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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开展旁听受贿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2024-06-30 16:18| 来源: 网络整理| 查看: 265

为持续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强化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的廉政意识,10月13日上午,滨湖法院组织原某银行省分行徐某受贿案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市区两级代表委员,人民陪审员代表,市金融管理局、梁溪区科技局、部分银行工作人员代表、滨湖区新进公务员及部分新晋级年轻干部、法官干警总计近200人参加了旁听庭审活动。

被告人徐某涉嫌从2009年12月起,利用职务便利,在贷款审批、债务承接等方面谋取利益, 至2017 年10 月间,先后非法收受贿赂共计500万元。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其家属已经代为退出违法犯罪所得320万元,徐某及其家属并愿意继续全部退赔。公诉机关建议量刑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罚金五十万元。因有其他检举犯罪线索需要查证,该案未当庭宣判。

徐某受贿案较一般受贿案更具警示教育意义,其研究生毕业后,从基层窗口工作做起,凭个人能力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受贿对象都是其长期交往、固定的熟人,其以未违规操作,未造成国家、集体的经济损失,为投资、借款、完成工作任务筹资等为借口敛财,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因而受到刑事追究。各级干部尤其是年轻干部应引以为戒,不要以为熟人、朋友之间,关系可靠,就贪念横生、伸手索取。一定记住“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要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以淡泊之心对待名利,以警惕之心对待诱惑,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原标题:《我院开展旁听受贿案件庭审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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