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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大类是全国人大的人事任免权,可以概括为“三席三高三提名”: ①“三席”是指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和中央军委主席,比如我国的国家主席习近平、副主席王岐山、国家军委主席习近平都是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②“三高”是指选举最高国家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③“三提名”是指根据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其他人、根据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军委的其他人。因此,各位考生要注意,国务院总理在任免之前是需要经过一个由主席提名的程序后再由全国人大决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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