范围,从主观上约束评估机构,让评估结构被动接受行业、客户、社会的监督。加强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将典型案例在行业内通报。

(2)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资产评估法》的颁布实施一定程度上约束了从业人员,增加评估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不得有的行为,但尚未明确规定估价人员在具体执业过程中的依据,同时在判定违法行为上缺少理由。要维护行业的健康平稳发展,规范市场秩序,在新的形势下,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仍然必不可少。同时应该定时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完善,适当调整。

四、结论

培根说:只有愚者才等待机会,智者则创造机会,在机遇与挑战面前,我们应该直面挑战,举众人之力,承天下之托。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在新的形势下,满足客户、社会对我们的新需要新要求,推动行业技术更新,提高行业效率。(国策研究 廖海燕 廖述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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