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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局领导分工安排的通知

2023-08-24 08:13|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各处室、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同意,现将《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分工安排》予以印发。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局领导分工安排

党组书记、局长吴盛海  主持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全面工作。分管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黄红  分管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综合处、法规处。联系和指导黔江区、江北区、南川区、云阳县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唐幸群  分管科技标准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重庆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重庆市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联系和指导万州区、渝中区、綦江区、奉节县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

副局长余国东  分管财务审计处、自然生态保护处、水生态环境处、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重庆市生态保护技术服务中心。联系和指导渝北区、江津区、荣昌区、忠县、秀山自治县、酉阳自治县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卫  分管组织人事处、环境影响评价处(行政审批处)、总量与排放管理处(应对气候变化处)、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人员工作处、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重庆资源与环境交易中心。联系和指导涪陵区、九龙坡区、合川区、开州区、城口县、彭水自治县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邦平  兼任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任。分管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宣传教育和国际合作处、生态环境督察一处、生态环境督察二处、生态环境督察三处、生态环境督察四处、重庆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联系和指导南岸区、巴南区、丰都县、石柱自治县、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

党组成员(副厅局长级)向霆  分管大气环境处、土壤生态环境处、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重庆市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中心、重庆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重庆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管理中心。联系和指导大渡口区、永川区、璧山区、潼南区、梁平区、垫江县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

党组成员、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党委书记、总队长刘芹  主管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系和指导沙坪坝区、北碚区、长寿区、大足区、武隆区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

党组成员、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晓珂  分管重庆市纪委监委驻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二级巡视员曹巨辉  分管生态环境监测处、重庆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协助局长分管市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联系和指导铜梁区、巫山县、巫溪县、重庆高新区生态环境部门的工作。

AB角:

黄   红  王邦平

        唐幸群  向   霆    

余国东  曹巨辉

        陈   卫  刘   芹

        李晓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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