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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成都市继教项目的通知

2023-11-04 09:47|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科室、部门:

  根据《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卫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市级继续医学项目的通知》的要求,现将申报2023年成都市级继教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一)申报新项目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2月11日。

(二)获批的2022年非备案项目,当年已经举办且拟在2023年继续举办,可申报项目备案,备案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3年1月20日。

(三)请各科室在规定的申报时间范围内进行申报,逾期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二、申报方法

(一)2023年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和公布,申报网址:http://chengdu.scws.org.cn:9000/index.html#/

(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信息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平台”)。

(二)申报科室使用各自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入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各科室“用户名和密码”可向科教部查询。

三、相关要求

2023年成都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按照《2023年成都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执行。

四、申报学科

2023年市级继续医学项目的申报学科包括:基础医学(基础形态和基础技能)、临床内科学(含传染病学科和精神卫生学科)、临床外科学(含麻醉及皮肤、性病学科)、妇产科学、儿科学、眼、耳鼻喉科学、口腔医学、影像医学、急诊学、医学检验、全科医学与康复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护理学、医学教育与卫生管理、中医学、中药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民族医药学。

五、公布时间

根据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的安排,经审核批准的新申报项目和备案项目将于2023年初公布,请各申报单位根据项目的公布时间,合理安排项目的举办时间。

六、项目执行

(一)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在举办前2周,需再次登入管理平台,完善相关项目举办具体安排(如会议日程、授课老师等)上报至管理平台,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展。

(二)项目签到实行“签到”“签出”双重认证,具有完整签到记录的人员且学时达标者(无迟到或早退情况)才可被授予学分。

(三)需采用“线上结合线下方式”执行项目的主办单位请按照《关于我市卫生医疗机构以“线下结合线上方式”开展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附件2)相关要求提前至少1周向市继教办备案并做好平台对接等相关工作,未按规定时间报备和平台数据对接的单位,所举办项目将不会授予学分(仅算执行)。

七、信息反馈及学分授予

(一)举办单位须在举办之后2周内,登录管理平台,按要求填写相关反馈材料,并将学员信息送审。审核通过后,学分将被自动授予符合授分要求的学员。

(二)“线上结合线下方式”执行的项目举办结束后,所有学员数据需由各线上举办单位通过调用SDK,执行数据加密和回传操作。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延期项目”仅针对2022年新立项且因疫情原因未举办的项目,其余项目不再延期。请于12月31日前在“管理平台”中提交相关证明,待继教办审核通过,可在下一年按正常流程进行举办。

(二)2022年未完成举办的备案项目和往年延期项目将不再延期,请各单位于2022年12月3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取消申请并上传相关说明。

(三)2023年继教办将对所有单位市级继教项目的执行率进行考核,请各单位认真做好项目执行计划。

九、联系方式

(一)继教办濮亚雯、蔡爽:81710302

(二)技术支持客服:68850057

(三)科教部李妍歆:63800208

                             科教部

                             2022年10月27日

附件:

附件1:2023年成都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申报指南.docx

附件2:关于我市卫生医疗机构以“线下结合线上方式”开展成都市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docx

附件3: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表.doc

关于申报2023成都市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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