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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刚经》导读第二十三讲丨“无法相,亦无非法相”说的是什么?

2024-07-12 08:26|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

“闻是章句,乃至一念生净信者,”就是听了前面佛陀那段教诲,有一个念头生起清静的信心。

佛陀说:“须菩提,如来悉知悉见,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也就是听了《金刚经》前面的经文,能够生起一念的信心的。

第一,“如来悉知悉见,”佛陀以及十方诸佛,都以他的佛的智慧能够知道,以佛眼能够见到,“悉知悉见”。

前边经文中,须菩提曾经赞叹佛陀:“如来善护念诸菩萨,善付嘱诸菩萨。”所以可以理解,这就是如来对修行者、对后来的菩萨的摄受。听闻《金刚经》“一念生净信”,“如来悉知悉见”,都是在如来愿力的摄受下。

第二,“是诸众生得如是无量福德。”在末法时期能够听受金刚般若波罗蜜法门、能够生起一念信心的人,会获得无量的福德——注意“无量”,出世间法才可称为“无量”。

■ 何以故

“何以故?”

为什么说末法时期听闻了金刚般若法门的人会受到如来的摄受、会有无量的福德呢?“是诸众生无复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听闻《金刚经》一念生净信的人,在一念净信的时候,已然没了我相、人相、众生相、寿者相。重点是下边: “一念生净信者”,“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这句经文是《金刚经》里一个很难理解的难点,对“无法相,亦无非法相”的理解,众说纷纭,几乎每个讲授《金刚经》的人,似乎讲得都不一样。怎么理解“无法相,亦无非法相”呢?首先,什么是法?“法”,梵文是“dharma”,佛教高频词汇,经常出现,那么这个“法”字有几种理解呢?

■ 法之三义

第一,六尘之法。色、声、香、味、触、法,对应六根:眼、耳、鼻、舌、身、意,法对应的是“意”,因此六尘之法,是我们凡夫的“意”所对的那个境,所对的外界。通俗地讲,我们凡夫所能想象到的、所能理解的一切都是法。从这一点来理解,法的概念很大,凡夫境界的一切都可以称为法。这个时候的法,佛教专有名词叫作“有为法”。 实际上,佛陀想告诉我们的是,我们凡夫境界所执有的一切的法的所谓存在,都是不真实的。这是对法的第一个理解,六尘之法。

第二,既然有“有为法”,那么一定还有一个词叫作“无为法”,那也是法,什么是无为法呢? 就是如来、佛所亲证的诸法真实性,《金刚经》里叫“诸法实相”,就是真实。

佛陀认为我们凡夫之所以轮回于生死,不能涅槃,原因是我们无明所障,无明所障导致的后果是我们见不到真实性,见不到真实,行为就背离真实,因此造业,因此轮回。所以佛陀要打破无明让我们见真实,也就是在佛陀眼里,我们是颠倒梦想的凡夫,执着着一个在佛陀看来不真实的世界以为真实,所以没有见到真正的真实。佛陀所证的、所要告诉我们的真正真实,佛教的表述就是“无为法”,这也是法。

有为法、无为法,是对法的广义理解。对“法”这个字,还有第三个理解,就是狭义的理解。其实在佛经里,在佛教经典里,出现“法”的时候,有的时候仅仅指佛说的法,佛讲给我们这些凡夫听的、能够引领着我们凡夫走向解脱的那些道理、修行方法。佛说的法也叫法,通常叫作“佛法”。

这是对“法”这个字的不同理解。问题是,在《金刚经》这段经文里,“无法相,亦无非法相”的“法”,是指什么?在这里,“法”其实仅仅指佛说的法,也就是佛法。

为什么作这样的理解呢?其实读下面的经文会发现,佛陀讲到这儿,要引申出一个新的话题了,什么话题?佛说凡夫境界上一切的存在都是空,那佛说凡夫境界一切的存在都是空的这个道理本身空不空?佛说的法空不空? 其实“无法相,亦无非法相”的“法”,在这里指的是佛法,佛说的法。

■ 法相

什么叫法相呢?我们凡夫执佛说的法为实有、执佛说的法为真实,就是法相。佛说凡夫境界一切都是空,那么凡夫又执着着佛在凡夫的境界上为凡夫说的凡夫境界一切都是空的这个道理为不空,以为实有,这又成为我们解脱的新障碍。这个新的障碍就叫作“法相”。

■ 非法相

可是众生难度,众生总是落边见,你说“无法相”,众生马上就倒到法相的对立面,叫作“非法相”。

什么是“非法相”?既然佛陀说的法不是真实,实相离言,真实不能够语言诠表,那有的人就认为,那你佛陀压根儿就不应该说法——甚至佛就不能够说法。这种执佛陀不该说法、不能说法的见解,就是非法相,“亦无非法相”,就是对这个非法相的否定。固然在胜义谛上,不能执佛说的法为实有,甚至在胜义谛上,佛无法可说,但是一定要知道,在世俗谛上,佛一定要说法,佛陀必须说法,如果佛陀不说法,众生怎么能解脱呢?

■ 因指见月

其实佛说的法,不是众生解脱的障碍,是我们凡夫执着佛说的法为实有——这种执着成为了障碍。在佛教里有一个特形象的说法,叫作“因指见月”。你问佛陀月亮在哪儿?佛陀抬起手来,用手指一指,给你指向月亮。可是我们凡夫不因佛陀的指而见月,却盯着佛陀的指头看,说:“哦,原来这就是月亮!”执着于佛陀的手指为月亮,这是很严重的问题。

那么凡夫发现了这个问题以后,不反省自己的责任,把这个责任推给佛,说:“你用手指指月亮,那责任是你,因为你一指,我就执着你的手指为月亮了。”因此有人说:“你就不应该指。”可是,佛陀不指月,你怎么能见月?

所以“因指见月”这个比喻非常好,我们既不要执指为月,我们也不能因为执指为月而否定了指的作用,前者执指为月,就是执了法相,后者是因为执指为月而否定了指的作用,认为你压根儿就不应该指,这就是执了非法相。所以佛陀在这里讲:“无法相,亦无非法相。”

“何以故?是诸众生,若心取相,则为着我、人、众生、寿者。”

这很好理解,如果一个众生执着了凡夫境界一切的存在为真实,这就执取了相,那么他一定是着了我、人、众生、寿者。“若取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一个众生执取佛说的法为实有,那么在他的心中,一定有一个实有的能说法的佛、一个听佛说法的弟子跟佛说法这事儿,因此一定是着相的,“即着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着我、人、众生、寿者。”执着着一个不该说法不能说法的佛和一个没有听到法的弟子, 所以执“非法相”,看似很空,其实依然执着了我、人、众生、寿者,因为在他心中,有不能说法的佛跟没有听到法的弟子,还是着相。

■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

佛陀在这里否定了执取法相跟执取非法相,这是中道。“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在这里佛陀用了一个非常形象的比喻,把自己说的法比喻成过河的船、筏子。

这里几个要点:

第一,佛陀说的法,是渡众生过河的船。当然也可以不用这条船,前面讲过,有没有不听佛陀说法就可以走向解脱的呢?有,独觉,但那是极小概率事件,绝大多数凡夫都不能没有佛的这条船。

第二,既然是船,它只是工具,只是度众生的工具,不是目的,不是世界的真实。比如,前面讲,佛说缘起性空,有人就理解为:佛陀认为这个世界的真实是缘生的,是性空的——这个讲法是不准确的。

佛陀在这里讲缘生讲性空,只是解构我们凡夫对凡夫境界的那种执着,执着凡夫境界的常一不变性、独立存在性;所以佛陀讲缘生、讲性空,重在解构,是解构我们众生的方便,是解构我们众生的善巧,因此它是工具,不是目的。

第三,既然是船,过了河就要舍,过了河背着船在旱路上行走,那是相当糟糕的事儿。

那么第四,既然佛陀说我说的法仅仅是筏子、是船、是过河的工具,那我们凡夫就要很好地利用佛陀的这个工具过河,千万不要坐在筏子上研究筏子。

而我们世间很多学佛者,特别是佛教学者,其实他们做的工作,就是坐在筏子上研究筏子,这不是佛陀的愿望。

(未完待续)

本文由净名精舍

根据喜马拉雅FM于晓非

《金刚经》导读”第30讲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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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净名精舍

编辑 | 伊豆

摄影 | 晓峰、熙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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