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税务局 您所在的位置:网站首页 怎么查开户行行号和清算行行号一样 电子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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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5 02:59|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适用于签约账户的开户行属于未完成系统改造的商业银行的用人单位办理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由于部分银行(不含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农村信用社、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银行、广东南粤银行、广发银行)未完成系统改造,用人单位无法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因此,需要到银行前台办理手续,再通过此功能模块录入签约信息,完成三方协议签订。

具体流程:

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点击菜单【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

或者用人单位以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事项办理】-【涉税事项办理】-【登记】-【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

1.查询已登记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信息

步骤:

a)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后,系统自动查询当前企业已签订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包括签约类型为“税费(不含社保)”以及“社保”对应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如下图所示。

2.终止划缴税(费)款协议

用人单位可以主动终止已登记的划缴税(费)款协议。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后,系统自动查询当前企业已签订的划缴税(费)款协议信息。用人单位在“操作”一栏找到【终止协议】按钮,点击该按钮,弹出确认终止协议提示,点击【确认】即可终止对应的划缴税(费)款协议,如下图所示。

3.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社保费,情况一)

对于商业银行未完成相关系统改造的,用人单位无法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因此需要去银行前台上门一次办理,其他环节可在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先通过电子税务局发起一份协议,然后将协议打印出来送开户商业银行,由商业银行手工录入协议信息后,用人单位再回电局完成协议验证。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页面后,选择场景“生成协议,打印去银行前台办理”,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进入“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选择“社保费”选项页面,系统自动显示“用人单位基本信息”、“协议信息”等栏目,如下图所示。

填写“协议信息”中“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划缴账户账号”、“开户银行行号”、“清算银行行号”等信息,勾选我已经并确认《网签授权划缴税(费)协议》,点击【打印协议】,如下图所示。

打印协议成功后,需要用人单位去银行录入协议信息,然后返回电子税务局,在“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页面点击【已经在银行前办理,完成签约】,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进入页面后,选择对应的协议信息,点击【直接验证】按钮,弹窗提示“确认要验证该协议”,点击【确定】按钮。由于发起协议需要调用多方接口信息,所以请用人单位耐心等待,待系统返回验证成功的提示后,刷新页面后该待验证协议信息就会消失。如下图所示。

最后,用人单位可以在“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菜单进入查询新增的协议信息。

4.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社保费,情况二)

对于商业银行未完成相关系统改造的,用人单位无法在网上全流程办理签约,因此需要去银行前台上门一次办理,其他环节可在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可以选择先去了银行签订了协议后,再回到电局进行录入该协议,再进行验证,完成协议签订。

进入“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一次上门)”页面后,选择场景“已经在银行前台办理,完成签约”,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进入页面后点击【录入银行签约信息】,如下图所示。

进入“新增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页面,点击“社保费”选项页面,补充完整相关协议信息,包括“三方协议号”、“银行行别”、“银行营业网点”、“划缴账户账号”、“开户行行号”、“清算行行号”等信息,勾选我已经认真阅读并确认《网签授权划缴税(费)协议》,点击【保存协议】,如下图所示。

签约成功后,跳转到结果反馈界面,如下图所示。用人单位可以在“网签授权划缴税(费)款协议(全流程)”菜单进入查询新增的协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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