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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人提供虚假租房合同助其申请政府租房补贴,我的行为违法吗?

2024-07-11 16: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他人提供虚假租房合同助其申请政府租房补贴,我的行为违法吗?

想咨询您一个法律方面的问题,情况是这样的,我们当地政府有一个政策,是满足条件的大学毕业生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但是需要提供实际的租房信息及租赁发票,很多人租的房子由于提供不了房产证,就没有办法开具发票及租房合同,所以我花钱从一些房产中介处获取房产证照片和房东身份证照片(只是照片),然后用这些资料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去给那些需要申请补贴的同学造假的房屋租赁合同然后再去帮那些同学代开租赁发票,开好之后然后提供给那些同学,那些同学自己去申请补贴,最终补贴是那些同学获得,我只是收取跑腿开发票费用,在这个过程中,我存在违法行为吗?那些同学存在违法行为吗?我的情节严重吗?希望能解答一下,谢谢!? 本人也是大学毕业没多久,想通过自己的努力赚点钱,很担心自己的行为存在违法,所以希望您能指点下,如果我存在严重违法行为,我该如何去规避风险呢?谢谢!

就所述情况,问题是比较严重的。

从严格执法的角度来看,为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而提供虚假租房合同,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但在实际执行上,工商机关在查处该类问题的处理上目前还是施之与软的。

​此外,伪造合同肯定都是违法的,属于合同欺诈。但是如果说伪造的合同的用途涉嫌到了诈骗,且上了一定数额的话,就属于合同诈骗罪了。

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合同欺诈的行为表现为合同当事人一方为了获取非法利益,故意捏造虚假情况,或歪曲、掩盖真实情况,使相对人陷入错误认识,并因此作出不合真意的意思表示,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

其司法解释为“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

合同民事欺诈的六个特点

一、 欺诈人发出欺骗性或虚假性的邀请,诱导对方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

二、 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及有关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或者隐瞒事实真相,向对方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致使对方做出错误的承诺,以实现其订立合同的目的。

三、 所签合同生效后欺诈人通过双方履行该合同,达到其获取不法利益的目的。

四、 合同欺诈的突出特点是欺诈人一般具有合法的主体资格或具有一定的实际履约能力,同时可能还积极履行所签合同的部分条款,即通过履行一定的合同义务,从被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五、在合同签订时,故意省略“合同违约条款”,不约定合同违约的相关处罚规定,使得占据强势的欺诈方获得不法利益。

六、在合同签订时,故意预留“陷阱”或者“圈套”,使得被诈骗方在合同执行时有过错行为,使得诈骗方获得不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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